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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特殊教育政策及預算執行情形之探討

四、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未升學未就業比率近3成,資賦優異及大專校院畢業生則尚無流向統計資料,允宜賡續精進特教生轉銜輔導機制 日期:113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特殊教育政策及預算執行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中央政府特殊教育政策及預算執行相關問題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廖來第

教育部於112年12月19日修正發布「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將實施對象從高級中等學校擴及至專科以上學校,該辦法第2條明訂為使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服務需求得以銜接,各級學校、幼兒園及其他實施特殊教育之場所應評估學生個別能力與轉銜需求,依本辦法規定訂定適切之生涯轉銜計畫,並協調社政、勞工及衛生主管機關,提供學生及幼兒整體性與持續性轉銜輔導及服務。經查:

(一)112學年度尚有7所大專校院尚未建立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之行政支持網絡,允宜加強督導各大專校院落實辦理

為推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工作,教育部辦理「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工作試辦計畫」,自112年度起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身障學生職涯輔導,截至112學年度止,已建立輔導行政支持網絡計148校(主要負責單位為資源教室),惟尚有7校未建立,且教育部雖已函請各大專校院將休、退學學生納入轉銜輔導名單,並依法辦理離校學生轉銜狀態設定、學雜費減免追蹤、離校後轉銜調查追蹤、新生轉銜資料接收、休學年限屆滿追蹤及學生就讀科系修正等事宜,惟截至113年3月底止尚無轉銜輔導相關統計數據,允宜加強督導各大專校院落實身障學生轉銜輔導工作。

(二)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未升學未就業等比率近3成,資賦優異畢業生流向則尚無資料,允宜強化轉銜輔導相關事宜

據國教署表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障生已訂有相關轉銜服務機制,轉銜服務時點多為畢業前1年,畢業後追蹤6個月(詳表3-13)。然由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身障與全國應屆畢業生之流向觀之(詳表3-14),身障生升學比率45.41%遠低於全國之85.93%,就業比率24.69%高於全國9.9%,未就學未就業等其他則占29.9%遠高於全國之4.17%。至111學年度身障應屆畢業生升學及就業比率均降低,未就學未就業等其他比率卻再增至33.85%;以上顯示身障學生生涯轉銜輔導允待精進。

關於資賦優異學生教育銜接服務(詳表3-15),係因應資優生之個別學習需求,提供加深加廣之充實學習課程,由110及111學年度各教育階段資優畢業生流向觀之(詳表3-16),國小資優生升國中資優班比率均尚達25%,國中升高中比例110及111學年度各為11.03%及9.49%,恐係高中資優班多數集中於都會區 (詳表3-2),各市縣資優教育分布相當不均,城鄉差距大,多數資優生就近選擇普通班就讀。至高中資賦優異畢業生流向尚無資料,亦未具相關生涯發展之轉銜輔導。

表3-1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與服務機制彙整表

一、特教學校

負責單位

教務處、輔導室、實輔處

轉銜服務時點

學生畢業前1年

內容

◎升學轉銜

校內直升:由教務處邀請新舊任導師及專業團隊人員於開學前召開轉銜聯繫會議。

校外:

1.學前至國小、國小至國中:畢業前1個月由畢業班導師偕同專業團隊人員至新生學校(機構),召開轉銜聯繫會議

2.國中至高職:由教務處邀請該生新舊任導師召開轉銜聯繫會議,專業團隊人員則於開學前之新生家訪時陪同導師前往了解學生,以利進行評估並擬定教學計畫。

3.高職升大學:繼續升學之應屆畢業生,教務處於畢業前聯繫大學端召開轉銜聯繫會議;非應屆畢業生則於接到大學端通知後召開會議。

◎就業轉銜

有就業潛能及意願之學生於畢業前轉介至各縣市政府職管員,晤談後評估學生能力(若有需要則轉介進行職業輔導評量),並依據評估結果安置適合之職場就業 (一般就業、支持性就業、庇護工場)。

◎就養轉銜

畢業前依據學生就養需求,連結相關資源或媒合就養機構,並轉介至縣市政府個管中心,以利後續相關服務。

不論升學、就業或就養,每一位身心障礙畢業生、每一學習階段,皆須由導師及專業團隊人員於畢前至特通網轉銜系統填寫該生相關資料,以利下一階段單位接收相關資料。

追蹤機制

學生畢業後追蹤6個月,並至特通網填報追蹤結果

二、普通學校

負責單位

教務處

轉銜服務時點

學生畢業前1年

內容

◎升學轉銜

國中升高職:於國中畢業前或開學前後,邀請新舊任導師召開轉銜聯繫會議。

高職升大學:邀請大學端到校,為資源班與綜合職能科學生,介紹各系所相關資訊與校內資源。

◎就業轉銜

有就業潛能及意願之學生於畢業前轉介至各縣市政府職管員,晤談後評估學生能力(若有需要則轉介進行職業輔導評量),並依據評估結果安置適合之職場就業 (一般就業、支持性就業、庇護工場)。

◎就養轉銜

目前較少,但若有就養轉銜需求之學生,作法應與特教學校相同。

追蹤機制

學生畢業後追蹤6個月,並至特通網填報追蹤結果

三、幼兒園

負責單位

幼兒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幼兒園應召開轉銜會議。

轉銜服務時點

跨教育階段及離開學校教育階段之轉銜。

內容

1.訂定生涯轉銜計畫與依幼兒個別需求建議提供學習、生活必要之相關支持服務,並依會議決議內容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

2.轉銜服務資料包括幼兒基本資料、目前能力分析、幼兒學習紀錄摘要、評量資料、幼兒輔導紀錄摘要、專業服務紀錄、福利服務紀錄及未來進路所需協助、無障礙環境設施設備需求與輔導建議等事項。

追蹤機制

幼兒園及其他實施特殊教育之場所提供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之執行成效,應列入各級主管機關評鑑項目。

說 明:據國教署表示,表內轉銜輔導與服務機制係依111年8月函請各市縣政府依原「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辦理轉銜事宜。

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表3-14 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流向概況表-身心障礙與全國比較表

單位:人;%

項次

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

全國應屆畢業生

特教學校

普通高中

技術型

綜合型

總計

普通高中

技術型

綜合型

總計

110

合計

1,006

2,566

3,967

12

7,551

87,912

83,021

7,586

178,519

升學

97

1,670

1,654

8

3,429

85,042

61,362

6,998

153,402

占比

9.64

65.08

41.69

66.67

45.41

96.74

73.91

92.25

85.93

就業

101

494

1,268

1

1,864

925

16,359

387

17,671

占比

10.04

19.25

31.96

8.33

24.69

1.05

19.70

5.10

9.90

其他

808

402

1,045

3

2,258

1,945

5,300

201

7,446

占比

80.32

15.67

26.34

25.00

29.90

2.21

6.38

2.65

4.17

111

合計

988

2,622

4,330

18

7,958

資料統計中

升學

126

1,697

1,697

11

3,531

占比

12.75

64.72

39.19

61.11

44.37

就業

87

414

1,232

0

1,733

占比

8.81

15.79

28.45

0.00

21.78

其他

775

511

1,401

7

2,694

占比

78.44

19.49

32.36

38.89

33.85

說 明:1.技術型包括專業群科、實用技能學程及進修部。

2.身障生之其他包含實習、準備考試、轉介其他單位、在家或服兵役。全國之其他則包含未升學未就業、遷居國外、死亡及無法聯繫或不詳。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表3-15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轉銜輔導與服務機制彙整表

項次

國民教育階段

高級中等學校階段

負責單位

各縣市政府

國立高中:教育部國教署

市立高中:各所屬縣市政府

轉銜服務時間點

國小進入國中

高中一年級

內容及追蹤機制

追蹤內容納入個別輔導計畫,協助學生達成潛能開發、社會適應參與、升學等轉銜目標

於入學後參加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評量,經多元、多階段評量及綜合研判通過後,安置於集中式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班

說 明:學前階段未辦理資賦優異鑑定。

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表3-16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資賦優異畢業生流向統計表 單位:人;%

教育階段 

110學年度

111學年度

畢業生合計

升普通班

升資賦優異班

其他

畢業生合計

升普通班

升資賦優異班 

其他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國小

1,982

1,469

507

25.58

6

1,988

1,466

515

25.91

7

國中

4,332

3,841

478

11.03

13

4,997

4,515

474

9.49

8

高中

3,235

無升學就業等資料

3,344

無升學就業等資料

說 明:其他為通過資優鑑定之學生,安置於普通班採資優方案方式服務。

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