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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公共建設預算執行及推動公共工程節能減碳相關問題之探討

五、多數工程主管機關係依工程會規定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作業,未另訂符合機關工程特性之檢核機制,惟各案落實程度尚需專業判斷,維護管理階段資訊亦尚未公開 日期:113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公共建設預算執行及推動公共工程節能減碳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怡娟

工程會於111年8月31日發布節能減碳注意事項,提出公共工程節能減碳策略,及依前揭策略訂定工程計畫生命週期各階段檢核作業原則,規範工程主辦機關應依作業原則執行並填具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表,而工程主管機關應督導各工程計畫落實節能減碳檢核機制之審核及管控作業。說明如下:

(一)工程會訂定公共工程生命週期各階段節能減碳檢核作業原則,惟各案落實程度尚需專業判斷

工程會於節能減碳注意事項提出公共工程於整體效益、節能節水、減廢再利用、低碳創意作為及植生綠化等面向之節能減碳策略,並依前揭策略訂定工程計畫提報核定階段、規劃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及維護管理階段等生命週期各階段檢核作業原則(詳表3-5-1)。工程主辦機關應依前揭作業原則執行,並填具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表。

經檢視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表,其檢核項目、評估內容原則係依前揭作業原則訂定,主辦機關所需檢核事項係勾選「是」或「否」,部分項目需說明具體作法或不適用原因。惟作業原則係通案性之原則規範,即便節能減碳檢核項目勾選「是」,各案落實程度尚需專業判斷。

表3-5-1 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作業原則

生命週期

說明

作業原則

計畫提報核定階段

本階段目標為確實評估工程必要性,提出節能減碳構想。

1.透過整體性規劃,掌握本身需求,確認工程必要性。

2.設定計畫目標及定位,選擇最適營建規模及妥適建造標準。

3.依整體效益、節能節水、減廢再利用、低碳創意作為、植生綠化等策略,重視維護管理並合理編列經費提出節能減碳規劃構想及效益

規劃設計階段

本階段目標為落實計畫提報核定階段之節能減碳構想,提出符合節能減碳之工程規劃設計方案,並推估減碳成效。

1.依計畫提報核定階段就整體效益、節能節水、減廢再利用、低碳創意作為、植生綠化等策略,提出具體之工程節能減碳措施及效益,並根據使用特性、結構特性、環境特性提出易於維護之設計方案,完成細部設計。

2.提出施工階段落實節能減碳之建議作法。

3.提出維護及營運管理機制具體作法。

施工階段

本階段目標為落實規劃設計階段所擬定之節能減碳措施,以維護施工環境及品質。

1.施工計畫書應考量剩餘土石方及廢棄物減量、資源再利用,使用節能減碳之工法及機具,納入維護自然環境措施等作法。

2.確實依核定之節能減碳措施執行,執行狀況納入相關工程督導重點及檢核項目。

維護管理階段

本階段目標為維護原設計功能,落實設計階段之維

護管理機制。

建置維護管理機制,並主動有效管理公共設施及提升利用率。

資料來源:工程會節能減碳注意事項;本中心整理。

(二)僅少數主管機關及單位訂定符合機關工程特性之檢核機制

工程會節能減碳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各工程主管機關得依工程規模及性質,訂定符合機關工程特性之節能減碳檢核機制。經洽工程會表示,截至113年3月底止,僅經濟部水利署已訂定水利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作為水利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機制;另洽主要工程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及交通部說明,截至113年4月底止,經濟部水利署已訂定水利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所屬國營事業亦分別訂定或刻正研訂內部公共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內政部及交通部則表示依工程會所訂節能減碳注意事項辦理(詳表3-5-2)。

表3-5-2 主要工程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訂定節能減碳檢核機制情形表 截止日期:113年4月底

機關別

公共工程

類型

節能減碳檢核機制名稱

發布實施

時間

經濟部

水利署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

-規劃設計篇

-施工篇

-營管篇

111年2月

111年11月

112年10月

台電公司

能源工程-發電類

台電公司公共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公司內部參考文件)

113年4月

台糖公司

建築工程

台糖公司公共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公司內部參考文件)

113年2月

台水公司

水利工程-管線、淨水場

台水公司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公司內部參考文件)

112年8月

內政部

於111年9月函送工程會節能減碳注意事項至內政部相關單位及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依相關規定配合工程施工查核進行查核。

交通部

依據工程會節能減碳注意事項辦理檢核,經執行尚屬合宜,無另訂定節能減碳檢核機制。

說 明:經濟部表示,該部水利署及所屬事業單位(台電、中油、台水及台糖公司)所執行公共工程數量占該部工程數量之大宗,均已訂定公共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中油公司於113年6月發布實施),其餘單位因非屬主要辦理工程單位,目前未訂定各自公共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

資料來源:經濟部、內政部及交通部;本中心整理。

(三)公共工程提報核定及規劃設計階段之節能減碳檢核作業,由工程會按月追蹤控管及公開執行情形,惟多數工程依規定排除適用

工程會為追蹤瞭解各部會公共工程計畫提報核定及規劃設計階段之節能減碳檢核案件執行情形,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決標公告系統增列填報欄位,自112年6月起由各機關配合填報,並於工程會官網按月公開依機關別、工程類別(或勞務類別)之工程及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節能減碳檢核執行情形。依工程會節能減碳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經費規模達標準之工程甫適用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作業,且排除辦理災後、整修、拆除、疏濬、補強工程及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等情形。

據工程會提供之112年6月至113年2月決標案件節能減碳執行情形彙整統計表,「工程」決標案件共611件,其中應辦理檢核149件均已依規定辦理,不需辦理檢核462件占決標案件件數之75.61%,以建築工程占大宗,不需辦理原因主要係部分工程經費規模未達標準、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及屬辦理整修、拆除、疏濬、補強工程等(詳表3-5-3);「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共7,693件,其中應辦理檢核270件均已依規定辦理,不需辦理檢核7,423件占決標案件件數之96.49%,以工程服務占大宗,不需辦理原因主要係部分工程規模未達標準及屬辦理整修、拆除、疏濬、補強工程等(詳表3-5-4)。

表3-5-3 112年6月至113年2月「工程」決標案件節能減碳執行情形統計表

辦理情形

交通

工程

水利

工程

建築

工程

其他土木工程

合計

決標總件數(A) (A=C+D+F)

102

73

336

100

611

應辦理件數(B) (B=A-F)

31

43

52

23

149

應辦理件數比率%(E) (E=B/A)

30.39

58.90

15.48

23.00

24.39

已依規定辦理情形

依規定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之件數(C)

31

43

52

23

149

計畫提報核定階段納入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件數

13

10

17

8

48

規劃設計階段納入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件數

27

38

43

19

127

未依規定辦理情形

未依規定於計畫提報核定、規劃設計階段納入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件數(D)

0

0

0

0

0

不需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之件數(F)

71

30

284

77

462

不需辦理件數比率%(G) (G=F/A)

69.61

41.10

84.52

77.00

75.61

不需辦理檢核原因

非中央政府辦理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公共工程之件數

22

3

56

25

106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之件數

19

6

71

16

112

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之件數

3

0

2

1

6

災後原地復建之件數

5

0

3

3

11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之件數

24

19

60

24

127

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之件數

0

2

123

14

139

為節能減碳注意事項公布前核定案件

5

3

4

14

26

說 明:已依規定辦理情形中,部分計畫可能同時勾選提報核定階段及規劃設計階段納入辦理節能減碳檢核,爰前揭2階段加總件數可能多於依規定辦理件數;不需辦理檢核原因可複選,爰各原因加總件數可能多於不需辦理件數。

資料來源:工程會;本中心整理。

表3-5-4 112年6月至113年2月「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節能減碳執行情形統計表

辦理情形

建築

服務

工程

服務

綜合工程服務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合計

決標總件數(A) (A=C+D+F)

1,711

5039

613

330

7,693

應辦理件數(B) (B=A-F)

37

202

29

2

270

應辦理件數比率%(E) (E=B/A)

2.16

4.01

4.73

0.61

3.51

已依規定辦理情形

依規定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之件數(C)

37

202

29

2

270

計畫提報核定階段納入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件數

9

60

13

1

83

規劃設計階段納入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件數

29

171

22

1

223

未依規定辦理情形

未依規定於計畫提報核定、規劃設計階段納入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件數(D)

0

0

0

0

0

不需辦理節能減碳檢核之件數(F)

1,674

4,837

584

328

7,423

不需辦理件數比率%(G) (G=F/A)

97.84

95.99

95.27

99.39

96.49

不需辦理檢核原因

非中央政府辦理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公共工程之件數

740

2,622

354

233

3,949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之件數

506

1,607

177

173

2,463

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之件數

11

253

15

0

279

災後原地復建之件數

26

217

11

0

254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之件數

745

1,690

158

24

2,617

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之件數

156

74

17

6

253

為節能減碳注意事項公布前核定案件

0

3

2

0

5

說 明:已依規定辦理情形中,部分計畫可能同時勾選提報核定階段及規劃設計階段納入辦理節能減碳檢核,爰前揭2階段加總件數可能多於依規定辦理件數;不需辦理檢核原因可複選,爰各原因加總件數可能多於不需辦理件數。

資料來源:工程會;本中心整理。

(四)公共工程施工及維護管理階段之節能減碳檢核作業,係由工程主管機關督導管控,惟維護管理階段資訊尚未公開

工程會追蹤控管及公開之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案件僅限於計畫提報核定及規劃設計階段,詢據工程會表示,依節能減碳注意事項第8點規定,工程主管機關應督導各工程計畫,加強工程生命週期各階段落實節能減碳檢核機制之審核及管控作業,其中施工階段辦理施工督導或查核時,應將節能減碳檢核列為重點項目之一,維護管理階段應落實督導維護管理資訊公開。

換言之,公共工程施工及維護管理階段之節能減碳檢核執行情形,工程會係於工程雲端服務網之標案管理系統提供檢核表供各工程主辦機關線上填寫,俾利主管機關督導管控。詢據主要工程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及交通部均表示於施工階段已將節能減碳納入施工查核,惟維護管理階段之相關管理資訊尚未公開,允宜落實管理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節能減碳相關措施,方能達到減碳成效。

(五)工程會及工程主管機關允宜提供相關協助,俾利公共工程節能減碳之順利推動

據工程會表示,工程設計階段之蘊含碳排減量效益遠勝於施工階段及完工營運階段之使用碳排,爰工程主辦機關於提報計畫階段可從工程之經濟、效益、安全、工期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評析,招標階段應核實編列採購預算及訂定底價,設計階段從人員、機具、材料、工法與環境等更細節之項目詳加考量,該會於辦理重大工程經費審議作業時,將協助檢視成本編列之合理性。

公共工程由以往評估經費編列及功能效益,加入節能減碳目標,對工程主辦機關而言,於工程全生命週期各階段之執行面臨相當之改變,相關措施亦可能造成整體工程成本之提升。工程會及工程主管機關允宜就工程提報、規劃設計、施工及營運管理各階段,檢視相關法規制度是否需配合修訂以利主辦機關遵循,並提供實務執行作業之適當協助,俾利公共工程節能減碳之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