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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食品安全預算配置、跨部會治理及執行成效探討

一、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重要政策與相關規定 日期:113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食品安全預算配置、跨部會治理及執行成效探討 目錄大綱:貳、現況分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果廷

食品安全攸關民眾生活、健康及醫療福祉,向為政府施政重點。茲就近年來推動重要政策及其工作內容與相關規定摘述如下:

(一)優化食安五環

為提升食安管理,政府自105年6月起即推動「食安五環」政策,就 「源頭控管」、「重建生產管理」、「加強查驗」、「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及「全民監督食安」等五大面向,作為食安升級推動方針及執行,相關政策主要推動內容整理摘要詳表2-1。

表2-1 105年6月起食安五環重要政策工作內容與推動情形一覽表

項目

工作內容

推動情形(摘要)

源頭

控管

調和法規標準與國際接軌

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正面表列食品添加物。

開發檢驗方法

強化風險物質檢驗技術研發及法規調和,提供作為外界執行相關檢驗之依循。

針對食品風險程度較高品項,於輸入前實施系統性查核

國際間規範動物源性食品應於開放市場前審查國家管理體系(即系統性查核),衛生福利部參考此類規定,規範肉類產品、水產品、乳製品、蛋品、動物性油脂及其他鹿來源產品(包括鹿茸、鹿鞭、鹿胚等)等動物源性食品,於輸入前實施系統性查核。

運用食安大數據進行高風險食品相關分析

結合國內外開放資料及食品雲等,並串聯跨部會資料 ,研析出重要風險特徵因子(如:生產國別、製造廠、產品等)進行資料演算,以「人工智慧自動化風險預測抽驗機制」模型進行決策輔助與風險落點偵測,提高抽中違規產品機率。

國內後市場之應用

109年起針對食品業者生產作業環境,建立機器學習模型計算業者可能違規之風險,並分析業者抽驗產品之結果,應用統計科學找出高風險產品類別,將後市場進口產品抽驗不合格情況,回饋至邊境,以追蹤其他可能存在疑慮之產品。

重建

生產

管理

掌握食品業者動態

新增「物流業」納入食品業者登錄,且將「倉儲場所基本資料」納入應登錄事項中。

強化業者自主管理

截至113年4月底止,擴大公告至25類食品業者應實施追蹤追溯,且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食品工廠已全面強制實施;擴大公告至33類食品業者應建立一級品管,且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食品工廠已全面強制實施;擴大應置專門職業人員類別至15類,導入「食品技師」等專門職業人員。

加強

查驗

輸入食品查驗

透過「源頭境外查核」、「邊境輸入查驗」及「國內市場監控」,市售進口食品抽驗合格率逐年上升至98.6%。

國產食品查驗

透過「食品鏈全程化稽查監控」及「高風險高違規專案查核 」等方式,市售國產食品抽驗合格率達97.0%以上。

加重

惡意

黑心

廠商

責任

不法廠商課以更重法律及賠償責任

訂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 條第1 項罰鍰裁罰標準」及 「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 條第1 項、第4 項及第16 條情節重大認定原則」,裁罰加權加重計算,將違規次數、資力條件、工廠非法性及違規品影響性等納入裁量因素。

強化與檢警機關合作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訂定合作聯繫要點,將警察機關協助食安稽查之機制及標準作業流程明確化,共同取締違法。

建立衛生機關與檢察機關「查緝食藥案件聯繫平台」

查獲多起涉食藥刑事不法案件,促成訂定「檢察機關查緝食品藥物犯罪案件執行方案」。

全民

監督

食安

整合跨部會機關原有服務專線

設立食安專線1919,提供單一服務窗口。

提高檢舉獎金核發比率

針對「一般食安事件」,103年11月提高檢舉獎金核發比率,由原5%提高為至少20%以上;104年6月公告「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提高「重大」食安檢舉獎金核發比率為至少50%以上。

利用多元管道宣導正確食安觀念

食藥署闢謠專區發布相關文章、食藥膨風專區發布國外網站疑涉違規廣告案、食用玩家FB宣導食藥知識、食藥好文網釐清網路相關資訊及藥物食品安全週報每週即時提供實用資訊、成立 「TFDA 食藥署」官方LINE @帳號,宣導衛教資訊。

資料來源:食藥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接軌國際優化法規政策

食藥署近年參考國際標準及相關規範、科學實證等,修正或增訂相關法規或管理制度,例如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規定,擴大納入食品業者類別分階段建立、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擴大實施系統性查核之產品品項、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以加強管制食品中之重金屬及污染物質,以及訂定「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調和有關國際間保健食品GMP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