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治安維護,中央政府近年(110年度至113年度)辦理多項政策,以檢肅並打擊犯罪,謹擇要說明如次:
(一)打擊詐欺行動綱領(以下簡稱打詐綱領)(111-113年)
1.辦理內容:鑑於詐欺集團係透過金融、電信及網路之管制不足處實施犯罪行為,爰打詐綱領由警政署結合各面向之統籌機關共同研擬因應對策,運用「增加詐欺犯罪成本,減少民眾財產損害」之概念,分由「識詐-宣導教育面」、「堵詐-電信網路面」、「阻詐-贓款流向面」及「懲詐-偵查打擊面」等四大面向著手,分工協力制定偵防策略。
2.辦理機關:內政部、法務部、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
3.經費總額:14億7,261萬7千元。
辦理事項包括:反詐騙影音製作及各式宣導行銷,以及各項打詐設備、系統之採購建置與教育訓練等。
(二)「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110-113年)
1.辦理內容:為使毒品防制及緝毒作為更加精進俾澈底滅絕毒害,以跨部會、跨地方、跨領域之整體作戰方式,斷絕物流、人流及金流,並強化校園藥頭查緝及佐以再犯預防機制,依據驗毒、識毒、緝毒、戒毒及綜合規劃等5大策略擬具多項子策略及行動方案。計畫目的包括:減少毒品供給、減少需求及減少危害之三減策略,並逐步達成抑制毒品再犯及降低毒品新生之目標。
2.辦理機關:法務部、內政部及教育部等。
3.經費總額:150億元。
(三)內政部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計畫(112年2月-112年6月)
1.辦理內容:為降低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滯臺人數,以達到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國家安全及防疫安全之目的,移民署訂定該計畫以加強查察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執行策略以「自行到案」為主軸,搭配國安機關聯合查察機制辦理。
2.辦理機關:內政部、國安局、勞動部及海洋委員會等。
3.經費總額:3億9,200萬6千元。
(四)厚實警用車輛計畫(112-115年)
警政署為有效提升執法效能與服務品質,爰汰換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鐵路警察局、各港務警察總隊及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等之老舊警用車輛,俾利打擊犯罪及強化各項勤務效能,並提高警用車輛性能及安全性。經費總額8億3,093萬2千元。
(五)贓證物品管理智能庫房計畫(113-116年)
1.辦理內容:依行政院112年4月10日「研商精進證物監管制度第10次會議」結論,由相關機關共同規劃建立數位化系統,將毒品、槍砲、彈藥、貴重物品、死刑等永久保存證物等特殊贓證物品全面納管,以建構完備之贓證物品監管體系。
2.辦理機關:法務部、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等。
3.經費總額:4億3,012萬2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