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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電價調漲探討台電公司近年營運績效及政府推動節電計畫執行成效

五、全國總用電量呈現長期成長趨勢,允宜加強產業節能相關計畫之執行,以提高節電成效 日期:113年8月 報告名稱:從電價調漲探討台電公司近年營運績效及政府推動節電計畫執行成效 目錄大綱:參、相關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何殷如

能源署及台電公司為減緩用電需求成長速度,及尖峰負載之用電需求,長期以來推動工業及非生產性質行業部門推動提升能源及電力使用效率相關計畫,台電公司亦長期以來持續推動各項負載管理措施,以引導用戶管理用電,減少尖峰用電。經查:

(一)全國總用電量呈現長期成長趨勢,主要係產業用電需求增加所致

據台電公司統計,112年度售電量2,330.38億度,較101年度1,983.9億度增加346.48億度,增幅17.46%;同期間電燈(主要為一般家庭,含營業及非營業)平均每戶售電量約介於0.45萬度至0.47萬度間,尚無重大增加,惟電力(主要為產業高壓用電)平均每戶售電量則由45.03萬度增至48.96萬度,增幅8.73%,顯示101至112年售電量之增加主要來自產業用電(詳表16)。

表16 101至112年度台電公司售電量統計表 單位:百萬度;百萬戶;度

年度

電燈

電力

合計

數量

(百萬度)a

戶數(百萬戶)b

平均每戶售電量(度)

a/b

數量

(百萬度)a

戶數(百萬戶)b

平均每戶售電量(度)

a/b

數量

(百萬度)

年成長率(%)

101

59,256

12.67

4,677

139,134

0.309

450,272

198,390

-

102

59,416

12.87

4,617

142,529

0.311

458,293

201,945

1.79

103

61,377

13.08

4,692

144,579

0.313

461,914

205,956

1.99

104

61,189

13.30

4,601

145,302

0.315

461,276

206,491

0.26

105

63,835

13.51

4,725

148,697

0.317

469,076

212,531

2.93

106

64,097

13.69

4,682

153,116

0.319

479,987

217,213

2.20

107

63,468

13.88

4,573

155,640

0.321

484,860

219,108

0.87

108

63,601

14.06

4,524

155,126

0.323

480,266

218,727

0.17

109

66,339

14.24

4,659

158,473

0.324

489,114

224,812

2.78

110

68,963

14.42

4,782

166,378

0.327

508,801

235,341

4.68

111

68,190

14.60

4,671

168,573

0.332

507,750

236,763

0.60

112

69,025

14.81

4,661

164,013

0.335

489,591

233,038

-1.57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統計資料/歷年售電量明細表,本中心整理製表。

(二)106至111年間工業用電大戶占全國總用電量比率均逾5成,111年度達52.08%,為106年度以來新高

據能源署統計,111年度工業部門及非生產性質行業之能源用戶(以下分別稱工業用電大戶及非生產性質行業用電大戶)家數分別為3,513家及1,384家,總用電量為1,455.38億度及159.31億度,各占全國總用電量比率達52.08%及5.7%,分別較110年度增加0.67個百分點及0.24個百分點(詳表17及18),其中工業用電大戶占比為106年度以來新高;又工業用電大戶111年度平均每戶能源用電量達0.4143億度,雖較110年度略減,惟仍高於106至109年度,111年度非生產性質行業用電大戶平均每戶能源用電量為159.31億度,僅次於108年度159.93億度。

表17 工業用電大戶總用電量及用電占比情形表

項 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能源用戶家數(戶)

3,326

3,372

3,397

3,381

3,452

3,513

能源用戶總用電量(億度)

1,347.60

1,376.96

1,359.64

1,376.05

1,468.66

1,455.38

平均每能源用戶用電量(億度)

0.4052

0.4084

0.4002

0.4070

0.4215

0.4143

能源用戶占全國用電量之比率(%)

51.55

51.66

51.17

50.73

51.41

52.08

說 明:表列能源用戶係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之用戶,112年度尚在統計中。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

表18 非生產性質行業用電大戶總用電量及用電占比情形表

項 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能源用戶家數(戶)

1,439

1,421

1,414

1,406

1,402

1,384

能源用戶總用電量(億度)

156.87

156.72

159.93

159.27

154.68

159.31

平均每能源用戶用電量(億度)

0.1090

0.1103

0.1130

0.1133

0.1103

0.1151

能源用戶占全國用電量之比率(%)

6.00

5.88

6.02

5.87

5.46

5.70

說 明:表列能源用戶係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之用戶,112年度尚在統計中。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

(三)經濟部明訂104至113年能源用戶平均年節電率之目標為1%以上,允宜審酌產業用電發展,加強執行節能計畫及目標之控管

為促使能源用戶達成節電目標,經濟部108年12月25日公告修正之「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執行稽查並協助能源用戶達成年度節電率、104至113年平均年節電率達1%以上之目標。參據能源署提供資料,其中工業用電大戶平均節電率介於1.49%至2.16%間(詳表19),同期間非生產性質行業則介於1.12%至1.47%間(詳表20),尚達所訂目標,惟以個別用戶節電率及家數進行比較,111年度工業用電大戶有9家(占總家數0.26%)節電率低於0.1%,惟非生產性質行業則高達26家(占總家數1.88%),顯示產業節電措施之落實仍有強化空間,允宜審酌產業用電趨勢,加強輔導能源用戶節能計畫,並逐年及分業滾動檢討節電目標,以提高產業節電效率。

表19 106至111年度工業用電大戶節電績效統計表

項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用電大戶(家)

3,326

3,372

3,397

3,381

3,452

3,513

節能目標(%)

1

1

1

1

1

1

節電成果(家)

<0.1%

201

116

123

163

3

9

≧0.1%且<0.5%

332

268

321

335

18

19

≧0.5%且<1.0%

337

293

356

416

121

118

≧1.0%且<1.5%

1,013

1,091

1,053

1,126

1,420

1417

≧1.5%

1,325

1,464

1,427

1,238

1,765

1815

當年度新用戶

118

140

117

103

125

135

當年度平均節電率(%)

1.49

2.16

1.88

1.78

1.99

1.68

說 明:1.112年度尚在統計中。

2.新用戶因該年度用電未滿1年,爰尚無年度節電率。

3.本表當年度平均節電率係指能源用戶累計節電量,除以累計節電量加上累計用電量所得值。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

表20 106至111年度非生產性質行業用電大戶節電績效統計表

項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用電大戶(家)

1,439

1,421

1,414

1,406

1,402

1,384

節能目標(%)

1

1

1

1

1

1

節電成果(家)

<0.1%

33

29

29

27

29

26

≧0.1%且<0.5%

12

13

14

20

18

20

≧0.5%且<1.0%

16

13

11

14

13

20

≧1.0%且<1.5%

686

681

662

649

643

668

≧1.5%

672

638

646

650

656

617

當年度新用戶

20

47

52

46

43

33

當年度平均節電率(%)

1.35

1.34

1.47

1.34

1.26

1.12

說 明:1.112年度尚在統計中。

2.新用戶因該年度用電未滿1年,爰尚無年度節電率。

3.本表當年度平均節電率係指能源用戶累計節電量,除以累計節電量加上    累計用電量所得值。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

(四)資料中心因市場需求增加而快速成長,鑒於其用電量與生產量無關,且從機房外觀不易判別,允宜全面清查用電用途,以落實使用者付費之原則,並合理反映成本

依據經濟部106年11月6日經能字第10604605240號公告「公用售電業電價費計算公式」第6點規定:「各類用戶電價費率訂定原則:…(五)大類用戶定價原則1.住宅及小商家電價:以照顧民生及節能減碳為原則。2.工商業電價:以使用者付費及提升能源效率為原則。」由於現行電價低於成本,台電公司為反映成本,首次將當年度用電達0.5億度以上之資料中心,依用電規模採用4種調幅:0.5億度至1億度調幅為15%、1至2億度為18%、2至3億度為21%,及3億度以上為25%。經查:

1.參據能源署出版2023年非生產性質行業能源查核年報(以下稱查核年報)統計,112年全國共有62家資料中心,含39家電信公司(電信機房)、18家電腦機房(資訊設備)及5家電腦機房(電信交換機設備),較111年之29家、13家及5家,分別增加10家、5家及0家,顯示該產業因市場需求增加而快速成長。

2.復據前述查核年報統計,電信機房網路電力消費量由2019年13.07億度成長至2022年15.36億度,增幅17.52%;又因該產業電力流向多為空調設備及其他設備,與工業用電大戶近半數電力流向製程動力不同,故其用電量與生產量無關,且節能率不易提升,如2019至2022年節能率介於0.54%至0.85%間,低於同期間非生產性質行業用電大戶之節電率(介於1.47%至1.12%間)。

3.依據台電公司統計,113年4月起用電量達0.5億度以上,適用調幅之資料中心共3家(依112年度用電量統計),包含2家電信業及1家資料中心(詳表21),前者平均年用電為2.1億度,適用調幅21%;後者平均年用電為8.5億度,適用調幅25%。另台電公司表示,由於資料中心與其他生產性質之產業不同,無法由機房設備外觀判別,且同一用電地址之用電為電信機房、資訊設備及電信交換機設備等共用,為避免爭議,須先釐清用電用途以利後續計價,詢據台電公司刻正逐一清查中。

爰此,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及促使業者提升能源效率,台電公司允宜加強清查各資料中心之用電用途,俾利我國電力使用之管控。

表21 113年4月起實施電價調整部分產業家數及用電規模統計表

單位:家;億度

項目

財政部稅籍行業代碼及名稱

家數

平均年用電規模

當年度用電5億度以上且前2年用電平均正成長公司

160(印刷電路板製造業)

1

11.9

181(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3

7.9

184(塑膠及合成橡膠原料製造業)

1

9.7

243(銅製造業)

1

8.4

261(半導體製造業)

9

33.7

269(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

12.3

491(鐵路運輸業)

2

7.2

家數合計

19

-

當年度用電0.5億度以上之網路資料中心(IDC)

610(電信業)

2

2.1

631(網站經營、資料處理、主機及網站代管服務業)

1

8.5

家數合計

3

-

說 明:1.平均年用電規模,係112年各業別總用電量除以家數。

2.台電公司113年4月起針對當年度用電5億度以上且前2年平均正成長之公司,及當年度用電0.5億度以上之資料中心,依用電規模適用15%至25%之調幅。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