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護個案服務之連續性與機關間之合作程度息息相關。以下謹以原住民族地區脆弱家庭服務與針對接受矯正教育兒少之轉銜服務為例,研析相關服務之連續性情形。謹說明如次:
(一)允宜加強社會安全網架構下原民家服中心及社福服務中心對原住民族地區脆弱家庭服務,俾利個案保護
按原民會主管之原民家服中心設置目的係主要考量原住民族特性,提供服務者須具備特殊文化脈絡下之思維始能勝任,爰在衛福部主導之社福服務中心外,另外形成一套功能相似但組織運作獨立之服務系統。在社會安全網架構下,原民會主導之原民家服中心雖扮演與衛福部推動之社福服務中心合作之網絡單位,惟並未被賦予服務原鄉地區脆弱家庭之責任,爰截至113年7月底止實務上原鄉地區之脆弱家庭仍由社福服務中心提供相關服務,且原民家服中心亦未使用衛福部脆弱家庭系統(內含通報與派案機制)。倘原鄉地區個案被通報屬於脆弱家庭,則原民家服中心較難介入個案,加以在實務上可能因原鄉地區通報個案未符社福服務中心開案條件,導致該個案被社會安全網漏接之情形,恐不利於落實個案保護服務之連續性。
(二)辦理接受矯正教育兒少之轉銜服務,近年輔導就學比率多未及5成,輔導就業比率則呈下滑趨勢,允宜研謀精進輔導成效
矯正教育之目的係期接受矯正教育之學生離校後能順利回歸社會。儘管教育部要求各校不得拒收是類學生,惟實務上渠等往往面對現實求學環境中諸如無宿舍、學雜費、學分降轉、無適當職業類科等有形或無形之障礙,對於可能無家可歸、無經濟後援之是類學生恐係一大挑戰。有時一般學校雖已確定要接納,是類學生最後仍未報到,究其原因,大多係因離開學校時間太久,無法適應學校生活,以至於繼續淪為社會邊緣人;至於就業方面,可能面對因專長不符而有轉換工作困難、升遷受阻或勞動剝削等困境,致難順利轉銜入職場以獲自立能力。
在矯正學校輔導轉銜之成效方面,依法務部矯正署提供資料,108至112年度所屬矯正學校輔導學員就學人數介於363人至412人間,經輔導後1年內就學人數介於156人至196人間,經輔導後就學比率介於37.9%至51.1%;同期間輔導學員就業人數介於163人至400人間;經輔導後1年內就業人數則介於149人至296人間,經輔導後就業比率則自91.4%降至73.5% (詳表2),由前揭數據可悉,就學輔導成效不如就業輔導。此外,在就業輔導部分,進一步檢視與法務部矯正署合作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勞發署)提供之職業訓練服務成效,該署108至112年度實際服務矯正學校兒少人數均未達預期目標(詳表3),經檢討後,其主要原因包括既有訓練課程時段未能配合學校課程表、新開設之職類課程未獲青睞等,反映矯正學校之就學、就業輔導成效均有改善空間。
表2 108至112年度我國矯正機構輔導學員就學就業成果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就學
輔導
年度輔導人數
(A1)
364
412
363
397
363
年度經輔導後1年內就學人數
(A2)
186
156
156
196
172
就學比率(A2)/(A1)
51.1
37.9
43.0
49.4
47.4
就業
輔導
年度輔導人數
(B1)
163
184
295
400
381
年度經輔導後1年內就學人數
(B2)
149
161
196
296
280
就業比率(B2)/(B1)
91.4
87.5
66.4
74.0
73.5
資料來源:法務部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3 108至112年度勞發署赴矯正學校辦理職訓、就業輔導成果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預期參訓人數
63
57
45
45
75
實際參訓人數
46
53
42
38
67
資料來源:勞發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