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透過網路進行之兒童性剝削行為日益猖獗。為防止兒少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兒少權法第46條第1項規定,由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委託民間團體成立之內容防護機構推動相關防護機制。為避免受性剝削之兒少受到進一步傷害,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8條第1項則規定:「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知有第四章(註:罰則)之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第四章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
依通傳會提供統計資料,108至112年度受理涉及兒少相關法規之申訴案件中,多屬於境外平台案件(詳表13),就案件類別觀之,色情、性影像類多居前3位,合計占比均逾5成(詳表14),在處理方式上,除109年度轉兒少防護黑名單占比達34.4%外,仍以通知業者自行處理為主(詳表15),較乏源頭管理之作為。
表13 108至112年度網際網路防護機構受理涉及兒少相關法規之網路申 訴案件(依案件來源)統計表 單位:件
案件來源
申訴年度
合計
(A)+(B)
境內平臺
(A)
境外平臺
(B)
108
1,367
745
622
109
1,928
471
1,457
110
2,208
514
1,694
111
1,662
148
1,514
112
1,603
150
1,453
資料來源:通傳會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14 108至112年度網際網路防護機構受理涉及兒少相關法規之網路申訴案件(依案件內容類型)情形表
年度
涉及兒少相關法規之網路申訴案件內容類型占比居前3位者
108
色情(765件,55.96%)、有害物品(458件,33.5%)、有害內容(89件,6.51%)
109
色情(1,136件,58.92%)、有害物品(573件,29.72%)、有害內容(105件,5.45%)
110
色情(1,258件,56.97%)、有害物品(305件,13.81%)、性影像(260件,11.78%)
111
色情(968件,58.24%)、有害物品(279件,16.79%)、性影像(255件,15.34%)
112
色情(880件,54.9%)、性影像(326件,20.34%)、暴力(182件,11.35%)
資料來源:網際網路防護機構網站(網址:https://i.win.org.tw)首頁-透明報告-申訴數據(年度報表),本中心彙整。
表15 108至112年度網際網路防護機構就網路申訴案件處理情形表
單位:件;%
項目
年度
網路申訴案件之處理情形
處理方式
相關案件數
相關案件之占比
108
通知業者改善
1,316
41.92
轉交權責機關賡續處理
62
1.98
轉兒少防護黑名單
524
16.69
不受理
1,237
39.41
年度小計
3,139
100.00
109
通知業者改善
1,184
30.53
轉交權責機關賡續處理
7
0.18
轉兒少防護黑名單
1,334
34.40
不受理
1,353
34.89
年度小計
3,878
100.00
110
通知業者改善
1,506
38.50
轉交權責機關賡續處理
16
0.41
轉兒少防護黑名單
741
18.94
不受理
1,649
42.15
年度小計
3,912
100.00
111
通知業者改善
1,314
47.35
轉交權責機關賡續處理
41
1.48
轉兒少防護黑名單
397
14.31
不受理
1,023
36.86
年度小計
2,775
100.00
112
通知業者改善
1,245
41.40
轉交權責機關賡續處理
55
1.83
轉兒少防護黑名單
440
14.63
不受理
1,267
42.14
年度小計
3,007
100.00
說 明:1.本表處理案件包括非涉及兒少相關法規之案件處理情形。
2.表內不受理案件之原因包括非屬有害兒少之網路內容、申訴事由或事證不足、訴求不明、重複申訴、個人資料不實、未違反相關法令、非權責範圍等。
資料來源:網際網路防護機構網站(網址:https://i.win.org.tw)首頁-透明報告-申訴數據(年度報表),本中心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