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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相關部會推動兒少保護措施成效之檢討

肆、結論與建議 日期:113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相關部會推動兒少保護措施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彥斌

近年為確保兒少身心健全發展,中央各相關部會雖編列預算,合作推動各項兒少保護措施,且逐年提高預防、預警類措施經費規模及占比,雖略有成效,惟查仍存有:部分措施之個案服務略欠連續性;家暴事件涉及兒少、校園兒少身心受侵害之人數與兒少交通事故致死率均呈增加趨勢;就兒少網路安全較乏源頭管理作為等,均有精進空間。本報告謹提出以下建議,供主政與監督機關參考:

一、兒少保護措施之主管機關間允宜適時檢討資料庫系統之介接、轉銜措施,促進個案服務轉銜時之無縫接軌,俾提升相關服務之連續性與成效

鑒於各部會於辦理兒少保護措施時,因推展業務需求,通常各自建立資料庫系統。為避免資源重複投入與因系統未能介接導致服務同一個案時未能掌握充分資訊,相關機關允宜定期檢討,適時整併或開放資料查詢權限。

現行矯正學校對學員就學輔導之成效相較欠佳,導致有轉無銜之情形,其關鍵原因之一在於矯正學校學員在校期間依其所受之刑期、感化教育處分期間而定,與一般學制之學校教育受教期間相比,矯正學校較短,欲使矯正學校學員在短期內能順利銜接一般學制之學校,實務上具有一定難度。為改善有轉無銜之現況,法務部允宜與教育部積極研商,思考妥善運用既有教育資源,設置中介教育機構之可行性,促使離校之矯正學員透過中介教育機構之協助,強化渠等對一般學校生活之適應力,俾利改善輔導成效。

二、允宜積極推動親職教育,使兒少之實際照顧者建立正確之親子溝通觀念,俾利杜絕家庭兒少虐待事件

教育部近年雖積極推動家庭親職教育,惟分析涉及兒少之家暴事件施虐者之原因,多數仍缺乏正確管教觀念。教育部允宜與衛福部密切合作,在相關宣導教育活動安排第一線處理家暴事件之社工人員參與,分享實務經驗,並依兒少主要照顧者之需求提供量身訂做之管教建議方案,另允宜結合社區基層組織(如鄰里長)針對家暴事件之高風險家庭,適時展現關懷與溝通,逐步調整該等家庭主要照顧者之管教作風,俾利杜絕家庭兒少虐待事件。

三、允宜建構健全兒少心智發展之學習環境,俾減少危害兒少身心事件之發生

兒少主要生活環境除家庭外,校園係形塑其身心發展之重要場域之一。教育部近年雖增加校園專業心理輔導與諮商人力,並與衛福部合作推動諸如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惟校園兒少身心受侵害事件仍有增加趨勢。

面對當前校園對兒少身心造成侵害事件層出不窮,其中體罰涉及師長之管教作為,前揭校園心理輔導與諮商人力服務對象除學生外,亦應包括師長,對於經勸導卻仍採取體罰手段之師長,應經嚴謹審查程序列入不適任名單;霸凌則主要發生在同儕之間,師長應密切觀察在學兒少間之日常互動情形,針對霸凌他人者適時介入輔導,導正渠等與同儕之互動模式;隨著性觀念開放與媒體色情資訊氾濫,校園性侵事件亦時有所聞,學校除提供兒少正確性教育內容外,亦應建立學生自我保護意識,俾遏止性侵事件之發生;至於近年校園自我傷害、自殺事件件數不減反增,反映校園兒少心理健康狀態有惡化情形,除持續推廣自殺防制守門人訓練外,教育部允宜適時檢討校園專業輔導人力之適足性,並與衛福部合作,積極推動校園情感教育,俾提升兒少面對內外在環境挫折感之應變力,減少自我傷害、自殺事件一再重演。

四、因應兒少交通事故層出不窮,除落實道路安全教育外,允宜通盤檢討並改善既有交通環境

「馬路如虎口」係推展交通安全教育常見之警示標語,用以提醒行人提高警覺,留意用路安全,惟從另一個角度觀之,亦代表道路環境充斥致命因素,兒少因身高、對危險之判斷力等條件,向來係交通環境之弱勢者,常淪為交通事故之被害者。交通部近年雖與教育部合作,積極辦理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惟面對我國兒少交通事故死亡率多高於OECD先進國家之現況,適時提升我國交通環境對兒少之友善程度有其必要性,尤其在制定相關交通政策、設置交通設施時,相關機關允宜納入兒少之使用觀點,並督促縣市政府定期檢討並改善校園周遭之交通環境,俾降低兒少交通事故之傷亡率。

五、針對網路內容危害兒少身心事件頻傳,主管機關允宜採取源頭管控措施,俾杜絕不法

當前網路色情內容氾濫、性影像申訴案件層出不窮,且申訴案源多屬境外平台,中央相關部會除依現行法令嚴格執行外,允宜採取源頭管理措施,另就申訴案源屬境外平台者,研議妥適之境外網路溯源機制,並透過跨國合作共同打擊性犯罪事件,俾杜絕不法。

(分機:1912 黃彥斌)

主要參考資料

衛福部、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交通部、勞動部、文化部、通傳會、原民會等部會提供之相關說明資料。

聯合國兒權公約CRC資訊網(網址:https://crc.sfa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