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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虛擬資產監管現況及待精進方向之初探

一、允宜持續督導VASP業者依規定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之聲明,並追蹤注意銀行及VASP業者於洗錢防制作業之落實情形,俾穩定金融秩序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日期:113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對虛擬資產監管現況及待精進方向之初探 目錄大綱:參、相關議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翁珮珊

為防制洗錢,金管會除要求VASP業者於從事該業務前,應先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之聲明,並應依VASP洗防辦法執行相關措施外,亦函知銀行公會等轉知有關金融機構於接受VASP為客戶之執行原則,俾從銀行端管控相關風險,惟VASP業者及本國銀行近年於前揭作業之落實皆尚存有部分缺失。茲說明如下:

(一)VASP業者依規定負有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之義務,金融機構接受VASP為客戶時亦應採取相關強化措施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於110年12月所發布之「2021年國家洗錢資恐及資武擴風險評估報告」中,將虛擬資產業列為非常高風險弱點,爰採行適當措施以有效降低風險實為重要。參金管會所發布之VASP洗防辦法及相關解釋令規定,VASP業者應建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並應於從事該業務前,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之聲明,執行業務時,應執行確認客戶身分、記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等措施。另為從銀行端管控相關風險,金管會自107年7月即要求銀行受理VASP開戶時,應確認該VASP對其平台使用者採行實名制,並於110年12月27日以金管銀法字第11002739741號函修正「金融機構接受VASP為客戶政策之執行原則」,請金融機構應辨識客戶是否為VASP業者,若依內部政策接受其為客戶,應依風險基礎之原則將VASP列為高風險,採取強化確認客戶身分及交易監控措施,並應確認VASP已依規定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之聲明。

(二)允宜持續督導VASP業者於提供相關服務前依規定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

有關近期VASP業者提出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情形,據金管會提供資料,自112年4月起至113年4月30日止,計有61家次之業者向該會提出法令遵循聲明,已完成聲明2件、否准42件、函知業者無須提出聲明2件、不予受理5件(涉違規營業且限期未改善),其餘10件則在審理中或已函請業者補件,截至113年4月底止,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之VASP業者共有25家(詳表4)。

表4 截至113年4月底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之VASP業者一覽表

項次

公司名稱

品牌名稱

完成聲明日期

1

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

MaiCoin

111/1

2

王牌數位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ACE

111/1

3

跨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ainss

111/1

4

幣錸有限公司

Rybit

111/2

5

畢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ITGIN

111/3

6

鏈科股份有限公司

XREX

111/3

7

台灣芷荊有限公司

台灣芷荊

111/3

8

桑費斯特有限公司

ZomFast

111/3

9

幣想科技有限公司

BitShine

111/3

10

幣世代科技有限公司

GoldBit

111/3

11

博歐科技有限公司

Cybavo

111/3

12

亞太易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BitAsset

111/3

13

幣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itoPro

111/5

14

禾亞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OYA BIT

111/6

15

三川通證股份有限公司

BitstreetX

111/6

16

英屬維京群島沃亨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WoHeng

111/6

17

權勢國際有限公司

Train's

111/6

18

夏和股份有限公司

COINSHA

111/7

19

仰家有限公司

Buycoin

111/8

20

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oo Network

111/9

21

鴻朱數位有限公司

HzBit

111/9

22

一路發有限公司

OSE

111/9

23

尹天下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CoinWorld

111/11

24

彼雅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ityacht

112/9

25

拓荒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one walle

112/10

說 明:據金管會提供資料,原有27家已完成聲明,惟其中有2家業者已提出廢止聲明,爰截至113年4月底已完成聲明業者為25家。

資料來源:金管會,本中心彙製。

(三)部分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之VASP業者於防制洗錢作業之落實尚存有部分缺失,允宜持續督促業者確實執行

據金管會提供資料,檢查局業於112年對4家VASP業者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之情形進行專案檢查,該4家受檢之VASP業者於112年1月至7月之交易量及保管客戶資產量均逾整體25家VASP業者之95%,復就已出具檢查報告之2家VASP業者觀之,其存有未確實徵提資料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相關內規未臻完善或未確實執行、未對高風險客戶辦理定期審查等缺失(詳表5)。據檢查局公布之113年度各業別金融檢查重點指出,為配合金管會循序納管VASP之政策,已於113年度新增「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查核業別,擬就機構風險評估與內控架構、客戶審查措施及風險等級評估、帳戶及交易之持續監控、可疑交易申報流程及品質、組織與人員等面向檢查VASP業者於防制洗錢作業之落實情形,允宜持續督促業者確實執行。

表5 檢查局於112年對VASP業者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之檢查情形表

性質

檢查家數

主要檢查缺失

裁處情形

專案

檢查

4

1.未確實徵提資料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即核准客戶註冊。

2.客戶風險等級評估、定期審查及可疑交易調查相關內規未臻完善,或未落實執行。

3.未依「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規定,對高風險客戶辦理定期審查。

4.所定交易監控態樣或交易門檻值欠妥,或未確實辦理可疑交易調查。

依行政程序辦理中

說 明:經洽金管會,截至113年6月20日止,尚有2家報告出具中,爰表列主要檢查缺失係針對已出具報告之2家。

資料來源:金管會,本中心彙製。

(四)本國銀行近年辦理與VASP業者建立業務關係及交易監控之作業存有若干缺失,允宜持續督促業者確切落實相關法令規範,俾強化銀行洗錢防制之控管

為從銀行端管控VASP洗錢與資恐風險,金管會自107年起已陸續推行相關措施,並訂有「金融機構接受VASP為客戶政策之執行原則」,銀行公會業參據該原則及其他相關規範訂定「銀行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建立業務關係及交易監控自律規範」,以明確規範銀行受理VASP業者開立存款帳戶、辨識驗證、相關應遵循事項及交易監控機制。惟檢視檢查局近年所公布本國銀行於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作業之主要檢查缺失中,對VASP業者之客戶審查、使用者實名制及平台使用者交易監控存有未依相關規定確實辦理之情形(詳表6),宜持續注意銀行改善情況並督促業者確切落實相關作業。

表6 近年金管會檢查本國銀行於辦理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作業之主要檢查缺失中與VASP有涉之情形表

期間

缺失態樣

缺失情節

111年度下半年

對VASP業者之客戶審查、使用者實名制及平台使用者交易監控,未依金管會規定確實辦理。

1.未確實辦理客戶審查,致未辨識出客戶係實際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業務,並納入高風險客戶控管。

2.未對VASP業者徵提佐證資料,以確認其對使用者已採取實名制。

3.VASP業者有將部分帳戶同時供自用及平台使用者使用之混用情形,影響對相關帳戶之交易監控。

112年度下半年

開戶審查作業有欠妥適。

對客戶經營之業務,符合「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2條所定義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辦理審查時未辨識客戶實際經營業務是否為平台業者,並將該等客戶列入管控名單。

資料來源:檢查局網站,本中心彙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