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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地方創生政策與執行概況及成效之探討

三、部分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計畫因多次流標等因素尚未完工,及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迄今僅有1處完工,允宜妥為研謀對策,俾利地方創生各工作項目順利完成 日期:113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地方創生政策與執行概況及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地方創生政策執行概況及成效之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廖怡絜

地方創生2.0於前瞻第3期及第4期特別預算中「獎補助費」分別編列20.30億元及15.35億元,占該計畫總經費比率分別為84.83%及77.96%,係最主要辦理項目,惟第3期特別預算(110至111年度)執行結果,保留數高達10.39億元,預算保留比率達51.21%(詳表3-3-1)。另經檢視各部會獎補助費執行情形,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保留數逾億者有國發會(保留比率51.29%)、農業部(保留比率73.09%)及衛福部(保留比率76.83%);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截至113年4月底止已推動逾1年,並即將於今(113)年底屆期,惟執行率未達5成者有國發會、內政部、交通部、農業部、衛福部、原民會及客委會,其中衛福部執行率僅4.03%,計畫執行未如預期。經查:

表3-3-1 前瞻計畫特別預算第3期及第4期(截至113年4月底)各部會推動地方創生計畫獎補助費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 部會

第3期特別預算(110至111年度)

第4期特別預算 (112至113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執行數 (迄113年4月底)

執行率

實現數

保留數

合計

國發會

460,100

214,008

236,004

450,012

471,000

208,077

44.18

內政部

100,000

98,501

0

98,501

90,000

38,545

42.83

教育部

55,000

54,981

0

54,981

54,000

31,889

59.05

交通部

140,000

87,383

43,415

130,798

156,000

57,732

37.01

農業部

678,000

168,127

495,576

663,703

338,856

96,658

28.52

衛福部

300,000

69,500

230,500

300,000

100,000

4,033

4.03

文化部

196,600

196,162

0

196,162

215,000

124,020

57.68

原民會

60,000

25,091

33,982

59,073

82,000

15,594

19.02

客委會

40,000

40,000

0

40,000

28,000

13,203

47.15

合計

2,029,700

953,753

1,039,477

1,993,230

1,534,856

589,751

38.42

說 明:1.經濟部編列之預算皆為業務費。

2.第4期特別預算之執行數係截至113年4月底止資料(含實現數5億4,767萬5千元及預付數4,207萬6千元)。

資料來源:各部會前瞻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第4期特別預算113年4月會計月報。

(一)國發會辦理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110及111年度核定案件中,迄113年4月底尚未完工比例近6成

國發會依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辦理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補助地方政府為推動地方創生相關事業經營需要,進行既有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所需之基本裝修、空調等相關規劃設計及工程經費。詢據國發會前瞻計畫第3、4期特別預算截至113年4月底止,共計核定補助新北市烏來區原住民族表演藝術中心空間整備計畫、苗栗獅潭地方創生空間活化計畫等51案(110年核定21案,111年核定19案、112年核定5案、113年核定6案,詳表3-3-2),核定補助金額共計2億4,829萬2千元,實支數7,257萬5千元,執行率29.23%,其中已完工者23案,尚在規劃中9案,已發包決標者14案,自行撤案者5案(詳表3-3-2及表3-3-3)。

依「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計畫應以核定補助當年度可完工者為原則。110與111年度核定40案中,迄113年4月底有22案完工,13案仍未完工(3案尚在規劃中),尚未完工比例59.09%(詳表3-3-4)。規劃中之3案主要係規劃設計招標多次流標,且設計作業延宕;另未完工之其中4案已核定近2年,惟仍未結案,茲說明如下:

1.紅磚屋空間整備活化計畫:於施作拆除工程後,始發現建築結構損壞嚴重,需進行結構補強,致現場無法續行施作。112年12月5日召開第2次變更設計會議,確認結構補強變更及後續執行方向,至113年03月18日始復工。

2.宜蘭縣冬山鄉舊鄉民代表會-文化驛站空間整備活化計畫:於111月12月30日已峻工,惟委外營運招標不順,於112年7月17日第7次重新上網,同年9月21日完成委外營運契約簽定。然因更換後之營運單位與原提案營運方向差異甚大,須重新檢討及修正計畫書;經多次審議,113年3月6日國發會函覆同意變更,刻正辦理請款及結案作業中。

3.臺東表演藝術創生基地(舊議會-議員休息室)活化計畫(第1期):執行設計階段期間,適逢文化部召開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會議,建議所轄館舍皆宜進行耐震能力初評,從而設計作業予以暫緩,先行耐震初評及詳評作業,至112年7月3日方由花蓮建築師公會完成詳評報告;旨揭計畫工程案於112年12月21日完成決標,截至113年4月底止,刻正進行變更使用執照與室內裝修申請中(約需3個月),工期210日曆天。

4.雲林縣斗六咖啡工場場長宿舍咖啡文化創生基地整備活化計畫:本案工程歷經3次流標,至112年8月15日第4次開標後方決標及完成訂約,因變更設計已簽奉核准於113年3月18日起停工。

另由國發會委託辦理之專案辦公室綜合分析地方創生補助案件計畫執行落後原因,以「規劃設計耗時過長」及「行政作業程序時久」兩項為執行進度落後最大主因,「前置配套未先完備」亦是不少案件落後原因。允宜檢討加強控管各核定補助計畫之執行進度並積極協助輔導,俾利計畫順利推動。

表3-3-2 110年至113年4月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計畫一覽表

已核定案件執行進度(案數)

補助金額(千元)

規劃中

已發包 決標

已完工

自行撤案

合計

核定補助金額

實支數

110

0

1

20

0

21

71,413

59,471

111

3

9

2

5

19

119,649

7,704

112

1

3

1

0

5

28,030

5,400

113

5

1

0

0

6

29,200

-

合計

9

14

23

5

51

248,292

72,575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表3-3-3 110年至113年4月自行撤案之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元

所在縣市

鄉鎮區

計畫名稱

核定日期

核定補助金額

自行撤案之原因

雲林縣

斗南鎮

雲林縣斗南健康樂活共生共創基地整備活化計畫 

111/05/09

4,904,389

112年1月17日雲林縣政府來函,因涉及建築物使用變更編定及消防安檢相關內容調整致計畫經費大幅增加,且未及自籌相關經費支應,爰予申請撤案

雲林縣

斗六市

斗六市警民街警察宿舍群空間運用規劃與活化計畫

112/01/06

4,520,000

112年5月12日雲林縣政府來函,因考量旨案維修成本及整備時間等因素辦理撤案

花蓮縣

花蓮市

洄瀾藝匠創生館

112/01/03

8,020,000

112年9月1日花蓮縣政府來函,因追加預算經花蓮縣議會第2次臨時大會議決刪除,無法支應計畫配合款,爰予申請撤案

花蓮縣

花蓮市

洄瀾永續未來市

112/01/03

8,690,000

112年9月1日花蓮縣政府來函,因追加預算經花蓮縣議會第2次臨時大會議決刪除,無法支應計畫配合款,爰予申請撤案

雲林縣

斗南鎮

雲林縣斗南青年產創研創生基地

112/01/09

9,250,000

112年7月7日雲林縣政府來函,因案涉文化資產建築修復期程較長,無法於本計畫規定期程內完成,爰予申請撤案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表3-3-4 110年至113年4月尚未結案之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元

年度

所在 縣市

鄉鎮區

計畫名稱

核定日期

核定計畫總經費

核定補助金額

執行 狀態

110

基隆市

中正區

紅磚屋空間整備活化計畫

110/10/05

5,882,353

5,000,000

已發包決標

110年度案件小計

5,882,353

5,000,000

111

宜蘭縣

冬山鄉

宜蘭縣冬山鄉舊鄉民代表會-文化驛站空間整備活化計畫

111/04/06

6,582,621

5,000,000

已發包決標

臺東縣

臺東市

臺東表演藝術創生基地(舊議會-議員休息室)活化計畫(第一期)

111/05/02

9,256,456

5,000,000

已發包決標

雲林縣

斗六市

雲林縣斗六咖啡工場場長宿舍咖啡文化創生基地整備活化計畫

111/05/09

5,441,697

4,625,442

已發包決標

新北市

深坑區

新北市深坑老街舊分駐所地方創生整備計畫

111/12/27

9,190,000

6,890,000

已發包決標

臺南市

中西區

友愛市場數位創生聚落計畫

112/01/05

8,850,000

7,080,000

已發包決標

彰化縣

芳苑鄉

彰化王功漁港「海洋食研」基地整備活化計畫

112/01/04

9,440,000

8,020,000

規劃中

嘉義縣

朴子市

朴子市第一市場3樓中央區空間整備活化計畫(匠人魂-紙藝師傳承)

112/01/06

7,750,000

6,970,000

已發包決標

屏東縣

佳冬鄉

「New Care‧Good Old day」屏東縣大新照顧學校空間活化計畫

111/12/21

14,322,444

10,000,000

已發包決標

臺東縣

臺東市

臺東表演藝術創生基地(舊議會-議員休息室)第二期活化計畫(擴充案)

111/12/28

2,266,667

2,040,000

已發包決標

嘉義市

東區

嘉義市舊城活化系列— 新二通舊興中派出所改造青創基地

112/01/03

6,750,000

5,400,000

規劃中

宜蘭縣

南澳鄉

Papak Khoni Balay (泰雅族族語翻譯:長在木頭上的耳朵) 南澳鄉段木香菇巴萊體驗館

112/01/06

10,959,000

9,310,000

已發包決標

臺東縣

金峰鄉

金峰鄉公所峰青靚亮創客中心改造工程計畫

112/01/09

6,390,000

5,750,000

規劃中

111年度案件小計

97,198,885

76,085,442

112

臺東縣

達仁鄉

達仁鄉公所文化體驗教室建置計畫

112/03/17

6,760,000

6,080,000

已發包決標

高雄市

旗津區

鼓往津來-鼓山旗津渡輪事業地方創生計畫

112/04/12

7,450,000

5,960,000

已發包決標

新北市

坪林區

新北市坪林區坪林國小漁光校區地方創生整備計畫

112/04/19

7,220,000

5,410,000

已發包決標

臺南市

新營區

辻間創生聚落-新營區微型創新教育體驗基地 二期活化計畫

112/09/26

6,480,000

5,180,000

規劃中

112年度案件小計

27,910,000

22,630,000

113

雲林縣

古坑鄉

古坑公有零售市場結合地方產業創生活化計畫

112/09/26

6,300,000

5,670,000

規劃中

新北市

坪林區

新北市坪林區坪林遊客中心空間整備活化計畫

112/09/26

6,200,000

4,650,000

規劃中

連江縣

南竿鄉

連江縣文獻中心建築整備活化及周邊改善計畫

112/09/26

5,970,000

5,370,000

規劃中

金門縣

金湖鎮

風華再現牧馬場―牧馬場舊建築整備活化及周邊改善計畫

112/09/26

6,220,000

4,970,000

已發包決標

南投縣

埔里鎮

埔里鐘靈國小廢校再生空間整備計畫

112/09/26

7,550,000

6,410,000

規劃中

新竹縣

竹北市

竹現靚行式.NeWow藝聚場-新竹縣創『客』基地

112/09/26

2,670,000

2,130,000

規劃中

113年度案件小計

34,910,000

29,200,000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三)衛福部自110年起辦理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已核定案件11處,惟迄113年4月底僅有1處完工

衛福部配合國發會支持地方創生產業發展,並推動城鄉發展建設之精神,將既有之「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架構下,檢討可強化城鎮機能或環境整備之工作項目,以其他閒置空間或土地、社區活動中心及老人活動中心,結合在地特色與產業,規劃不受「一國中學區布建一日間照顧中心」限制,新建、增(改)建等方式,積極活化公有設施,轉型設置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服務等社區式長照機構,以厚植在地化長照服務量能,均衡區域發展,建構綿密化照顧服務體系,友善產業發展。

經檢視110年至113年4月底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情形(詳表3-3-5及3-3-6),已核定案件11處,僅有1處完工,預算數4億元,決算數1億3,543萬1千元,執行率僅33.86%,據衛福部說明,本計畫之補助案件皆係新建案,因工程量體龐大故執行時程多屬跨期案件,且撥付經費要件係以工程發包權責發生後,依工期進度由地方政府分期向該部請款,惟因近來營建成本上漲、布建地點用地取得前置作業耗時等,皆影響執行進度及經費核撥。

表3-3-5 截至113年4月底止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所在 縣市

鄉鎮區

計畫名稱

核定日期

核定補助金額

執行狀態

臺南市

北區

勝安社區活動中心長照據點事業提案計畫

110年5月17日

24,000

工程發包履約中

高雄市

鳳山區

鳳山日照社福多功能中心

110年10月14日

69,500

已竣工結案

雲林縣

莿桐鄉

莿桐鄉甘西多功能活動中心

110年12月3日

9,450

工程發包履約中

雲林縣

大埤鄉

大埤鄉多功能社福空間建置計畫

110年12月3日

17,493

規劃中

嘉義縣

中埔鄉

中埔鄉三和日間照顧中心

111年11月25日

54,205

工程發包履約中

南投縣

魚池鄉

魚池鄉頭社村長照整合型服務場館

111年11月25日

46,010

規劃中

雲林縣

古坑鄉

古坑長青多功能活動中心興建計畫

111年11月30日

29,061

工程發包履約中

南投縣

國姓鄉

國姓鄉梅林社區式長照創新整合型服務場館

111年12月9日

42,792

工程發包履約中

臺南市

北區

華德社區長照服務據點

111年12月9日

27,647

工程發包履約中

臺南市

北區

臺南市長照創新整合型服務據點

111年12月22日

40,242

規劃中

雲林縣

東勢鄉

東勢鄉多功能老人文康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112年1月11日

39,600

規劃中

合計

400,000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表3-3-6 截至113年4月底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核定年度

已核定案件執行進度(處)

開辦進度

補助金額

規劃中

已發包決標

已完工

撤案

合計

已開辦

已完工 待開辦

核定補助金額

執行數

110

1

2

1

-

4

1

-

120,443

82,209

111

2

4

-

-

6

-

-

239,957

50,827

112

1

-

-

-

1

-

-

39,600

2,395

113

-

-

-

-

-

-

-

-

-

合計

4

6

1

-

11

1

-

400,000

135,431

說 明:1.各該年度係為核定年度,如為第3+4期案件,於111年核定,則該案件全案核定金額列計111年預算數。

2.執行數包含實現數及預付數。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四)農業部前瞻第4期截至113年4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未臻理想,其中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作業尚未有核定之補助案件

農業部推動「地方創生農山漁村發展建設」,重點工作包含提升農業競爭力、改善農村環境與空間、改善農村生活品質與經濟多樣性,以及營造就業與多樣性的地方能力。惟前瞻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保留數達4.96億元,保留比率高達73.09%,依決算書說明主要用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農村特色產業輔導、環境活化及生活空間改善,已核定92案,其中已結案20案,未結案72案,因部分案件需整合地方資源致影響發包作業期程,或部分案件工期或契約未屆期致尚未結案等;截至113年4月底止,已核定之92案已完成89案,改善鄉村地方農村社區整體環境品質面積60公頃等。

另檢視農業部前瞻計畫特別預算第4期執行情形,截至113年4月底止獎補助費預算數3億3,885萬6千元,執行數9,515萬8千元,執行率28.08%,據農業部說明,本項計畫係配合國發會推動地方政策相關計畫審查作業,前瞻計畫特別預算係配合國發會推動地方政策相關計畫審查作業,各項計畫均須由地方政府或人民團體提案並經相關輔導會議及「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核定方得動支,已配合國發會建請分區輔導中心及地方政府協助提案,持續推動計畫核定執行。另檢視農業部前瞻計畫第4期「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實際執行未達5成之補助項目,112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執行進度33.33%,及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作業尚未有核定之補助案件(詳表3-3-7),容有改善空間。

表3-3-7 農業部前瞻計畫第4期「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截至113年4月底實際執行未達5成之補助項目 單位:案

相關計畫作業要點

補助對象

內容

前瞻第4期

預定數量

實際數量

112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

農民團體、財團法人、依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或社會團體跨域合作之團體

1.為持續引入青年創意及專業,需聘任45歲以下之青年1~3名或與青年團體1~3組合作。

2.推動重點:針對提案組織跨域合作所設定之經營目標,鼓勵導入青年人力,協助建立經營模式及規劃執行方案,提出未來創新推動重點及發展策略,以符合農村或農業社會實際需求面向。

6

2

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作業要點

農村社區所屬區域內之公司、合作社或其他具企業化經營主體之組織

1.補助目的: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活化再生,輔導、鼓勵農村社區產業朝向企業化經營,扶植農村社區企業,提升農村社區產業競爭力、促進產業加值創新。

2.補助額度:每一受輔導農社企之執行期程以2年為限,補助款額度最高300萬元。但曾依本要點輔導且為擴大營運規模、創新發展或國際出口者,其額度最高為500萬元。

4

0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