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是影響我國民健康之嚴重傳染病之一,其嚴重性比所有其他傳染病總和還大,不但危害民眾健康及生命,耗損社會生產力,更嚴重影響國家競爭力及國際形象,另新生兒死亡率乃評估一個國家或地區婦幼健康照護水準之重要指標,爰政府積極推動肺結核防治及強化婦幼健康政策,並針對我國原住民族地區加強推動,惟近年我國山地原鄉原住民族之肺結核發生率及嬰兒死亡率均遠高於全國,政府為解決原鄉健康不平等之困境,推動相關提升原鄉醫療資源計畫及措施之執行成效仍有進步空間。說明如下:
(一)近年山地原鄉肺結核發生率較全國差距逐漸縮小,惟發生率仍為全國3倍左右
我國結核病防治體系自90年起,以「醫療體系」、「檢驗體系」及「公共衛生體系」三大網絡模式運作迄今,已成功奠定結核病防治基石,衛福部95年開始推動「結核病十年減半全民動員計畫」,並自105年接軌國際,響應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2035年結核發生率降到每10萬人口10例之全球目標,降低國內結核病新案發生率,並提升國際結核病發生率排名,提高國家競爭力以吸引企業投資等,研擬「我國加入WHO 2035 消除結核」共4期,每期5年共20年之中長程計畫,第1期計畫(105-109年度)執行經費為48億餘元,第2期計畫(110-114年度)總經費63億餘元,截至113年度,累計已編列40億1,243萬1千元;推動迄今,山地原鄉、平地原鄉與全國結核病發生率均概呈下降趨勢,其中94年至107年原住民族地區結核病發生率累計降幅達59%,優於全國累積降幅44%,然原住民族地區整體結核病發生率仍高於全國整體平均,尤其山地原鄉歷年均高於平地原鄉及全國;另以近年(107至111年)肺結核發病率數據觀之,山地原鄉由107年之每十萬人口112例降至111年87例(降幅22.32%)、平地原鄉由107年之每十萬人口49例降至111年40例(降幅18.37%)、全國由107年之每十萬人口39例降至111年28例(降幅28.21%)(詳表3-1-1),顯示我國原住民結核病防治頗具成效,且其中山地原鄉發生率較全國差距逐漸縮小,惟發生率仍為全國3倍左右,允宜持續降低山地原鄉結核病發生率與全國差距。
表3-1-1 107年度至111年度山地原鄉、平地原鄉及全國結核病發生率
單位:例/每十萬人口
年度
山地原鄉
平地原鄉
全國
山地原鄉與全國差距
107
112
49
39
73
108
100
51
37
63
119
113
45
33
80
110
89
42
30
59
111
87
40
28
59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二)山地原鄉結核病主動發現成效受限,相關措施及計畫之成效仍需進一步提升,俾降低山地原鄉結核病發生率與全國差距
山地原鄉為我國結核病高發地區,一直以來為衛福部防治重點,惟該地區地廣人稀且公衛人力有限,致該地區醫療資源及可近性相對不足,復依110年臺灣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結果顯示,原住民家庭之可支配所得78萬5,765元僅為全國家庭可支配所得109萬554元之72%、需要從事勞動工作之比例高出15%,導致山地原鄉民眾常對於經濟需求之急迫性優先於健康識能之重視,造成延遲就醫或不願意接受篩檢;另依據過往各縣市衛生局回報之調查結果,各山地原鄉在籍不在戶比例約占戶籍人口5成,尤以青壯年族群可能因外地工作或求學故不在戶比例更高,致參與篩檢比例亦較年長者低,致辦理成效受限。
為加強原住民醫療衛生保健服務,原民會自86年起賡續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結核病患補助要點」補助具原住民身分,因患有結核病而於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全國結核病患資料庫登記列管之個案經治癒者完治獎金;衛福部於107年起推動「山地原鄉結核病主動發現計畫」(近年計畫編列經費及執行情形詳表3-1-2),期藉由相關措施及早發現結核病個案、加速銜接醫療資源,以提供適當之治療照護,同時阻斷社區傳染鏈,山地原鄉主動發現策略是採胸部X光巡迴篩檢方式為主,惟採胸部X光巡迴篩檢方式有許多限制,例如:部分地區因道路狹窄、陡峭或交通受阻使得X光巡迴車無法到達、行動不便或臥床者無法站立接受胸部X光篩檢、民眾因在外地工作或就學等因素無法參加篩檢活動等,無法觸及篩檢服務;該部再於110年開始補助醫療院所辦理「山地原鄉合作院所胸部X光篩檢補助計畫」(計畫編列經費及執行情形詳表3-1-3),提供誘因讓山地原鄉民眾常就醫之院所積極進行異常追蹤主動發現結核病個案,惟該計畫因各醫療院所實際補助經費有限,在院所內實際執行流程需跨多單位合作與協調,且須尊重民眾意願等,前述措施及計畫之成效仍需進一步提升,俾降低山地原鄉結核病發生率與全國差距。
表3-1-2 「山地原鄉結核病主動發現計畫」經費編列執行表 單位:新臺幣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10
34,050,148
34,050,148
100%
111
34,185,680
34,185,680
100%
112
34,570,841
34,570,841
100%
113
36,819,931
-
-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表3-1-3 「山地原鄉合作院所胸部X光篩檢補助計畫」經費編列執行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10
5,423
2,753
50.8%
111
4,398
2,687
61.1%
112
4,630
3,413
73.7%
113
5,788
-
-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三)自108年起,山地原鄉之嬰兒死亡率除111年度外均為全國2倍餘
嬰兒死亡率乃評估一個國家或地區婦幼健康照護水準之重要指標之一,惟依衛福部統計資料,我國嬰兒死亡率不降反升,從108年度之千分之3.8上升至112年度之千分之4.3,再檢視原住民族嬰兒死亡率,遠高於全國,從108年度之千分之6.5上升至112年度之千分之8.6,其中山地原鄉之嬰兒死亡率除111年度外更為全國2倍餘(詳表3-1-4)。
表3-1-4 108至112年度山地原鄉、平地原鄉及全國嬰兒死亡率
單位:死亡人數/每千活產數
年度
原住民族
全國
山地原鄉
平地原鄉
108
6.5
9.7
5.0
3.8
119
6.5
7.8
10.1
3.6
110
7.0
11.5
7.0
4.1
111
6.3
8.5
4.6
4.4
112
8.6
11.2
10.7
4.3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四)原鄉地區之醫療資源礙於交通及經濟等因素,孕產婦衛教及嬰兒照護工作之落實度相對缺乏
少子女化為臺灣社會面臨之嚴峻挑戰,臺灣之總生育率偏低,惟兒童死亡率偏高,數項兒童死亡率指標(如新生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等)近年來改善幅度有限,其中與醫療或疾病相關之因素占了5成以上,實有必要正視兒童醫療照護問題,其中造成嬰兒死亡之原因有先天疾病、早產、意外事故等,其中早產可能係因為母親健康問題(如高齡或患有高血壓或糖尿病等疾病)或不良健康行為(如吸菸、吸毒、酗酒或營養不良等)造成胎兒成長遲緩,亦或因母親產前檢查不足沒有適當安胎造成早產;又原鄉地區之醫療資源較都市地區不足,婦產及兒科專科診所數量甚少且分布不均,對居住在偏遠地區之原住民族,可能礙於交通及經濟等因素,無法接受政府提供之衛生教育及照護資源,因此孕產婦衛教及嬰兒照護工作之落實度就相對缺乏。
(五)允宜強化幼兒專責醫師制度等措施,俾健全偏鄉幼兒之醫療資源,改善嬰幼兒之死亡率
為降低原住民族嬰兒死亡率,提高原住民族產婦及嬰兒健康權,原民會持續利用用各地文化健康站及原住民族家庭照顧中心擴大宣導相關資訊,期提高原住民族孕婦之產檢比例,並協助追蹤高風險孕產婦情況;衛福部陸續推動「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下稱IDS計畫)」、「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及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交通費等措施(詳表3-1-5),其中幼兒專責醫師制度係於112年起方擴大於22市縣辦理(含原住民12市縣),爰截至113年3月底止未滿3歲幼兒照護涵蓋率尚未達全國幼兒人口5成,允待衛福部持續將未滿3歲幼兒均納入專責醫師防護網,讓幼兒皆有專責醫師充分且持續之照護,更能健全偏鄉幼兒之醫療資源,也改善嬰幼兒之死亡率。
表3-1-5 衛福部提高原住民產婦及嬰兒健康權之計畫及措施
計畫或措施
辦理內容
辦理成效
經費編列情形
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
提供兒科、婦產科專科服務或依當地醫療需求提供專科服務:
(1)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簡稱健保法)第1條規定略以,保險對象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醫療服務。爰具保險對象身分者,不論原住民族、產婦或新生兒與否,皆可依健保法給予保險給付。
(2)衛福部自88年起辦理IDS計畫,鼓勵醫療院所至山地離島因地制宜提供醫療服務及其他醫療健康促進服務(如預防保健等),提升山地離島地區保險對象就醫可近性。
113年全國計50個山地離島地區,有26家特約院所(包括7家醫學中心、13家區域醫院、6家地區醫院)承作29個IDS計畫及1個山地鄉全人整合照護執行方案(下稱全人方案),服務當地民眾人數約48萬人。前述30個IDS計畫(含全人方案)有提供兒科、婦產科專科服務或依當地醫療需求提供專科服務之計畫計24個。
112及113年度IDS計畫專款分別編列6億540萬元及8億5,540萬元。
幼兒專責醫師制度
為強化兒童初級醫療照護,衛福部自110年起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由兒科或家醫科醫師擔任未滿3歲兒童之照護專責醫師,以個案管理方式提升幼兒健康與初級照護品質。考量偏鄉地區資源不足,開放缺乏兒科/家庭醫學科醫師地區之合作醫療機構及幼兒專責醫師資格,以擴大提供服務。
112年起擴大於22市縣辦理(含原住民12縣市),截至113年3月底共1,035家醫療院所及1,891名幼兒專責醫師參與計畫,總計未滿3歲幼兒照護涵蓋率達全國幼兒人口47.9%。
112及113年度分別編列預算及1億8,512萬7千元及6億7,689萬元。
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
自112年度起將現居於山地原住民鄉之孕產婦納入本計畫之服務對象,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112年度收案服務計8,977人(含現居於山地原住民鄉者計909人),收案率達全年目標129%。
112及113年度分別編列補助經費4,500萬元及6,789萬1千元,補助全國22市縣辦理。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交通費
為減輕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就醫或社福資源使用交通費負擔,衛福部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訂定「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補助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一般就醫、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與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之交通費用。
109至112年度依「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補助各縣市政府,其中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共補助6,392人次。
109至112年度補助經費共計6,240萬9,000元,113年度編列補助經費1,709萬1千元。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