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9至113年度國軍占用民地與營地被占用處理進度
國軍過往因應任務需要,部分營舍或訓練場地係占用民地建置,由於久占未遷,除易引發軍民糾紛並遭致民怨外,亦無法就地辦理整建開發,國防部爰每年循例編列約4億元預算辦理土地洽購或遷移營區還地於民(詳表2-3-1)。112年底國軍占用民地面積26.69公頃,已較109年初之43.28公頃減少16.59公頃(處理比率38.33%);另在國軍營地被占用情況方面,109年初該等被占用土地面積為161.81公頃,至 112年底仍有98.77公頃未能收回,4年間已收回63.04公頃(收回比率38.96%)。
表2-3-1 109至113年度國軍占用民地與營地被占用面積及處理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公頃;%
項 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國軍占用民地
年初占用面積
43.28
38.52
35.19
30.27
27.63
該年度還地於民(或收購)面積
6.29
7.89
5.02
3.58
2.78
還地(或收購)比率
14.53
20.48
14.27
11.83
10.06
年底尚待處理面積
36.99
30.63
30.17
26.69
-
國軍營地被占用
年初被占用面積
161.81
137.65
133.94
116.52
101.68
該年度收回面積
30.74
20.8
23.22
17.75
16.26
收回比率
19.00
15.11
17.34
15.23
15.99
年底尚待收回面積
131.07
116.85
110.72
98.77
-
土地收購及糾紛處理預算數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土地收購及糾紛處理預算實支數
400,000
399,000
400,000
400,000
-
預算執行率
100
99.75
100
100
-
說 明:1.113年度土地面積為預計處理數。
2.據國防部軍備局說明,國軍占用民地與營地被占用計畫之執行考核期間係前ㄧ年度10月1日至當年度9月30日止,且次年度案件執行前,通常會辦理專案測量或鑑界確認現況面積,並修正營產資訊系統,故本表所列「年底尚待處理(收回)面積」及「年初(被)占用面積」會有所差異。
資料來源:國防部。
(二)空置營(眷)地及房產之環境維護及保修等相關預算
為強化國軍營(眷)地與訓練場地管理維護作為,有效管理國軍列管土地,防範遭占用(耕、建、葬)、破壞、竊盜、濫墾、傾倒廢棄物等情事,國防部訂有「國軍不動產管理教則」、「訓練場地維護作業規定」、「老舊眷村(地)」管理維護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除定期派員巡管及維護營(眷)地環境外,空置營(眷)地則依位置、特性完成風險評估後,採「自力定期巡管」、「委商協助巡管」及「簽訂支援協定」等3種方式執行。109至113年度空置營地商維管理及環境清潔所需經費年均約2千萬餘元(詳表2-3-2);納列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清冊不適用營地所需維護、圍籬、巡管、清理所需經費亦年均約2千萬餘元;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除就空置眷地委商辦理環境清潔與巡察外,另需就尚未出售餘屋、店鋪等營產支付水電費、保修費及管理費,而參與都市更新分回且尚未處分房屋亦需支付維管費,依該基金統計,109至113年度所需房地環境維護及保修經費年均約1億餘元。
表2-3-2 109至113年度國軍空置營(眷)地、不適用營地及未售餘屋、店鋪、都更分房等之環境維護及保修費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單位
費用項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國防部所屬
空置營地委商管理
19,598
20,329
21,374
19,418
22,242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不適用營地舊有營舍維護、圍籬、巡管及清理等經費
22,649
19,832
19,923
20,495
21,489
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環境清潔維護與巡察
63,004
81,035
45,589
81,513
90,000
都更分回房屋維管費
12,650
13,899
14,370
18,730
18,000
未售餘屋店鋪水電費、保修費及管理費
42,742
19,198
32,161
12,908
10,389
小計
118,396
114,132
92,120
113,151
118,389
說 明:1.109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年度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國防部軍備局、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及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本中心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