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行政院依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及預算法規定,於86年度編列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特別預算並設置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依行政院核定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辦理眷村改建事宜。經查:
(一)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架構及執行現況
政府為推動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於85年制定公布眷改條例,86年度提出眷改特別預算,除以處分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得款辦理眷村改建事宜外,並由該特別預算撥充606億餘元成立眷改基金。按眷改計畫係由眷改特別預算及眷改基金分工執行,眷改特別預算為眷改計畫之主體架構,以處分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得款,支應「輔助原眷戶購宅」、「撥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不適用營地周轉金」及「土地處理作業費」等4項用途;眷改基金主要支應項目則為輔助原眷戶購宅差額款及舊有眷舍處理費等項。
(二)眷改特別預算自94年辦理決算迄112年底已達18年,仍有部分保留款尚未結清,有待加速辦理
眷改特別預算執行期間為86年6月18日至94年6月30日止,雖已於94年度辦理決算,惟截至112年底止仍有歲入應收數2億9,170萬2千元及歲出保留數73億4,276萬7千元待執行,包括國防部同意將部分國安會及國安局列管眷村納入眷改條例適用範圍而保留之36億227萬3千元。按決算法第7條規定:「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4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之意旨在督促各機關應於保留期間應積極清理應收、應付款項;揆眷改特別預算自86 年6月執行至 112年底已逾 25 年,預算保留已達18年,為原特別預算執行期間之2倍,審計部於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建議:「…眷改主要任務已近完成,所餘業務允宜研議由公務預算及眷改基金接續辦理,以儘速清結眷改特別預算。」
國防部為解決國安會及國安局列管眷村納入眷改條例適用範圍爭議,雖已於110年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議,行政院並於112年2月3日核定「國軍老舊眷村改進計畫」(112年1月修正版),將眷戶安置(國安會及國安局列管眷村)期程延後至116年前完成,惟依國防部113年6月26日於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所提「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告資料」書面報告,本案仍有「眷戶意願分歧,迄未能完成整合」等尚待克服因素,有待國防部、國安會及國安局持續與眷戶溝通。
(三)截至112年底止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累積短絀已逾千億元,且待檢討活化土地面積占38.96%,國防部允宜妥謀資產活化良策,俾有效降低基金累積短絀
眷改計畫係以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處分得款作為財源,循特別預算程序用以支應輔助原眷戶購宅款等4項用途,並由眷改基金支應輔助原眷戶購宅差額款及舊有眷舍處理費等項。惟於執行過程中,因受眷(營)地騰空情形不如預期、國內房地產市場景氣低迷等因素影響,致部分土地未能順利處分得款,須由眷改基金先行墊支眷改特別預算應負擔之原眷戶輔助購宅款,且囿於資金不足,基金須舉債彌補資金缺口,加以眷改基金須全額負擔舊有眷舍處理費及興建住宅工程之物價調整款,及支付眷改條例第20條規定之輔助原眷戶購宅差額款超出原預估規模等因素,致眷改基金歷年營運結果,多因收入不敷支出而發生短絀,截至112年底止待填補短絀高達1,057億3,092萬元。
依國防部統計資料,截至113年3月底止眷改基金納管房產中,仍有眷村改建住宅餘屋155戶及商服設施128間空置待處分;參與都市更新分回辦公室367間、店鋪1間及停車位469格亦有長期空置狀況;而國防部經管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內待處分土地面積761.97公頃中(詳表3-4-1),除已有規劃運用計畫者358.93公頃、公共設施用地88.7公頃及不配合改建眷村或眷戶居住者17.47公頃外,待檢討活化土地面積仍有296.87公頃(占比38.96%);雖近年國防部藉由出售(租)餘屋、商服設施及經營停車場等眷地活化作業以增裕眷改基金收入,111及112年度財務收支已漸有賸餘(詳表3-4-2),然相對仍有逾千億元之待填補短絀,國防部仍宜就眷改房產活化妥謀善策,俾有效降低基金累積短絀,改善該基金財務狀況。
表3-4-1 截至113年3月31日眷改總冊內眷(營)地運用規劃方式統計表 單位:筆;公頃;%
運用方式
土地筆數
土地面積
面積占比
有規劃運用計畫者
文化保存
472
75.63
9.93
都市更新
235
50.73
6.66
短期租賃
289
35.19
4.62
設定地上權
15
1.17
0.15
委託代管
746
128.61
16.88
委託或合作經營
220
22.38
2.94
匡列做為社會住宅
218
45.22
5.93
小計
2,195
358.93
47.11
公共設施用地
2,522
88.70
11.64
不辦理改建眷村
132
17.47
2.29
待活化土地
1,909
296.87
38.96
合計
6,758
761.97
100.00
資料來源: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表3-4-2 106至112年度眷改基金年度收支餘絀及待填補短絀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本期餘絀
待填補短絀
106
(9,432,765)
(87,210,375)
107
(4,676,067)
(91,886,442)
108
(343,224)
(92,229,666)
109
(8,178,992)
(100,408,658)
110
(5,825,261)
(106,233,919)
111
257,913
(105,976,006)
112
245,086
(105,730,920)
說 明:106至111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12年度為院編決算數。
資料來源:眷改基金各年度決算書及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本中心彙整。
(分機: 1924 曾文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