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軍事營區土壤和地下水品質及解決污染問題,國防部除就經環保機關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之營區辦理污染整治外,並訂有「國軍營區(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整)治綱要計畫」,督導下級單位自主執行高污染潛勢區之污染源檢測調查、防治與預防工作。揆截至113年3月底止被地方政府列為土讓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之軍事營區仍有10處,其中不乏列管已近10年仍尚未完成整治之營區,加上部分經軍種自主汙染檢測後應辦理整治營區,近年國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預算需求漸增。經查:
(一)環境部及國防部訂頒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防治與整治之相關規定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第2項及第7項分別規定:「前項場址…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物濃度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依…規定公告為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命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準用第5項規定辦理,並應將計畫納入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中執行。」同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項則規定,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之實施,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物濃度低於管制標準時,應報請中央或地方環保機關核准,公告解除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之管制或列管,並取消閱覽。另國防部為配合國家環保政策並落實國軍環保工作,於99年令頒「國軍軍事營區土讓及地下水污染預防調查及改善整治綱要計畫」,106年度修頒「國軍營區(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整)治綱要計畫」,要求所屬單位依規定執行高污染潛勢區(各類型油庫〈含加油站、供油管線、廢油庫等〉、化學儲槽、各類型保修廠)、空置營區(地)、訓(靶)場、核生化訓練場等場址自主檢測調查(含放流水檢測)、 防治與整治作業及管制工作。
(二)113年度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營區數為近5年新高,所編列整治預算已逾10億元
109至113年度國防部所屬軍事營區遭各地方環保單位列為土讓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且至各年底仍尚未完成整治營區數介於10至12處(詳表3-7-1);加上各軍種對所屬高污染潛勢營區辦理自主檢測調查後,每年均有為數不等之營區需辦理污染整治作業,113年度各軍種辦理污染整治營區數目已達17處,為近5年新高,該年度污染整治預算需求10億8,610萬9千元,亦為109年度1億6,273萬6千元之6.67倍。
次查109至112年度各軍種依「國軍營區(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整)治綱要計畫」辦理自主污染檢測營區數目介於83處至204處間(詳表3-7-2),各年度檢測結果需辦理整治營區數為2處、3處、7處及13處(占比2.15%、1.47%、5.51%及15.66%),近3(110-112)年辦理自主污染檢測營區數雖逐漸降低,惟檢測後需辦理整治營區數及占比卻逐漸增加,國防部似宜督導各軍種妥思營區各項污染源頭防範對策。
表3-7-1 109至113年度軍事營區被列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之數目及整治預算編列統計表 單位:處;新臺幣千元
年度
環保單位列為土讓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營區數
各年度編列預算辦理整治之營區數
環保單位列管污染場址
國軍自主檢測污染場址
小計
年度污染整治預算
109
12
8
5
13
162,736
110
12
8
6
14
351,243
111
12
10
1
11
175,152
112
10
10
4
14
611,220
113
10
10
7
17
1,079,618
說 明:1.表列資料為各年度預算數。
2.表列污染整治經費包括由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分攤之光中營區部分。
資料來源:國防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表3-7-2 109至112年度各軍種辦理軍事設施污染潛勢場址自主檢測營區數目及結果統計表 單位:處;%
年度
自主採樣檢測營區數
需辦理整治營區數
占比
109
93
2
2.15
110
204
3
1.47
111
127
7
5.51
112
83
13
15.66
說 明:表列「需辦理整治營區」將於後續年度編列預算整治,爰與表3-7-1所列各年度「國軍自主檢測污染場址」辦理整治營區數不同。
資料來源:國防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三)部分營區遭環保單位公告列管迄今已近10年尚未整治完成,相關作業容有待加速辦理
截至113年3月底止,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而遭環保機關列管軍事營區仍有10處(詳表3-7-3),揆其中部分營區遭公告列管迄今已近10年仍尚未完成整治,相關作業容有待加速辦理:
陸軍午沙加油站:連江縣政府於102年12月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陸軍雖於109至113年度辦理污染整治計畫(計畫經費6,271萬5千元),惟該縣環境資源局於112年4月24日針對第6期工項實施採樣複驗不合格,刻仍由陸軍委託承包商辦理污染補充調查及控制計畫書變更,解除管制期程預計將展延至113年12月18日。
軍備局光中營區:原環境保護署於99年度調查軍備局第205廠光中營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超過管制標準,高雄市環保局並於103年6月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軍備局雖已於106至110年度辦理污染整治計畫(計畫經費5億5,655萬4千元),惟嗣因於同營區再發現不同污染源,爰於109年11月27日向高雄市環保局申請控制計畫變更,將整治期程延後至121年度,控制計畫變更並額外增加經費37億4,563萬元。
海軍旗津營區:103年6月被高雄市環保局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105至108年度辦理第1階段整治作業(計畫經費1億9,877萬元),惟嗣後因同地號內尚有污土,111年度開始執行第2階段整治工作(計畫經費6億57萬5千元),預計115年度完成整治後始能解除列管。
表3-7-3 113年3月底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仍遭環保單位列管軍事營區位置及污染整治概況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軍種
營區
名稱
環保單位
公告列管日期
污染整治期程
污染整治計畫經費
預計解管期程
陸軍
蘇澳油料分庫
103年2月6日
105-113
47,370
113年9月
陸軍
東海營區
108年1月1日
109-113
136,066
113年9月
陸軍
午沙加油站
102年12月13日
109-113
62,715
114年6月
陸軍
新頭三營區
107年6月6日
109-114
74,029
114年5月
陸軍
田沃西營區
108年6月14日
110-113
26,816
113年8月
陸軍
定遠營區
104年12月2日
107-109
38,393
116年10月
110-113
41,901
陸軍
永安營區
105年8月17日
102-109
27,101
113年11月
110-111
2,925
111-113
13,949
陸軍
猛沃西營區
110年5月17日
113-114
2,929
114年10月
海軍
旗津營區
103年6月12日
105-108
198,770
115年完成整治後解列
111-115
600,575
軍備局
光中營區
103年6月30日
106-110
556,554
預定119年完成,120-121年監控
112-121
3,745,630
說 明:陸軍永安營區於99年執行自主檢測,發現有污染情形,即辦理污染檢測及調查,澎湖環保局於102年要求依土污法法第7條第5項完成污染改善措施,並於105年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
資料來源:國防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分機:1924 曾文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