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評估報告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評估報告

日期:114年5月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廖怡絜 編號:114091
  • 壹、背景說明

  • 貳、制定要點

  • 參、問題研析與建議

    • 一、本條例草案之制定目的,雖尚符合預算法第83條規定,惟仍宜注意相關推動措施應屬重大不定期並有利緩解美國關稅衝擊之項目,以維財政紀律(本草案第1條)
    • 二、為落實跨部會間協調及績效控管機制,建議參採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規定,修正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本草案第2條)
    • 三、所定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之項目,部分項目屬各機關例行性業務、經本院年度預算刪減項目或難謂與因應美國關稅直接相關等,允宜審酌本草案制定目的,加強對外釐清說明並確切落實計畫預算之程序,以杜爭議(本草案第3條)
    • 四、「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及「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之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不受政府採購法相關限制,宜再通盤考量其適用範圍及核定標準(本草案第5條)
    • 五、關於排除預算流用限制部分,恐降低未來預算編列與執行之嚴謹性,允宜刪除;至經費來源以舉借債務支應部分,亦宜刪除或比照疫後特別條例增列優先移用歲計賸餘,以強化財政紀律(本草案第6條)
    • 六、建議由國發會專案列管及考核本草案第3條各款所定項目之執行並增訂定期公開相關辦理資訊之規定(本草案第8條)
  • 肆、結語

  • 伍、條文對照表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