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給與領受人開立專戶 退撫給與領受人開立專戶 為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9條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11條有關退撫給與領受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之規定, 舊制部分,本院業與臺灣銀行群賢分行簽訂專戶合約,受理專戶開戶事宜。 新制部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業委託代付之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第一商業銀行協助完成建置新制專戶系統程式,自即日起上開代付銀行所屬各地分行均可受理新制專戶開戶事宜。 相關流程及表單如附件。 DownLoad 已退休人員改帳戶服務機關證明書.(docx) (odt) (pdf) 2018-05-16 來文附件1舊制開設流程(pdf) 2018-05-16 附件1設立及撥款流程(docx) (odt) (pdf) 2018-05-16 退撫給與專戶注意事項(docx) (odt) (pdf) 2018-05-16 退撫給與專戶最後服務機關證明書(新退休人員)(doc) (odt) (pdf) 2018-05-16 新制專戶流程與書表(pdf)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