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為國際競爭力之所繫,亦是產業轉型升級成敗之關鍵因素,因此,政府應配合產業發展趨勢,培育所需人才。近年來實施之多項人才政策,包括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案(103-105年度)、人力加值培訓產業發展方案(103-105年度)均將培育產業所需人才列為重要目標;另106年間推出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亦將促進人才培育與就業建設納入計畫範圍,其次,行政院於106年11月10日提出加速解決產業投資「五缺」之因應對策,亦擬持續改善缺人才及缺工之情況。惟:
(一)產業轉型升級所需人才仍有不足,亟待結合產業政策建立前瞻性之人才培育藍圖
行政院99年10月13日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7條之規定,指定國發會為專責機關,負責建立協調整合機制,以推動產業人才資源發展相關事宜,並有效強化產業所需人才。據此國發會106年度辦理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工作,經調查廠商對當前人才供需之看法,多數廠商表示仍有智慧紡織、無形資產評價、生物農藥、農業機械等4項產業(詳附表1)人才不足。
此外,行政院自105年起提出「5+2產業創新計畫」(包括智慧機械、綠能科技、亞洲‧矽谷、生醫產業、國防產業、新農業、循環經濟及數位經濟等產業),期可帶動我國產業轉型升級,為此政府採行之育才政策規劃,允應配合協助在職人士專業進修,或求職者培養該等產業轉型升級所需職能。惟據調查「5+2產業」所欠缺之職類,科學及工程專業人員占36.7%、資訊及通訊專業人員占29.3%,所占比率甚高(詳附表2),顯示該等職類人才仍有不足,仍待結合產業政策建立前瞻性之人才培育藍圖。
附表1:106年重點產業當前人才供需概況
廠商對當前人才供需之看法
重點產業
人才充裕
雜糧栽培、期貨等2項產業
人才供需均衡
國防航太、國防船艦、航空、離岸風力發電、IC設計、面板、雲端服務、健康福祉、資料服務、電視內容、銀行、證券、投信投顧等13項產業
人才不足
智慧紡織、無形資產評價、生物農藥、農業機械等4項產業
其他(兩種看法所占比例大致相同*)
1.認為「人才供需均衡」與「人才不足」:通訊暨物聯網裝置與設備、保險等2項產業
2.認為「人才充裕」與「人才不足」:林業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產業人力供需資訊平台,107-109年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106年辦理成果彙整報告)表2。
2.*兩種看法所占比例之差距,不超過10個百分點。
附表2:「5+2產業」主要欠缺人才之職類及其占比
職類(中分類)
占比(%)
主要包含之細分類職類及其占比
科學及工程專業人員
36.7
1.工業及生產工程師(12.9%)
2.電子工程師(7.5%)
3.其他工程專業人員(4.1%)
4.機械工程師(3.4%)
資訊及通訊專業人員
29.3
1.軟體開發及程式設計師(10.2%)
2.系統分析及設計師(4.1%)
3.其他軟體、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及分析師(3.4%)
4.資料庫設計師及管理師(3.4%)
生產及專業服務經理人員
6.8
資訊及通訊技術服務經理人員(3.4%)
商業及行政專業人員
6.8
財務及投資顧問(2.7%)
商業及行政助理專業人員
4.8
商業銷售代表(3.4%)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產業人力供需資訊平台,107-109年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106年辦理成果彙整報告)表19。
2.表列占比係指106年度辦理「5+2」相關產業之整體欠缺職類項目中,該職類所占之比率。
(二)人才供需失衡,人才培育未能契合產業發展趨勢
據近期人力資源機構萬寶華(ManpowerGroup)2018全球人才短缺調查報告,78%之我國雇主面臨徵才困難,遠高於全球平均值45%,在調查之43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全球第3,僅次於日本及羅馬尼亞,最缺人才之三大職缺為業務代表、工程師及資訊技術人員,產業要能轉型升級永續發展,須倚賴優質且充裕人力資源,始可提供創新技術為後盾,倘企業長期無法雇到所需人才,終將威脅企業成長及營運效率。
惟觀察近年來產業人才供需狀況,卻有產業缺工與失業併存情況,我國產業空缺率在98年2月僅1.79%,同年8月即突破2%,103年8月、104年2月已提高至3.15%及3.17%,其後至106年8月間稍有緩解,大致未逾3%(106年2月3.01%除外),但在107年2月再度上升至3.1%,近10年來尚難有效降低;而空缺人數占失業人數百分比也由98年2月為19%,自至103年2月之後均逾4成,其中103年8月達5成,104年2月、106年2月及107年2月超過5成,分別為56%、51%及56%(詳附表3),產業面臨缺工,但失業者卻可能因為專業不符產業所需,或其他因素未能取得工作,整體勞動市場出現供需失衡狀況。
再以我國勞動市場107年度2月之失業狀況觀察,該月之失業率為3.7%,失業人數為43萬8千人,但同時卻存在產業缺工情形(詳附表4),整體空缺人數為24萬3,920人,缺工人數前三高行業依序為製造業(9萬1,547人)、批發及零售業(4萬6,146人)、住宿及餐飲業(1萬6,819人),另不動產業及住宿及餐飲業空缺率各為4.71%及3.79%,空缺率比率相對偏高,反映該等行業缺工情形嚴重,顯示育才政策未盡配合產業發展趨勢,致人才供需失衡。
附表3:近年來各業空缺及失業人數情形表
時間
各業空缺人數
空缺率(%)
失業人數
空缺人數/失業人數(%)
(%)
98年2月
117,659
1.79
624,000
19
98年8月
136,233
2.06
672,000
20
99年2月
163,318
2.43
634,000
26
99年8月
195,695
2.82
576,000
34
100年2月
238,074
3.37
522,000
46
100年8月
194,632
2.71
502,000
39
101年2月
205,606
2.85
479,000
43
101年3月
179,787
2.48
502,000
36
102年2月
189,373
2.61
483,000
39
102年8月
190,895
2.59
497,000
38
103年2月
214,759
2.90
470,000
46
103年8月
238,493
3.15
473,000
50
104年2月
240,269
3.17
428,000
56
104年8月
199,182
2.61
456,000
44
105年2月
205,272
2.69
462,000
44
105年8月
207,483
2.70
480,000
43
106年2月
232,938
3.01
453,000
51
106年8月
218,397
2.79
461,000
47
107年2月
243,920
3.10
438,000
56
※註:1.資料來源,空缺人數及空缺率為勞動統計月報,資料時點為每年2月及8月。失業人數為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附表4:107年2月各業受僱員工空缺人數及空缺率
行業別
空缺人數
空缺率(%)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113
3.04
製造業
91,547
3.19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858
2.76
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
878
2.92
營造業
12,086
2.56
批發及零售業
46,146
2.65
運輸及倉儲業
8,885
2.97
住宿及餐飲業
16,819
3.79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7,049
3.33
金融及保險業
14,204
3.57
不動產業
5,713
4.71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8,269
3.07
支援服務業
12,735
3.50
教育服務業
1,999
2.64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10,286
2.78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1,950
3.27
其他服務業
4,383
4.74
總 計
243,920
3.10
※註:1.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月報。該項資料時點為每年2月及8月本表之資料時點為107年2月份。
2.本次調查之行業分類係依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行業標準分類(第9次修訂版),「其他服務業」為從事A至R大類以外之行業,如宗教、職業及類似組織、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洗衣、美髮及美容美體、殯葬服務及家事服務等。
綜上,人才為產業轉型升級成敗之重要關鍵因素,政府近年實施之人才政策,均將培育產業所需人才列為重要目標,然而近年來我國育才政策未配合產業發展趨勢調整,致產業缺工與失業併存,人才供需失衡,允宜衡酌善用國發會已建置之產業人力供需資訊平台資料,儘速進行國內產學訓資源盤點,並結合產業政策,以建立前瞻性人才培育藍圖,俾有效解決產業缺工及失業併存情況。
(分機:8667楊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