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非典型人力達正式人力之1.3倍,允應參照本院決議持續檢討人力與配置運用,並建立控管非典型人力之合理機制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及所屬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非典型人力達正式人力之1.3倍,允應參照本院決議持續檢討人力與配置運用,並建立控管非典型人力之合理機制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106年度因業務所需,除正式人力外,尚進用為數眾多之勞務承攬、國防役或研發替代役等人力非典型人力。經查:
(一)本院決議
本院審查該所106年度預算案作成決議略以:「(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106年度法定編制員額合計70名,人員維持費合計8,846萬9千元,另於各項費用彙計表中,彙計臨時人員酬金2,067萬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33萬3千元。復於人事費分析表中說明本年度以業務費預計進用勞務承攬人力44人共2,482萬4千元,顯示以業務費進用之非典型人力比重過高,宜檢討改進。…。」準此,該所應依本院決議檢討非典型人力與配置運用,並積極研擬改善方案及訂定適當控管機制。
(二)該所非典型人力達正式人力之1.3倍
106年度決算該所正式人力60人;而非典型人力包括:勞務承攬人力44人,以及國防役或研發替代役33人,合計77人(詳附表1),達正式人力之1.3倍。
附表1:106年度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人力運用概況表
單位:人
項目
正式人力
非典型人力
承攬人力
國防役、
研發替代役
派遣人力
合計
人數
60
44
33
-
77
經費
79,556
23,532
17,179
-
40,711
※註:1.資料來源,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提供。
綜上,政府機關運用人力雖力求精簡化及彈性化,然過度仰賴非典型人力辦理常態性工作,易影響機關長期業務之運作,該所運用非典型人力之比例甚高,允應參照本院決議全面檢討人力資源配置,並建立非典型人力之控管機制。
(分機:1911 劉雲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