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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06年度其他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減少逾7,800萬餘元,容待檢討,以健全基金財務體質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06年度其他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減少逾7,800萬餘元,容待檢討,以健全基金財務體質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下稱民營化基金)106年度決算基金來源83億155萬7千元,包括財產收入5萬6千元、政府撥入收入80億9,028萬2千元、其他收入2億1,121萬8千元,基金用途78億8,356萬8千元,包括支付民營化前退休人員退休撫卹給付等支出76億3,370萬1千元、一般行政管理計畫2億4,986萬8千元,決算賸餘4億1,798萬8千元;雖有賸餘,然該基金自成立以來大多短絀,迄106年度累計短絀高達621億餘元,且106年度其他收入決算數2億1,121萬8千元,較預算數2億9,005萬1千元減少7,883萬3千元(減幅27.2%)。茲說明如下:

(一)依據民營化基金106年度預算書說明,其他收入主要為「收回原公營事業移轉民營領取公勞保補償之從業人員,再參加各該保險並請領養老或老年給付時,承保機構代扣原請領之補償金1億4,005萬l千元,及臺灣國際造船公司回饋金1億5,000萬元,共計2億9,005萬1千元。」又該基金106年度決算書列示,其他收入決算數不如預期,主要係「各事業機構實際繳回勞保補償金較預算數增加及台船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回饋金收入未能如期執行所致。」

(二)另詢據國庫署說明,台船公司原預計於106年度繳交回饋金1億5千萬元,然由於全球造船業正面臨產能及人力過剩壓力,且台船公司又因匯率、船東延遲交船等因素,預估106年度至109年度仍處虧損狀態,致無力回饋民營化基金106年度之1億5千萬元,嗣經該公司主管機關經濟部報請行政院原則同意,未來台船公司有盈餘之年度即應儘早回饋予民營化基金。

綜上,民營化基金成立以來,由於釋股預算無法順利執行,只得以舉債支應民營化相關支出,迄106年底累積短絀達621億餘元,亟待收入挹注,然該基金106年度原預計之台船公司回饋金1億5千萬元,因該公司營運不佳致實際回饋收入為0元,連帶影響該基金之其他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減少逾7,800萬餘元,容待檢討,以健全基金財務體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