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06年度歲入項下「投資收回」無編列數,決算審定數為6億518萬元,主要為所屬已結束事業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農工企業)清算剩餘財產繳庫,超過93年度原編預算1。經查:
(一)經濟部辦理已結束事業清算作業概況
經濟部所屬臺灣中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興紙業)、台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機公司)、農工企業、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高硫公司)等4家原屬公營事業於完成階段性民營化或未能完成民營化(高硫公司)後,自90年10月中旬起陸續結束營業進入清算程序(詳附表1),迄至106年底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1.台機公司、高硫公司、農工企業等3家結束事業分別於104年8月20日、105年1月15日、106年4月28日完結清算。
2.中興紙業前經行政院核定以標售資產方式民營化,90年10月15日結束營業並自同年月16日進入清算程序,迄106年底已逾16年尚未完結清算,詢據經濟部表示:(1)中興紙業未能完結清算主要為廠區土地標售不易,未來將配合不動產市場變動情形調整土地標售價格,預計107年度辦理四結廠區27筆土地標售,69筆畸零土地如難以售出,規劃循台機公司前例由經濟部有償價購以抵償經濟部債務;(2)如土地標售順利完成預計108年6月完結清算。
附表1:迄106年底經濟部所屬已結束事業清算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事業名稱
106年度清理財務情形
清算期間
業主權益
清理損益
起始時間
完成時間
清算辦理期間
中興紙業
-537,536
-112,105
90.10.16
(預計)108.06
逾17年
農工企業
12,271
206,128
92.01.01
106.04.28
逾14年
台機公司
已完結清算
91.03.01
104.08.20
逾13年
高硫公司
已完結清算
92.01.01
105.01.15
逾13年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資料及審計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評估報告(附冊-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丙、附錄「已結束事業清理期間收支之審核」)。
(二)宜加速完成中興紙業清算作業,以維政府資源有效利用
1.公司法第87條第3項規定:「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向法院聲請展期。」惟經濟部所屬農工企業、台機公司、高硫公司等3家已結束事業均逾13年始完結清算,另中興紙業自90年10月結束營業進入清算程序,迄106年底逾16年仍未完成,經濟部就所屬已結束事業清算作業之推動,亟待檢討改善。
2.中興紙業106年底負債總額15億6,512萬5千元,其中長期負債1億6,934萬1千元主要為應付土地增值稅、其他負債9億5,809萬7千元主要為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墊付該公司民營化員工年資結算金。爰此,經濟部允宜加速該事業之清理作業,俾利政府債權早日獲得清償,所投資之股權亦可清算收回,以維政府資源之有效利用。
綜上,經濟部辦理已結束事業清算作業多年仍未完成,允宜檢討並研謀改善,且中興紙業自90年10月進入清算程序,迄106年底已逾16年仍未完成清理,尚有逾10億餘元之政府債權待償還,允宜加速清算作業之推動,以維政府資源有效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