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106年度推動「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計畫決算數4,800萬元,與預算數相同(詳附表1),預算執行率100%,主要係依據「創業拔萃方案」辦理創新創業國際鏈結工作,並配合亞洲矽谷計畫之推動,加強與矽谷等國際創新聚落連結工作。經查:
(一)創業拔萃方案內容及修正情形
1.為加速我國新創事業拓展國際市場,國發會研擬「創業拔萃方案」,經行政院於103年8月核定,預期由排除法規障礙、引入國際資金及專業知識、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等三方面進行,103至107年除政府投資國際創新創業園區6億元外,並預計透過國發基金引進5家國際創投事業來臺參與早期新創事業,投資額度約150億元,投入國內早期投資金額可達18億元以上。
2.該方案經104年5月及同年12月2次修正,總經費降為3.95億元,其中成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協助建物整修費用2億元由國發基金支應,營運費用1.95億元則由國發會編列預算。
(二)部分國際創投事業尚未投資國內早期新創企業或占比偏低
國發會推動創業拔萃方案,原預計以國發基金引進5家國際創投來臺參與早期新創事業,協助更多新創事業成立或擴大規模,並增加民間投資金額;惟自103至106年底止,引進之5家創投事業累計投資家數772家,累計投資金額88.08億元(詳附表2),其中TRTF基金累計投資家數8家、累計投資金額5.03億元,投資家數及金額均低,另TCPIII基金及IVP基金等2家創投事業均未投資國內早期新創企業,而500S基金及TRTF基金投資案源屬國內早期新創企業占總投資家數比率僅1%及5%,恐對國內新創事業助益有限,亦不易帶動國內資金投資新創事業。
綜上,國發會推動創業拔萃方案,原預期透過排除法規障礙、引進國際資金與專業知能及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等措施,加速創新創業發展,惟以國發基金引進國際創投事業,部分國際創投事業尚未投資國內早期新創事業或投資占比偏低,為能順利達成該方案原預期效益,允宜加強推動辦理。
附表1: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計畫預、決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計畫數
預算數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103
0
0
0
0
104
45,000
45,000
45,000
100.00
105
50,000
50,000
50,000
100.00
106
50,000
48,000
48,000
100.00
107
50,000
-
-
-
合計
195,000
-
-
-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2.計畫數係為104年12月第2次修正計畫經費。
附表2:國際創投事業截至106年底投資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國際創投
事業名稱
累計投資家數
累計投資金額
投資案源為
國內公司比率
500S基金
678
23.90
1%
TRTF基金
8
5.03
5%
本誠創投基金
21
10.27
90%
TCPIII基金
24
30.83
0
IVP基金
41
18.05
0
合計
772
88.08
-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2.據說明,「投資案源為國內公司%」係指投資國內早期新創事業家數占總投資家數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