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106年度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之投資決算數3億9,088萬6千元,較預算數6億元減少2億911萬4千元,約34.85%(詳附表1)。經查:
(一)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內容
國發基金於96年4月訂定「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匡列新臺幣100億元用以投資國內中小企業,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資金,強化營運能量,並委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以下稱中小企業處)負責執行投資及投資後管理,執行期間10年,前7年進行投資,後3年進行賸餘投資案處分,各投資案件合計公股股權比率以不超過被投資事業49%為限,中小企業處分別於96年6月、99年11月、101年9月及105年3月遴選7家、15家、13家及18家投資管理顧問公司協助投資,並於64億元、36億元、9億元及24億元額度內進行投資。
(二)被投資公司逾8成虧損,且逾半連續虧損3年以上
檢視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投資情形(詳附表2),截至106年底止,該基金投資208家,累計投資金額55億8,039萬4千元,106年度營運結果,被投資公司發生虧損者167家,占總投資家數80.29%,且除投資未超過2年之34家外,與105年度相較,虧損加劇者64家,由盈轉虧10家,虧損減少或相同者59家,又連續虧損3年者高達110家,占總投資家數52.88%,且累計虧損超過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以上者16家(詳附表3),該等被投資公司經營情況欠佳,亟待妥謀善策,以免損及基金權益。
綜上,國發基金將國內投資中小企業之投資委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中小企業處則遴選管理顧問公司協助投資,惟106年度被投資公司逾8成發生虧損,且逾半連續虧損3年以上,甚或有累計虧損超過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以上情形者,營運及投資績效欠佳,亟待妥謀善策,避免損及基金權益。
附表1: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近年預算執行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比較增減
金額
比率
104
1,200,000
787,400
-412,600
34.38
105
450,000
428,676
-21,324
4.74
106
600,000
390,886
-209,114
34.85
※註:1.資料來源,國發基金歷年預、決算書。
附件2: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截至106年度投資盈虧情形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類別
被投資公司
家數
截至106年底
累計投資金額
106年度被投資公司盈餘/虧損合計數
產生盈餘
41
1,230,458
4,079,553
發生
虧損
虧損加劇
64
1,980,996
-9,107,349
由盈轉虧
10
220,153
-553,127
虧損減少或相同
59
1,530,132
-3,511,523
投資未超過2年
34
618,655
-2,404,457
合計
208
5,580,394
-
※註:1.資料來源,國發基金提供。
2.所列被投資件數係以投資管理顧問公司投資家數計算,若扣除不同投資管理顧問公司重複投資者,被投資公司為170家。
3.被投資公司若認列全額損失者,則不計入持有股權家數。
附件3:截至106年底被投資公司連續虧損或累計虧損情形嚴重者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類別
被投資公司家數
截至106年底累計投資金額
連續3年發生虧損
110
3,179,322
累計虧損超過實收資本二分之一以上者
16
502,592
※註:1.資料來源,國發基金提供。
2.所列被投資件數係以投資管理顧問公司投資家數計算;被投資公司若認列全額損失者,則不計入持有股權家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