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106年度「醫療保健支出」預算數114億9,379萬9千元,用以辦理醫療、保健、防疫、公共衛生、藥品、與健保相關等業務,執行結果,決算數為109億3,583萬2千元。經查:
(一)癌症防治法之立法目的乃整合運用醫療保健資源,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減少癌症威脅,維護國民健康
按癌症防治法第1條規定:「為整合運用醫療保健資源,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減少癌症威脅,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據其立法理由乃鑒於癌症自71年起為國人十大死因之首,死亡率及發生率年年增加,顯示癌症為國人健康之最主要威脅,有必要增加及整合現有資源,提升癌症防治工作之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保障國人健康,爰制定癌症法治法;又該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福部。
(二)106年癌症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且前3名主要癌症就醫病人數及醫療費用逐年成長,亟待檢討改善
據106年12月國民健康署編印之「104 年癌症登記報告」,104年經初次診斷為癌症人數共10萬5,156 人,較103 年增加2,009人(增幅1.95%),各癌症增加個案數最多前3者分別為女性乳癌、肺癌及甲狀腺癌,分別成長523人、390人及235人,占總增加人數之57.14%。
又106年癌症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因癌症死亡人數計4萬8,037人,占當年死亡人數之27.95%;以106年前3名癌症就醫病人數及健保醫療費用資料觀之(詳附表1),106年度癌症醫療點數之前3名分別為「女性乳房癌」、「氣管、支氣管及肺癌」及「結腸、直腸和肛門癌」,就醫病人數5年平均成長率各為6.2%、6.0%及2.2%,同期間該3項癌症之醫療費用年平均成長率分別達7.8%、5.7%及4.0%,顯示癌症就醫病人數及醫療費用均逐年成長,相關防治工作之成效亟待研謀強化。
附表1:106年前3名癌症就醫病人數及健保醫療費用統計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項目
就醫病人數
醫療費用
106年
5年平均
成長率
106年
5年平均
成長率
1.女性乳房癌
125,665
6.2%
13,217,936
7.8%
2.氣管、支氣管和肺癌
59,416
6.0%
12,829,464
5.7%
3.結腸、直腸和肛門癌
98,902
2.2%
12,468,581
4.0%
※註:1.資料來源,健保署。
2.表內排名依醫療費用進行排序;5年平均成長率之計算期間為102年至106年。
(三)因人口老化快速及不健康生活型態,癌症發生人數仍將持續上升
依衛福部106年12月28日新聞稿指出,因人口老化快速及不健康生活型態,癌症發生人數預料仍將持續上升;又世界衛生組織指出,避免菸、酒、過重或肥胖、不健康飲食、缺乏身體活動及肥胖、致癌性病毒感染等危險因子,可預防30%至50%癌症之發生,而國人好發大腸癌、肺癌、乳癌、肝癌及口腔癌等前5名癌症,皆與前述致癌因子有關。此外,癌症不僅影響病患及家庭生活品質,亦造成龐大工作人年損失及醫療費用支出,有效防治癌症實乃當前重要之醫療照護議題。
綜上,癌症自71年起即為國人十大死因之首,癌症乃國人健康之最主要威脅,惟前3名主要癌症就醫病人數及醫療費用均呈逐年成長趨勢,有待檢討改善,並研謀有效之癌症防治措施及提升執行成效,俾落實達成癌症防治法之立法目的,維護國人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