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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四、106年度健保被保險人高薪低報人數達21萬餘人,創下近5年新高,允宜強化查核效能及落實輔導,以健全保險費收繳基礎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芮家楨 黃惠雯 游亦安

健保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直接影響健保財務收入及量能計費負擔公平性;據健保署提供之資料,106年度健保保費高薪低報人數為21萬4,347人,追補繳之短繳保險費計15.59億元。經查:

(一)健保署依健保法規定,進行申報投保金額之查核或逕予調整

按健保法第20條第2項及第21條第2項分別規定:「第一類及第二類被保險人為無固定所得者,其投保金額,由該被保險人依投保金額分級表所定數額自行申報,並由保險人查核;如申報不實,保險人得逕予調整。」及「前項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除已達本保險最高一級者外,不得低於其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及參加其他社會保險之投保薪資;如有本保險投保金額較低之情形,投保單位應同時通知保險人予以調整,保險人亦得逕予調整。」健保署爰就第1、2類被保險人自行申報之投保金額進行查核事宜,如有申報不實或低於其他社會保險之投保薪資時,得逕予調整。

(二)106年度投保金額高薪低報人數為近5年新高,有待提升查核效能及強化宣導

由健保署近5年健保投保金額高薪低報之查核結果(詳附表1),102年度高薪低報人數為13萬8,119人,其後逐年成長,於106年度達21萬4,347人,創下近5年新高,5年間高薪低報者增加7萬6,228人(增幅55.19%),且經健保署追補繳之短繳保險費,亦由102年度之14.30億元增至106年度之15.59億元,允宜檢討提升查核及宣導成效,並針對高薪低報人數持續成長情形詳查原因,以有效減少投機行為,增進保費繳納公平性。

附表1:102年度至106年度健保投保金額高薪低報人數及追繳金額概況表 單位:人、新臺幣億元

項目

人數

追繳金額

102年度

138,119

14.30

103年度

154,997

14.28

104年度

176,079

14.31

105年度

189,254

16.19

106年度

214,347

15.59

※註:1.資料來源,整理健保署。

2.健保署表示,表列對象為第1類或第2類被保險人;第3類被保險人(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實際從事農業、漁業工作者)係以公民營事業機構及職業工會被保險人之平均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自107年1月起,該類被保險人係以2萬4,000元為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至於第4類至第6類被保險人(義務役軍人、低收入戶、榮民、地區人口等)之保險費則以第1類至第3類之被保險人平均保險費計算,尚無查核空間。

綜上,健保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直接影響健保財務收入及量能計費負擔公平性,惟106年度健保被保險人高薪低報人數達21萬餘人,創下近5年新高,健保署允宜強化查核效能及落實輔導覈實申報義務,俾健全保險費收繳基礎及符合保費負擔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