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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七、醫療發展基金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係補助偏遠地區設立醫療機構或設置醫療設施貸款利息,惟部分機構違反補助規定,允應加強監督作業,避免違失情事之發生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芮家楨 黃惠雯 游亦安

醫療發展基金106年度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預算編列400萬元,決算數210萬7千元,執行率52.67%。經查:

(一)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近3年度執行率皆未達6成,主要係受補助醫療機構已償還或清償部分貸款所致

該計畫係補助偏遠地區新(擴)建醫療機構與購置儀器設備之貸款利息(期限以15年為上限),係針對81年至93年按年核定公告之醫療資源缺乏區域,補助相關醫事機構新、擴建與購置醫療設施之貸款利息,並鼓勵民間於該地區設立醫療機構或設置醫療設施(腫瘤治療設施),以提升當地醫療水準。

該計畫104年度至106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32.13%、33.11%及52.68%(詳附表1),執行率皆未達6成,主要係受補助醫療機構已償還或清償部分貸款所致。

附表1: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預算數

12,000

8,000

4,000

決算數

3,855

2,649

2,107

執行率

32.13

33.11

52.68

※註:1.資料來源,103年度至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醫療發展基金附屬單位決算分決算書。

(二)部分機構違反規定尚未追回剩餘補助款,應積極辦理追繳,並加強監督作業,避免違失情事之發生

截至106年度止,該基金針對接受補助之38家醫療機構進行清查,其中有21家疑似違反規定,包括出售土地建物1家、負責人非原申請人11家、建物持有資格不符2家、土地持有資格不符4家、獎勵坪數不符5家及獎勵床數不符8家,針對上開違規情事,經促請該等醫療機構提出書面資料說明及實地訪查後,其中3家醫院違反醫療發展基金申請作業要點第34條,經提出訴訟並已定讞,分別為關西培靈醫院已繳回510萬9,526元、新永和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已繳回836萬3,064元、喜樂醫院積欠之745萬6,312元,目前已追回341萬9,695元,餘款尚在追償中。

綜上,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為補助偏遠地區設立醫療機構或設置醫療設施貸款利息,惟經衛福部訪查後發現部分機構違反補助規定之情事,允應加強監督作業,以避免違規情事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