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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三、近年度罰金罰鍰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超收金額已有減少,惟106年度超收金額仍達821萬餘元,允宜持續改善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楊莉敏 馮于容

中選會106年度罰金罰鍰收入決算數812萬8千元,較預算數2萬元超收810萬8千元。經查:

(一)罰金罰鍰收入具不確定性,難於事前精確估算

據中選會表示,該會罰金罰鍰收入主要為選罷法第112條政黨連坐裁罰案件之罰鍰,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始予以處罰,難於事前精確估算,爰於選舉年度編列較高之罰鍰收入,考量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數量較多,違反選罷法第112條之機率亦較高,故編列較高之罰鍰收入;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部分違反比例不高,案例亦較少。

(二)近年度罰金罰鍰收入決算數均較預算數超收,超收金額呈減少之勢,超收情形已有改善

中選會101年度至106年度,除102年度未編列罰金罰鍰收入預算外,其餘年度預算數介於2萬元(106年度)至674萬元(104年度)間,執行結果(詳附表1),各年度收入決算數均超出預算數,超收金額呈減少之勢,由101年度之超出5,707萬餘元降至106年度之超出810萬餘元,可知,中選會罰金罰鍰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超收情形已有改善,惟因106年度該項收入預算僅編列2萬元,致決算超收金額高達810萬餘元,顯示相關收入預算編列容有改善空間。

附表1:中選會101年度至106年度罰金罰鍰收入預決算數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B)

決算逾預算數(C=B-A)

決算逾預算倍數(C/A)

當年度辦理之選舉業務

101

810

57,887

57,077

70.47

立法委員及總統副總統選舉

102

-

19,356

19,356

-

-

103

30

5,525

5,495

183.17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104

6,740

24,842

18,102

2.69

-

105

3,235

48,926

45,691

14.12

立法委員及總統副總統選舉

106

20

8,128

8,108

405.4

-

※註:1.資料來源,中選會;本報告整理。

綜上,中選會101年度至106年度決算顯示,罰金罰鍰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超收之情形已有改善,惟106年度超收金額仍達821萬餘元,允宜持續改善。

(分機:8669 馮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