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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六、以最有利標辦理之巨額工程採購展期件數及金額較往年增加,允宜持續督導落實前置作業,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公共工程委員會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楊莉敏 馮于容

為協助各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選擇有履約能力之優質廠商,以提升採購效率及品質,工程會於105年間訂定發布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作業要點。該會106年度預算中訂定之相關績效目標值為巨額工程採購決標件數20%採最有利標辦理。經查:

(一) 106年度巨額工程採購決標件數採最有利標辦理之績效目標值已達成

政府採購法第36條規定:「…。第一項基本資格、第二項特定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之範圍及認定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依工程會訂定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8條規定,工程採購金額新台幣2億元以上者為巨額採購。

據工程會資料,106 年度各機關辦理巨額工程採購共229 件,其中採最有利標決標計114 件,件數比率為49.78%,已達預計績效目標值且較105 年16.07%增加近33.71個百分點。

(二)工程採購標案展延工期件數及比率雖下降,惟106年度整體展延工期件數仍高達2,828件

102年度至106年度中央政府工程採購標案展延工期之件數由4,142件降至2,828件,占總工程件數之比率由16.88%降至11.28% (詳附表1),工程採購標案展延工期之件數及比率均呈現下降趨勢,惟106年度整體展延工期件數仍高達2,828件。

附表1:102年度至106年中央政府各機關100萬元以上工程採購標案展延工期件數及比率概況表  單位:件;%

年度

展延工期件數(A)

總工程案件數(B)

展延工期件數占總件數比率(C=A/B)

102

4,142

24,533

16.88

103

4,230

25,222

16.77

104

3,526

22,014

16.02

105

3,258

24,205

13.46

106

2,828

25,069

11.28

※註:1.資料來源,工程會,本報告整理。

2.同一工程採購標案於年度中無論展延工期次數,均算1件。

(三)106年度以最有利標辦理之巨額工程採購展期件數較往年增加

經查監察院網站,該院針對採購違失通過彈劾案及糾正案,部分機關以最有利標之採購案件,作業過程存有缺失。爰進一步觀察近3年度巨額工程採購展期情形發現,整體巨額工程採購展期件數及金額呈減少趨勢,由103年度之151件1,299億餘元降至54件339億餘元,惟106年度以最有利標辦理之巨額工程採購展期件數高達28件(詳附表2),為近4年度之最。

附表2:103年度至106年度巨額工程採購展期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年度

合計

非最有利標

最有利標

件數

金額

件數及比率

金額及比率

件數及比率

金額及比率

103

151

129,999

138

91.39%

106,650

82.04%

13

8.61%

23,349

17.96%

104

147

119,687

130

88.44%

101,880

85.12%

17

11.56%

17,807

14.88%

105

98

68,888

88

89.80%

48,045

69.74%

10

10.20%

20,844

30.26%

106

54

33,993

26

48.15%

12,745

37.49%

28

51.85%

21,247

62.51%

※註:1.資料來源,工程會;本報告整理。

2.據工程會說明,本表件數為決標日期在各該年度之工程採購標案;金額係發包預算。

3.因尾數4捨5入之故,細項加總可能不等於合計。

綜上,由於政府採購以最低價格得標之方式已行之多年,低價得標衍生所採購之物品及工程施工品質不佳、工期延宕等問題,影響政府信譽及施政效率,為期提升採購品質,爰鼓勵機關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近年巨額工程採購之展期情形已有改善,惟106年度採最有利標辦理之巨額工程採購展期件數較往年增加,主管機關允宜持續督導落實前置作業,減少規劃設計欠周妥情事發生,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