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106年度預算編列「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經費11億876萬2千元,執行後決算數為11億874萬4千元,執行率100.00%。業務項目之一為「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工作內容包括:庇護安置處所相關事務管理、媒體宣導、辦理國際研討或參訪研習及協助被害人偵審出庭與生活輔導等項目。經查:
(一)持續推動防制人口販運之查緝起訴、保護、預防及夥伴關係等工作
移民署為防制人口販運,持續推動多項工作,包括:
1.查緝起訴:由各司法警察機關負責查緝人口販運犯罪案件,再經檢察機關起訴違法案件。
2.保護:包括:提供被害人適當安置及保護服務(如對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提供庇護所之安置保護、對本國籍人口販運被害人則交由當地社政單位或非政府組織安置);核發人口販運被害人臨時停留許可及工作許可,以協助被害人重建生活;及落實偵審保護制度,提供通譯與陪同偵訊等服務。
3.預防:辦理防制人口販運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與辦理各縣市政府人口販運防制工作成果績效評核。
4.夥伴關係:辦理防制人口販運之相關國際研討會議、與其他國家簽署防制人口販運合作協定或備忘錄,以增進我國與其他國家在移民事務上之國際合作。
(二)106年度查獲人口販運被害人總數為近年新高,且本國籍性剝削之被害人數偏多,人口販運問題趨惡,允宜加強相關防制措施
參據該署提供近年度查緝人口販運情形(詳附表1),查獲之人口販運被害人總數由104年度278人逐年增至106年度328人(增幅17.99%),為近年新高。其中勞力剝削被害人數由104年度92人增至106年度119人(增幅29.35%),並以外國籍被害人為多數,106年度有105人(占勞力剝削人數比率88.24%);另性剝削人口販運之被害人數由104年度186人增至106年度209人(增幅12.37%),且以本國籍被害人居多,106年度計有131人(占性剝削總人數比率62.68%)。該署雖已推動防制人口販運相關工作,惟國內人口販運問題仍有趨惡態勢,相關防制措施容有加強與改善空間,俾有效降低各類剝削案件被害人數。
附表1:104年度至106年度查緝人口販運情形一覽表
項目
104年
105年
106年
查緝總件數(總人數)
141(278人)
134(315人)
101(328人)
勞力剝削件數(人數)
44(92人)
40(167人)
37(119人)
1.本國籍件數(人數)
未區分
未區分
3(14人)
2.外國籍件數(人數)
34(105人)
性剝削件數(人數)
97(186人)
94(148人)
108(209人)
1.本國籍件數(人數)
未區分
未區分
86(131人)
2.外國籍件數(人數)
22(78人)
※註:1.資料來源,移民署提供。
2.人數為被害人總數,國籍分類則按被害人之國家別區分。自106年度起區分本國籍及外國籍被害人。
綜上,移民署持續推動防制人口販運之查緝起訴、保護、預防及夥伴關係等工作。惟查獲人口販運之被害人總數有攀升趨勢,106年度已增至328人,為近年新高,且本國籍性剝削被害人數偏高,允宜加強相關防制措施,以有效遏止人口販運。
(分機:1929 吳昀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