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開發基金106年度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決算數14億4,821萬9千元。經查:
(一)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概述
行政院為推動「平價住宅」,型塑北臺灣「產業創新走廊」,引領臺商鮭魚返鄉投資建設等政策,於99年3月間核定「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區開發案興辦事業計畫」,行政院於100年8月間核定「機場捷運A7站區(第1期)區段徵收計畫書」,作為現行機場捷運A7站區第1期開發區開發之依據,預計開發總面積為226.78公頃,配合山坡地解編分為兩期(第1期及第2期)開發,其中第1期開發區經地籍整理後面積為184.57公頃,截至106年底已投入132億5,939萬2千元。
(二)近年來預算執行率未盡理想
參據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區第1期開發區之近年來預、決算情形(詳附表1),104至106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32.39%、33.81%及73.91%,難謂理想。其104年度及105年度係因區內既有中油管線及南亞管線未完成遷移、部分都市計畫範圍界與徵收地籍線未符及部分樁位未公告、區外排水銜接水路及蝕溝治理工程用地尚未徵收、住五用地尚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公滯六聯外排水路受阻等因素,因而影響施工進度;106年度則因區段徵收公共工程中,第2標辦理請款修正,第3、4標驗收作業尚未完成,致尚無法辦理結算付款等因素,致預算執行率容有提升空間,恐影響整體開發進度,允宜檢討改善。
附表1:近年來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差異主要原因
104
2,599,839
842,072
32.39
區內既有中油管線及南亞管線未完成遷移;部分都市計畫範圍界與徵收地籍線未符,部分樁位未公告;區外排水銜接水路及蝕溝治理工程用地尚未徵收;住五用地尚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公滯六聯外排水因受民眾陳情有加劇影響舊路溪淹水疑慮等,前開因素影響施工,致執行率未盡理想。
105
2,025,343
684,839
33.81
106
1,553,487
1,148,219
73.91
主要係區段徵收公共工程中,第2標辦理請款修正,第3、4標驗收作業尚未完成,致尚無法辦理結算付款,影響預算執行情形。
※註:1.資料來源,營建署提供及104年度至106年度決算書。
綜上,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第1期開發區近年來度預算執行率未盡理想,恐影響整體開發進度,允宜檢討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