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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近3年度平均節電率約為3.35%,平均節省電費約為396萬3千元,顯示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已具成效,允應賡續加強辦理並推廣之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立法院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近3年度平均節電率約為3.35%,平均節省電費約為396萬3千元,顯示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已具成效,允應賡續加強辦理並推廣之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曾郁棻

本院106年度電費之決算數為4,344萬4,964元,較105年度之4,553萬8,521元,減少209萬3,557元(減幅4.60%)。經查:

(一)因應全球暖化危機,近年政府推動多項節能政策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節能減碳已為各國永續發展工作重點,亦為我國施政主軸。行政院為促進政府機關及學校更積極規劃及落實節能減碳作法,爰於100年5月23日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計畫」,嗣於102年及103年分別修正計畫內容,以精進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成效;其後又於103年6月19日第3403次院會通過「全民節電行動」,呼籲全民響應節電,希望未來1年全國以再節電1%(約24.52億度)為目標。經濟部爰於103年8月1日公告「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以作為各機關單位執行節約能源具體依據。

另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6點第1項規定:「各機關應切實控制預算之執行,並本撙節原則支用經費,充分運用現有人力,節約使用水電、油料、文具用品、紙張、影印、傳真機等事務性設備耗材及通訊費,並落實紙杯及瓶裝水減量;各種文件印刷,應以實用為主,力避豪華精美,各種慶典、活動,不得舖張;不得辦理非必要之禮品採購及聯誼餐敘;確有必要辦理之訓練、考察、研討會,應儘量節省,以避免有浪費、消化預算之情事;…。」

(二)本院104年度至106年度用電之節電率分別為3.27%、3.81%及2.98%,顯示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已見成效

本院為執行政府節能減碳政策,近年亦積極推動下列各項節約措施:

1.102年6月27 日召開因應政府推動省電節能政策採用高效率省能設施評估會議,決議研提具體高效能省能設施(LED)之可行性方案。

2.103年10月8日以台立院總字第1030901274號再函示各單位,為落實節約能源目標及依上揭經濟部公告之「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持續執行各項節約措施,且要求各單位新購或汰換各項設備時,應優先採用具環保節能標章或較節能之新型產品,以節約用電。

3.105年5月為推廣節約能源,身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應以身作則並為各公務機關之表率,以精進節約能源成效,示範引導民間採節約能源措施,以逐步落實全國、全民、全面節能減碳行動,爰擬訂「立法院節約能源實施計畫」。

4.106年之節約措施,包括陸續更換大安會館及青島二館老舊空調、LED燈具更換6,461盞及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等。

審視本院採行各項節約能源措施之執行結果,近3年度(104至106年度) 之用電度數分別為1,335萬3,909度、1,284萬5,009度及1,246萬2,713度,104年度至106年度之節電率分別為3.27%、3.81%及2.98%,使電費由104年度之5,124萬7,841元,降為106年度之4,344萬4,964元(詳附表1),近3年度平均節電率約為3.35%,平均節省電費約為396萬3千元,顯示本院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已見成效。

附表1:近3年度(104至106年度)本院實際用電度數及電費明細表

單位:度;新台幣元;%

年度

用電度數

電費

節電率

(與上年度比)

電費較上年度增減(-)

104

13,353,909

51,247,841

3.27%

-4,087,991

105

12,845,009

45,538,521

3.81%

-5,709,320

106

12,462,713

43,444,964

2.98%

-2,093,557

※註:1.103年度用電度數為1,380萬5,285度,電費為5,533萬5,832元。

綜上,本院近年推動之各項節電措施已具成效,允應賡續加強辦理,並推廣至省水、省紙、省油等方面,俾作為各公務機關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