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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含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106年度各地方檢察署之偵察案件終結比率為近年度最低,檢察官工作負荷恐超越以往,允宜研謀改善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含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106年度各地方檢察署之偵察案件終結比率為近年度最低,檢察官工作負荷恐超越以往,允宜研謀改善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106年度各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地檢署)「檢察業務」科目預算數合計11億461萬5千元,決算數合計9億537萬4千元,執行率81.96%,係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提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業務所需經費。惟觀察106年度各地檢署偵查案件終結情形,部分指標較往年退步,謹說明如下:

(一)106年度各地檢署之偵察案件終結比率為近年度最低

揆102年度至106年度各地檢署檢察官結案情形(詳附表1),各地檢署檢察官受理件數自43萬6千件增為54萬1千件,增加10萬5千件(增幅24.08%),終結件數自39萬4千件增為47萬9千件,增加8萬5千件(增幅21.60%);由於不及全數處理,各年底未結件數由4萬2千件攀升為6萬2千件,大幅增加2萬件(增幅47.28%),又終結比率自90.3%減為88.5%(減少1.8個百分點),概呈下降趨勢,且106年各地檢署之偵察案件終結比率創近年度新低。

附表1:102年度至106年度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結案情形概況表

單位:件

年度

項目

102

103

104

105

106

受理件數

436,115

456,142

478,219

512,042

541,118

終結件數

393,998

410,133

425,454

453,422

479,087

終結比率

90.3

89.9

89.0

88.6

88.5

年底未結件數

42,117

46,009

52,765

58,620

62,031

偵查終結案件

平均每件所需日數

51.8

48.3

50.6

52.5

52.7

(實際辦理偵查案件)

檢察官人數

540

542

552

566

567

平均每月每位檢察官

新收偵查案件數

61

64

65

68

71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

(二)106年度各地檢署檢察官之工作負荷恐超逾往年

檢視各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則由102年度之51.8日,減為103年度之48.3日後,攀升為106年度之52.7日。鑑於102年度至106年度實際辦理偵查案件之檢察官僅增加27人,受理案件卻增加10萬5千件,致平均每月每位檢察官新收偵察案件自61件增為71件(增幅16.39%),106年度各地檢署檢察官之工作負荷恐超越往年(詳附表1)。

綜上,106年度各地檢署偵查案件終結比率、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等均較以往年度退步,檢察官之工作負荷加重,且有惡化趨勢,亟待妥謀改善,期有效偵結案件與提升辦案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