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務部主管含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三、近年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比率已有大幅下降,惟部分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仍嚴重,允宜賡續改進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含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06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近年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比率已有大幅下降,惟部分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仍嚴重,允宜賡續改進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106年度矯正署及所屬「矯正業務」科目預算數120億7,469萬7千元,決算數120億3,836萬元,執行率99.70%,係各矯正機關督導及辦理收容人之教化、戒護、戒治、醫療等業務相關費用。近年(102年度至106年度,以下同)矯正機關整體收容比率已有大幅下降,惟部分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仍嚴重,謹說明如下:

(一)矯正機關整體超額收容比率已有大幅下降

現行矯正機關之核定容額,為按每人0.7坪之收容空間計算收容人數。依102年至106年矯正機關收容情形觀之(詳附表1),102年底至103年底核定容額均為5萬4,593人,因新增八德外役監獄與臺南第二監獄,104年底及105年底之核定容額分別提高為5萬5,676人及5萬6,877人。實際收容人數自102年底高峰之6萬4,797人,逐年下滑減為106年底之6萬2,315人,超額收容人數自1萬204人減為5,438人,減少4,766人(減幅46.71%),超額收容比率自18.69%降為9.56%(減少9.13個百分點),顯示整體超額收容問題漸趨改善。

附表1:102年底至106年底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情形概況表

單位:人

項目

時間

核定容額

實際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比率

102年底

54,593

64,797

10,204

18.69%

103年底

54,593

63,452

8,859

16.23%

104年底

55,676

62,899

7,223

13.00%

105年底

56,877

62,398

5,521

9.71%

106年底

56,877

62,315

5,438

9.56%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矯正署。

2.矯正機關核定容額係以合署辦公矯正機關表達,計51所;其中,104年度增加2所監獄(八德外役監獄與臺南第二監獄)。

(二)多數矯正機關均有超額收容情事,且部分超額收容比率高於30%,管理風險相形增加

據統計,106年底51所矯正機關中,超額收容矯正機關計有30所(占比58.82%),並有10所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比率逾30%(占比19.61%),其中桃園監獄、南投看守所、基隆看守所、台中看守所及新竹看守所分居前5名,超額收容比率各高達54.7%、43.9%、43.8%、40.7%及39.6% (詳附表2)。按空間窘迫易造成收容人身心壓力,管理風險亦相形增加,對矯正機關運作、收容人權益及教化作業等,均有不利影響。

附表:106年底超額收容比率逾30%之矯正機關明細表

單位:人

項目

矯正機關

實際收容人數

核定容額

超額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比率

台北監獄

3,768

2,705

1,063

39.3%

桃園監獄

1,973

1,275

698

54.7%

高雄第二監獄

2,402

1,722

680

39.5%

台北看守所

2.957

2,134

823

38.6%

新竹看守所

289

207

82

39.6%

苗栗看守所

881

667

214

32.1%

台中看守所

2,043

1,452

591

40.7%

南投看守所

433

301

132

43.9%

台南看守所

1,709

1,244

465

37.4%

基隆看守所

207

144

63

43.8%

※註:1.資料來源,法務統計。

綜上,矯正機關長期以來存在超額收容問題,截至106年底超額收容比率為9.56%,已有大幅改善,惟仍有近2成之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比率逾30%,不僅增加戒護管理風險,並有礙教化、技訓與輔導措施之品質,及影響我國矯正及人權形象,允宜賡續研謀有效之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