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矯正署及所屬「矯正業務」科目預算數120億7,469萬7千元,決算數120億3,836萬元,執行率99.70%,係各矯正機關督導及辦理收容人之教化、戒護、戒治、醫療等業務相關費用。近年(102年度至106年度,以下同)矯正機關整體收容比率已有大幅下降,惟部分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仍嚴重,謹說明如下:
(一)矯正機關整體超額收容比率已有大幅下降
現行矯正機關之核定容額,為按每人0.7坪之收容空間計算收容人數。依102年至106年矯正機關收容情形觀之(詳附表1),102年底至103年底核定容額均為5萬4,593人,因新增八德外役監獄與臺南第二監獄,104年底及105年底之核定容額分別提高為5萬5,676人及5萬6,877人。實際收容人數自102年底高峰之6萬4,797人,逐年下滑減為106年底之6萬2,315人,超額收容人數自1萬204人減為5,438人,減少4,766人(減幅46.71%),超額收容比率自18.69%降為9.56%(減少9.13個百分點),顯示整體超額收容問題漸趨改善。
附表1:102年底至106年底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情形概況表
單位:人
項目
時間
核定容額
實際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比率
102年底
54,593
64,797
10,204
18.69%
103年底
54,593
63,452
8,859
16.23%
104年底
55,676
62,899
7,223
13.00%
105年底
56,877
62,398
5,521
9.71%
106年底
56,877
62,315
5,438
9.56%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矯正署。
2.矯正機關核定容額係以合署辦公矯正機關表達,計51所;其中,104年度增加2所監獄(八德外役監獄與臺南第二監獄)。
(二)多數矯正機關均有超額收容情事,且部分超額收容比率高於30%,管理風險相形增加
據統計,106年底51所矯正機關中,超額收容矯正機關計有30所(占比58.82%),並有10所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比率逾30%(占比19.61%),其中桃園監獄、南投看守所、基隆看守所、台中看守所及新竹看守所分居前5名,超額收容比率各高達54.7%、43.9%、43.8%、40.7%及39.6% (詳附表2)。按空間窘迫易造成收容人身心壓力,管理風險亦相形增加,對矯正機關運作、收容人權益及教化作業等,均有不利影響。
附表:106年底超額收容比率逾30%之矯正機關明細表
單位:人
項目
矯正機關
實際收容人數
核定容額
超額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比率
台北監獄
3,768
2,705
1,063
39.3%
桃園監獄
1,973
1,275
698
54.7%
高雄第二監獄
2,402
1,722
680
39.5%
台北看守所
2.957
2,134
823
38.6%
新竹看守所
289
207
82
39.6%
苗栗看守所
881
667
214
32.1%
台中看守所
2,043
1,452
591
40.7%
南投看守所
433
301
132
43.9%
台南看守所
1,709
1,244
465
37.4%
基隆看守所
207
144
63
43.8%
※註:1.資料來源,法務統計。
綜上,矯正機關長期以來存在超額收容問題,截至106年底超額收容比率為9.56%,已有大幅改善,惟仍有近2成之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比率逾30%,不僅增加戒護管理風險,並有礙教化、技訓與輔導措施之品質,及影響我國矯正及人權形象,允宜賡續研謀有效之改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