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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近2年監察院辦理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保留金額頗鉅,執行情形未臻理想,亟待研謀改善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監察院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近2年監察院辦理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保留金額頗鉅,執行情形未臻理想,亟待研謀改善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鍾俊華

監察院為促進古蹟永續使用,106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營建工程」計畫科目下,編列「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經費2,000萬元,連同以前年度保留數2,300萬元,可用預算數4,300萬元。執行結果,實際執行數437萬9千元,僅占可用預算數之10.18%。近2年監察院辦理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保留金額頗鉅,然各年度預算執行率皆未臻理想,影響施政效能。經查:

(一)近2年監察院辦理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保留金額頗鉅

為促進古蹟永續利用,監察院於102年向行政院提出古蹟修復工程中程計畫,經行政院審查後,於104年5月22日函復同意辦理,核定總經費計7,100萬元,所需經費於105年度至108年度循預算程序逐年納編,另納入古蹟外牆冷氣系統更新費用300萬元(空調設備改善併案招標),合計為7,400萬元。前揭計畫係自105年度開始編列預算,其105年度編列之2,300萬元(含空調設備改善300萬元)因無法執行而全數辦理保留,惟106年度仍持續依計畫編列2,000萬元,再度因工程進度延宕而辦理保留3,862萬1 千元(占該年度可用預算數4,300萬元之比率89.82%),保留比率偏高且金額頗鉅。

(二)該計畫各年度預算執行率皆未臻理想,亟待檢討研謀改善

1.監察院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105年度可支用預算數2,300萬元,均未執行(詳附表1、2),主要係該案原預訂於105年初開工,惟修復設計規劃案經專家學者多次審查,於105年2月始經權管機關文化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定,105年3月進行採購程序(成立評選委員會及公開閱覽);嗣105年6月第1次上網公開招標時,又因廠商家數不足而流標,經第2次招標後於105年10月決標,爰無法依預訂期程(105年初)開工等因素所致。

2.106年度該修復工程計畫可支用預算數4,300萬元,實際執行數437萬9千元,執行率10.2%(詳附表1、2),主要係106年4月擇定北翼(忠孝東路側)、西翼(中山南路側)2處地點進行試作,然因前開試作耗時4個月,致於106年9月2日始正式開工,再依工程施作進度辦理估驗,故106年度亦有3,862萬1千元辦理保留。

附表1:監察院105年度至106年度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之預、決算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本年度保留數

以前年度保 留 數

本年度

預算數

預 算

調整數

合計

(1)

金額

(2)

%

(2)/(1)

105

0

20,000

3,000

23,000

0

0%

23,000

106

23,000

20,000

0

43,000

4,379

10.2%

38,621

※註:1.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本表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

附表2:監察院105年度至106年度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截至當年度已編列預算數

可支用預算數

本 期

執行數

累 計

執行數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

累計執行數占已編列預算數

以前年度

本年度

合計

105

23,000

0

23,000

23,000

0

0

0.0%

0.0%

106

43,000

23,000

20,000

43,000

4,379

4,379

10.2%

10.2%

※註:1.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本表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

綜上,近2年監察院辦理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各年度預算執行情形皆未臻理想,致預算保留比率偏高,保留金額亦頗鉅,亟待強化計畫規劃與管控,精實預算編列及審查作業,並落實個案節點管制與預算執行,以避免造成鉅額保留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