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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主管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五、公路總局辦理金門大橋建設計畫屢因流標、重新發包等,致需展延工期及增加經費,且106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僅6.61%,允宜強化施工規劃及管控進度 日期:107年11月 報告名稱:交通部主管106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公路總局辦理金門大橋建設計畫屢因流標、重新發包等,致需展延工期及增加經費,且106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僅6.61%,允宜強化施工規劃及管控進度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林佑華 叢宏安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以下簡稱公路總局)自99年起辦理「金門大橋建設計畫」,係補助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大橋工程施作及監造等,該府並委託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代辦。本計畫截至106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21億1,689萬5千元(106年度暫緩編列) ,106年度可支用預算數7億1,092萬8千元,執行數4,700萬6千元,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僅6.61%(詳附表1)。經查:

附表1:截至106年度金門大橋建設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金額

計畫總經費(中央負擔部分)

3,957,000

截至106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A

2,116,895

106年度可支用預算數B

106年度預算數

710,928

0

以前年度保留數

710,928

106年度執行數C

47,006

截至106年度累計執行數D

1,452,973

106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E=C/B

6.61%

截至106年度累計預算執行率F=D/A

68.64%

※註:1.資料來源,公路總局106年度決算書「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本中心製表。

(一)金門大橋建設計畫工程進度延宕,已多次展延工期或增加總經費

本案係於82年提出建橋構想,歷經規劃推動作業,至99年3月始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58.05億元,原則係由中央負擔2/3,金門縣政府負擔1/3,惟100年間即因該府變更計畫需求等,辦理第1次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增加至73.85億元(增加15.8億元),並將計畫期程由104年延長至105年3月。然本計畫嗣經多次流標、終止契約重新發包等,前於104年間規劃辦理第2次修正計畫,擬再增加計畫經費5.17億元,並延長期程,惟行政院於104年11月12日核復僅勉予同意展延計畫期程至107年6月(詳附表2)。惟本計畫復因第2期(CJ02-C標)工程承商履約能力不足衍生違約情事,爰於105年6月29日再度終止契約。為辦理接續工程履約所需等,交通部再次陳報修正計畫,規劃展延計畫期程至110年6月,並修正計畫總經費為91.67億元(較前次修正計畫增加17.82億元),截至106年底修正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行政院嗣於107年2月6日同意修正計畫,詳附表2)。

附表2:金門大橋建設計畫修正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核定計畫

核准日期

計畫期程

總經費

修正原因

1

原始計畫

99.03.19

99-104

5,805,238

2

第1次修正

100.05.03

99-105/3

7,384,666

因工程項目需求改變(金門港道最大可通過船型由800噸提升至5,000噸)、環境因素改變、提高工程品質等。

3

(註2)

104.11.12

99-107/6

7,384,666

配合接續工程重新發包及履約執行實際狀況調整期程。

4

第2次修正(註2)

107.02.06

99-110/6

9,166,549

配合接續工程重新發包及履約執行實際狀況,重新檢討經費與期程。

※註:1.資料來源,公路總局提供資料及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核定本)。

2.交通部原陳報3次修正計畫,惟行政院104年11月12日僅同意展延期程,未核定整體修正計畫,爰於107年2月6日核定函將該部陳報第3次修正計畫更名為「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

(二)本計畫106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僅6.61%,允宜加強管控

本計畫第2次修正後,中央應負擔之補助經費43.28億元(尚須視承包商解約之履約保證金訴訟最終定讞結果而定),截至106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21.17億元,累計執行數14.53億元,累計預算執行率68.64%;又106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僅6.61%(詳附表1),依據公路總局說明,主要係為拆除前得標廠商遺留於引橋段與深槽區之不合格設施(如外套鋼管及鋼板樁)須另購置機具,以及受冬季海象不佳及潮差等因素,致影響工程進度。鑑於本工程已一再延宕,允宜加強管控作業,並督導承攬廠商掌握海象條件、慎選施工機具與工法,在確保工程品質及安全之原則下,檢討提升施工效率。

綜上,行政院於99年間即核定補助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大橋建設計畫」,惟因變更工程設計、履約過程遭遇困難等,已多次辦理變更計畫,修正增加經費並展延期程。本計畫截至106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僅6.61%,允宜在符合工安前提下,加強管控施工作業及進度,期使本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分機:1937叢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