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替代役備役役男人數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內政部役政署依役男役別專長納編為「治安維護」、「防災救護」、「社會服務」、「公共服務」及「其他」等5個類組,由該署及各縣市政府共同成立「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管理中心」,依需用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演訓計畫,辦理備役役男召訓相關事宜。截至109年4月20日全國列管替代役備役役男人數約31萬8千餘人(詳附表3),並以公共服務組之12萬2千餘人(占比38.46%)最多,社會服務組之8萬7千餘人(占比27.64%)次之,治安維護組及防災救護組分為5萬9千餘人(占比18.79%)及2萬9千餘人(占比9.19%)。若以各需用機關列管備役役男人數觀之,則以內政部役政署列管之4萬6千餘人最多,教育部之3萬8千餘人次之,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消防署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列管人數亦均逾2萬人(詳附表4)。
附表3:截至109年4月20日全國替代役備役役男列管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組別
充用役別
人數
占比
防災救護組
消防役
29,223
9.19
治安維護組
警察役
59,775
18.79
社會服務組
社會役、環保役、醫療役、教育服務役、農業服務役
87,930
27.64
公共服務組
公共行政役、文化服務役、土地測量役、司法行政役、外交役、體育役、觀光服務役、經濟安全役、研發替代役
122,319
38.46
其他
警大、警專畢業服替代役之備役役男
18,832
5.92
合計
318,079
100.00
※註:1.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本報告整理。
附表4:截至109年4月20日部分需用機關列管備役役男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列管需用機關
主要列管役男之役別
列管人數
內政部役政署
公共行政役、社會役、消防役
46,103
教育部
教育服務役
38,836
內政部警政署
保安警力、交通助理、社區巡守
31,537
內政部消防署
消防役
27,60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社會役
20,136
法務部矯正署
矯正機關勤務
18,238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司法行政役
7,70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社會役
7,433
內政部移民署
收容處所警衛、安全維護
6,476
國防部
公共行政役
5,666
經濟部水利署
水利維護
5,294
衛生福利部
醫療役
4,248
司法院
司法行政役
4,233
環境保護署
環境保育
4,261
文化部
文化服務役
4,032
※註:1.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本報告整理。
2.表列資料僅包括列管備役役男逾4千人之需用機關。
(二) 106年度至108年度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狀況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備役役男演訓召集係由需用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後辦理,需用機關除得召集自訓外,亦得委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訓。揆106年度至108年度僅內政部役政署、經濟部水利署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曾辦理演訓召集,各年度召訓人數分為1,750人、1,860人及1,743人(詳附表5),均委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訓。另澎湖縣政府亦曾於108年度自行編列預算召訓該縣30名公共行政役備役役男。
附表5:106年度至108年度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演訓召集之機關及召訓人數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人
年度
召訓機關
召訓經費
召訓人數
小計
合計
106
內政部役政署
3,483
1,690
1,750
經濟部水利署
34
3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47
30107
內政部役政署
3,581
1,750
1,860
經濟部水利署
248
110
108
內政部役政署
3,579
1,723
1,743
經濟部水利署
34
20
※註:1.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本報告整理。
2.召訓經費為各年度決算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