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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後備軍人及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現況及其相關問題之探討

三、瑞士後備制度概述 日期:109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後備軍人及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現況及其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部分國家後備軍人召訓制度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文煌

瑞士為徵兵制國家,男性均需服役260天以上(天數視兵種、軍階而不同)。瑞士青年20歲起接受18週之新兵訓練,並編入建制連隊,結訓後返回原工作單位。每隔1年需回部隊參加為期3週之複訓(士官為4週、軍官5週),共需6次(士兵部分;士官、士官長及校尉官分別複訓至42歲、52歲及52歲),結束訓練後在家待召直到32歲除役為止,總訓期士兵約260天,士官460天至670天,尉官770天至900天、校官1,050天至1,330天,將官1,300天以上(詳附圖二)。

瑞士動員區分「在家動員」及「部隊編成」等兩個階段進行。第1階段為執行「在家動員」政策,役男於新兵訓練時所領取之個人武器、裝備,如軍服、槍支、防毒面具等,結訓後不需繳回部隊,由個人攜回家中保管,除役後亦無須歸還,個人所領用之裝備均造冊列管,嚴格規定不得變賣或隨意使用,違者移送法辦。笫2階段單兵接獲召集令,即需全副武裝,攜帶2日份口糧,依召集令上之指示(戰時報到地點、任務及搭乘之交通工具)完成報到,人員報到後完成「部隊編成」,即可投入作戰。

附圖二:瑞士後備軍人召訓作法

※註:1.資料來源,國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