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依規定對該中心進行年度評鑑之主要項目為執行成果、營運績效、目標達成率及自籌款比率達成率等,而依該中心績效評鑑報告,績效評鑑項目有培養卓越人才、打造頂尖團隊、落實運動科學、彈性營運管理、促進職涯發展、學習標竿經驗、對年度經費核撥建議之達成率及其他、對選手及教練服務之績效、上一年度評鑑缺失事項之改進結果、特殊績效等10個項目進行評鑑;復依該中心設置條例規定,其設立目的主要係為培育優秀運動人才,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等,爰檢視相關業務餘絀及選手培育成效並配以檢視專業用人情形等,據以研析其近年營運績效良窳及運用專業人才情況。茲說明如下:
1.近年業務餘絀
該中心辦理國家運動訓練業務及培育優秀運動人才,經費之編列與支出管控重點係本於相關運動訓練計畫如期如質執行,並本撙節原則支應且避免短絀;查該中心104至108年度業務餘絀占業務收入比率分別為9.3%、7.6%、2.5%、-0.3%及11.4%,該中心說明107年度發生業務短絀原因,係辦理企業捐贈物資用品盤存後將領用品沖轉費用所致,惟當年度沖轉數顯偏高,相關用品管理等內部管控機制須予檢討改善。
復以105至108年度業務成本與費用數除計培育選手數,該期間平均培育每位選手經費為110.9萬元、124.5萬元、104.9萬元及140.1萬元(詳附表15及16),平均培育每位選手成本概呈增加(除107年度外),爰宜加強檢討各項賽事獲獎目標並切實達成,俾增經費支出效益。
附表15: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業務餘絀說明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科目別
決算數
自編決算數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業務收入
929,176
642,174
782,478
947,515
1,105,184
業務成本與費用
842,670
593,141
763,132
950,539
979,201
業務餘絀
86,506
49,033
19,346
- 3,024
125,982
業務外收入
8,437
17,279
12,818
22,866
22,734
業務外費用
4,109
3,821
21,259
4,289
6,851
業務外收支餘絀
4,328
13,458
- 8,440
18,577
15,883
本期(稅前)餘絀
90,834
62,491
10,905
15,553
141,866
※註:1.資料來源,該行政法人提供。
2.尾差係因四捨五入產生。
2.主要營運績效
該中心105至108年度各培育選手535人、613人、906人及699人,據該中心說明,108年度培育選手數較107年度大幅減少23%係因改以東京奧運為培訓重點緣故。查前揭期間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各為16人(目標數11人)、26人(目標數10人)、25人(目標數10人)及36人(目標數27人),雖呈概增且較目標數為高,惟占培育選手比率僅各為3%、4.2%、2.8%、5.2%,比率尚偏低;而前揭目標數之設置亦偏低,除108年度外均低於以往重點選手實際數,難具激勵效果,允宜研謀提升。
另檢視奪牌情況,2016年里約奧林匹克運動會奪牌目標為3金2銀1銅,惟實際奪牌數僅有1金2銅,未達目標;2017年台北世大運奪牌目標為獎牌排名保七搶五,實際獲排名第三;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奪牌目標為超越10金,實際獲17金19銀31銅;2019年拿坡里世大運奪牌目標為7金,實際獲9金13銀10銅(詳附表16),前揭賽事雖幾達奪牌目標,惟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之成績尚待提升。而2020年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已因新冠疫情致賽事延期,我國預設奪牌目標為超越1金2銅,然於重點選手數較2016年奧林匹克運運會增加125%下,奪牌目標尚較上次之3金2銀1銅為低,容須檢討提升,該中心宜就各分項賽事詳加檢討並提升獎牌目標數並切實執行,以增加日益增支之經費支出效益。
附表16: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近年培育選手成效及奪牌情況表 單位:人、奬牌數
105年度
運動比賽類別
實際培育選手數(A)
(A)中培育重點選手目標數
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
各比賽別
奪牌目標
各比賽別
實際奪牌
2016年里約奧林匹克運動會
535
11
16
3金2銀1銅
1金2銅
106年度
運動比賽類別
實際培育選手數(A)
(A)中培育重點選手目標數
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
各比賽別
奪牌目標
各比賽別
實際奪牌
2017年台北世大運
613
10
26
獎牌排名
「保七搶五」
獎牌排名第三(26金34銀30銅)
107年度
運動比賽類別
實際培育選手數(A)
(A)中培育重點選手目標數
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
各比賽別
奪牌目標
各比賽別
實際奪牌
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
906
10
25
超越10金
17金19銀31銅
108年度
運動比賽類別
實際培育選手數(A)
(A)中培育重點選手目標數
培育重點選手實際數
各比賽別
奪牌目標
各比賽別
實際奪牌
2019年拿坡里世大運
699
27
36
7金
9金13銀10銅
2020年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
超越1金2銅
賽事延期
※註:1.資料來源,該行政法人提供。
3.相關專業人才情況
依該中心設置條例第6條規定,該中心設董事會,置董事11至15人(至少1人具原住民身分),包括:(1)政府相關機關代表不得超過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2)與運動相關之學者專家不得少於董事總人數二分之一;(3)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4)對國家體育運動有重大貢獻之社會人士;另依同規定第7條,須置監事3人,係具運動、法律或會計相關學識或經驗者。查該中心成立初始之104年度董事會(含董事長)及108年度人數均為15人,政府機關代表均為2人、與運動相關之學者、專家均為8人、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均為2人、對國家體育運動有重大貢獻之社會人士均為3人,爰與前揭規定尚無不符。另104及108年度監事部分均為3人,均為具運動、法律或會計等相學識經驗者,爰尚符規定。
另該中心正式員額(不含正副執行長)104年度為76人迄108年度則增加至101人(增幅32.9%),其中屬專業職位人數則由24人增加為45人(增幅87.5%),各占該2年度所有人力之32%及44%,專業人力職位占比顯較其他行政法人偏低。另進用臨時人員部分,104及108年度分別為17人及30人,其中屬專業職位者分別為17人及26人,占所有專業職位人數41人及71人之41.5%及36.6%(詳附表17),顯示該中心之專業職位達35%以上須賴臨時人員辦理,該比率較其他行政法人顯屬偏高:是以,該中心之專業職位在設置期間雖大幅增加,惟於總人力占比屬較低,歷年均不敷計畫所需,爰須以專案計畫方式進用聘用人力支援辦理,該中心允宜進行整體性運用(含專業及非專業職位人力)檢討並妥善辦理短期聘用人力之訓練、運用及管理,俾增人力運用效益。
附表17: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專業職位人才說明表 單位:人
職稱
成立行政法人第一年(104年度)
總人數
屬專業職位
人數
專業人才數
專業人才占專業職位比率
碩士以上
大專校院
其他
合計
正式員額
76
24
13
11
0
24
100%
職稱
108年度
總人數
屬專業職位
人數
專業人才數
專業人才占專業職位比率
碩士以上
大專校院
其他
合計
正式員額
101
45
25
20
0
45
100%
職稱
成立行政法人第一年(104年度)
總人數
屬專業職位
人數
專業人才數
專業人才占專業職位比率
碩士以上
大專校院
其他
合計
臨時人員
17
17
14
3
0
17
100%
職稱
108年度
總人數
屬專業職位
人數
專業人才數
專業人才占專業職位比率
碩士以上
大專校院
其他
合計
臨時人員
30
26
19
7
0
26
100%
※註:1.資料來源,該行政法人提供。
2.本表內所稱「正式員額」指該中心編制人員,「臨時人員」指該中心因業務需要,得進用專案計畫人員。前揭專案計畫人員:104年度係「2020東京奧運暨2022杭州亞運菁英及潛力奪牌選手之運科支援計畫」,108年度則為「2020東京奧運暨2022杭州亞運菁英及潛力奪牌選手之運科支援計畫」、「2020東京奧運暨2022杭州亞運防護人員需求計畫」及「興整建計畫」聘用人力等。
3.該中心置執行長1人及副執行長1人,均不在前揭總人數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