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自106 年起依國際勞工組織規範編製社會保障支出(Social Protection Expenditure),依107年12月底彙編結果顯示,我國社會保障支出由105年度之1兆8,334.63億元成長至107年度之2兆162.55億元,依被保障者是否付費區分為社會保險計畫(繳款型計畫)與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計畫(非繳款型計畫,Social assistance),其中105年度至107年度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計畫屬中央政府公務預算由1,217.95億元成長至1,259.88億元,增幅3.44%(詳附表2-1-1)。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各級政府推動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計畫共計43項(社會給付部分,未含行政費用及其他),其中35項由中央政府編列年度預算,包含:
1.19項計畫列入單位預算編列:105至107年度支出分別為1,217.95億元、1,553.85億元及1,259.88億元,財源為各類歲入來源別科目。
2.16項計畫列入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105至107年度支出分別為489.83億元、616.07億元及757.85億元,主要財源如附表2-1-2。
附表2-1-1:特種基金105至107年度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計畫別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年度/
項目
社會保險(A)
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B)
合計(A+B)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其他福利
公務預算19項計畫
特種基金
16項計畫
105
1,547,212
121,795
48,983
101,597
13,875
1,833,463
106
1,653,887
155,385
61,607
104,450
13,322
1,988,651
107
1,693,690
125,988
75,785
107,266
13,527
2,016,255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我國社會保障支出統計」。
2.本表僅統計社會給付部分未含行政費用及其他。
附表2-1-2: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計畫歸屬各基金財源一覽表
特種基金
相關財源
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收入由勞保職災保險保費收入提列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
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公益彩券回饋金撥入收入、服務收入、政府撥入收入、受贈收入及利息收入
藥品醫療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
藥品銷售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學產基金、國立大學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財產處分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雜項收入(以上學產基金)、學雜費收入政府編列預算撥付款、推廣教育收入、建教合作收入、場地設備管理收入、捐贈收入、利息收入(以上校務基金)
農業發展基金(註2)
農林漁牧收入、政府撥補收入、利息收入與雜項收入
就業安定基金
就業安定收入、就業保險提撥收入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提繳費收入、利息收入、投資利益、金融資產評價利益及雜項收入
住宅基金(註2)
營建及加工品銷貨收入、融資業務收入、國庫補助收入及雜項收入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租金及權利金收入、轉投資事業投資收入、職業訓練自費參訓收入及利息收入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政府撥補收入、租金收入、權利金收入、其他財產收入及其他收入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投融資業務收入、徵收就業代金收入、溫泉取用費提撥收入、政府撥補收入、公益彩券回饋金撥入收入
新住民發展基金
政府撥補收入、利息收入及雜項收入
※註:1.資料來源,整理各基金附屬單位決算書。
2.農業發展基金屬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分基金、住宅基金屬營建建設基金之分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