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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資源配置與運用情形探討-以特種基金為例

二、委辦及補捐助經費逐年成長,惟辦理部分計畫未盡理想,允宜加強辦理 日期:109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資源配置與運用情形探討-以特種基金為例 目錄大綱:參、相關問題研究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芮家楨 何殷如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109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編列574億元,共計辦理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等22項業務計畫。參據該基金近年度各項費用彙計表顯示,上述業務計畫用於「專案服務費」及「捐助、補助與獎助」占基金用途比率逐年增加,如106年度該比率僅76.91%,109年度已達89.85%,顯示政府大量向民間購買社會福利服務契約,及透過補助地方政府推動社福計畫已成為服務輸送主流。經查:

(一)委由其他法人辦理救濟給付業務,惟行政管理支出金額偏高,部分年度甚至高於救濟金給付

為辦理藥害救濟業務及完善我國預防接種政策,衛福部依照藥害救濟法及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設立藥害救濟基金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上述業務由食品藥物管理署及疾病管制署主管,分別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及社團法人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辦理。經查近年來上述2基金委外之行政管理支出金額與救濟給付金額相近,部分年度行政管理支出金額甚至高於救濟給付金額(詳附表3-2-1、3-2-2),行政管理支出之控管尚有改善空間。

附表3-2-1:藥害救濟基金徵收及給付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年度

藥害徵收金徵收金額

救濟金給付金額

行政管理支出金額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1)

(2)

(3)=(2)/(1)

(4)

(5)=(4)/(1)

106年度決算數

72,418

21,731

30.01%

26,108

36.05%

107年度決算數

77,265

19,020

24.62%

26,938

34.86%

108年度自編決算數

83,319

14,554

17.47%

24,960

29.96%

109年度預算案數

84,000

20,249

24.11%

27,864

33.17%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藥害救濟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附表3-2-2: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給付一覽表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年度

醫療衛生救濟提撥收入

救濟金給付金額

行政管理支出金額

(註2)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1)

(2)

(3)=(2)/(1)

(4)

(5)=(4)/(1)

106年度決算數

19,779

7,622

38.54%

4,909

24.82%

107年度決算數

19,604

4,250

21.68%

5,808

29.63%

108年度自編決算數

20,341

5,780

28.42%

5,708

28.06%

109年度預算案數

20,022

9,750

48.70%

9,302

(註3)

46.46%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2.為利與藥害救濟基金比較,行政管理支出金額計入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計畫救濟金之一般服務費及專案服務費。

3.109年度預算案數包含購建固定及無形資產300萬元。

(二)辦理部分捐補助計畫欠缺衡平性,亟待檢討改進

1.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挹注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推展社福計畫,補助需求數與核定額度存有落差,且獲配比率容有落差

統計103至108年度社會福利基金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推展社福計畫之決算數分別為11.65億元、13.87億元、13.13億元、12.01億元、12.35億元及15.02億元,金額呈逐年增加趨勢,該項回饋金對於挹注衛福部及所屬福利機構、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之財源及推展社福業務,核有相當助益,惟該項回饋金分配未臻妥適,容有改進之處。

以103至107年度全國22個地方政府辦理社福業務所獲配回饋金占其申請經費金額比率(下稱回饋金獲配比率)為例,各地方政府回饋金獲配比率差異極大,其中最低者為104年度之35%,最高者為107年度之72%;同期間全國性及地方性民間團體回饋金獲配比率,地方性民間團體略高於全國性民間團體,惟最高比率僅約5成左右(詳附圖3-2-1),顯示各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申請回饋金補助經費需求數,與衛福部核定額度存有相當之落差。

附圖3-2-1:103至107年度全國22個地方政府、地方性及全國性民間團體申請衛福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金額圖 單位:%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監察院108年內調0101調查報告。

復依監察院108年11月19日調查報告指出,103至107年度地方政府回饋金獲配比率,部分縣市核定補助經費占申請經費數之比率高全國平均數,甚可達8成以上,惟亦有部分縣市比率未達4成,民間團體亦呈現類似情形。另106及107年度回饋金獲配比率雖有提升,仍有部分縣市及民間團體回饋金獲配比率比率偏高或偏低之情事,補助欠缺衡平性,顯示目前補助及審核機制有待調整。

2.長照給付及支付新制支付金額逐年成長,惟長照服務與失能人數比率失衡,服務資源配置不均

為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及提高照顧人員薪資待遇,衛福部於107年1月起實施長照給付及支付新制,107年度已支付金額4.97億元,108及109年度預計分別支付197.92億元及 213.62億元,補助金額逐年增加。惟比較各縣市政府於108年10月至109年2月期間申請補助金額比率與失能人數比率,包含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宜蘭縣及新竹縣等9個地方政府補助經費比率皆低於失能人數比率 (詳附表3-2-3),顯示部分地方政府所提供之長照資源顯有不足,全國長照服務資源不均,且落差頗大,亟待檢討。

附表3-2-3:全國失能人數與各縣市政府長照經費給付申報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縣市名稱

推估失能人數

推估失能人數占全國失能人數比率

108年10月至109年2月長照經費給付費用申報合計

金額

比率

臺北市

185,241

16.90%

1,050,798

11.12%

新北市

125,491

11.45%

624,727

6.61%

桃園市

99,983

9.12%

1,279,178

13.53%

臺中市

128,821

11.76%

1,459,174

15.44%

臺南市

87,799

8.01%

876,750

9.27%

高雄市

129,386

11.81%

719,118

7.61%

宜蘭縣

21,299

1.94%

160,416

1.70%

新竹縣

25,486

2.33%

85,181

0.90%

苗栗縣

26,031

2.38%

296,207

3.13%

彰化縣

59,919

5.47%

565,688

5.98%

南投縣

23,516

2.15%

409,600

4.33%

雲林縣

32,348

2.95%

324,952

3.44%

嘉義縣

23,989

2.19%

229,376

2.43%

屏東縣

38,908

3.56%

534,841

5.66%

臺東縣

10,279

0.94%

162,699

1.72%

花蓮縣

15,405

1.41%

267,973

2.83%

澎湖縣

4,807

0.41%

49,146

0.52%

基隆市

17,322

1.58%

83,785

0.89%

新竹市

20,359

1.86%

145,289

1.54%

嘉義市

12,563

1.15%

96,759

1.02%

金門縣

6,290

0.57%

568

0.01%

連江縣

586

0.05%

31,340

0.33%

合計

1,095,828

100.00%

9,453,565

100.00%

※註:1.資料來源,長照經費來自衛福部長照給付及支付費用申報表,衛福部網站;失能人數來自監察院,2014-2015國民長期照顧需求調查,2018年統計。

2.本表數據因四捨五入致有尾差。

(三)因菸品健康福利捐調整分配比率,致部分基金財源銳減,影響補助計畫辦理規模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之基金來源包含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及政府撥入收入(即公益彩券回饋金撥補挹注數)。依據該基金108年度預算書所示,當年度編列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11.50億元及政府撥入收入2.67億元,合計14.17億元。惟108年4月1日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調整分配比率,將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原50%供健保安全準備及5%供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修改為50%供健保安全準備及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並追溯自108年4月1日起施行,致該基金獲配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僅3.66億元,較預算數減少7.84億元,減幅達68.17%。

參據衛福部109年3月3日(下同)公布「歷年來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健保安全準備」,108 年4月至12月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經濟困難者保險費以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累計賸餘款優先支應,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 50%全數挹注健保安全準備;另據該部「歷年來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108年度因獲配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減少,僅補助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中低收入戶,致補助人數及金額為歷年最低(詳附表3-2-4)。

附表3-2-4:98-108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情形表 單位:萬人、新臺幣億元

年度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補助人數

61.6

63.2

53.1

55.3

24.7

28.1

29.5

30.7

26.1

19.8

19.0

補助金額

6.93

19.72

17.30

10.38

20.83

18.39

18.69

17.98

14.79

8.00

(註2)

6.65

※註:1.資料來源,衛福部109年3月「歷年來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

2.107年度特種基金零基預算檢討會議核列該計畫經費8億餘元。

綜上,近年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用於委辦及補捐助經費逐年成長,惟部分基金委由其他法人辦理救濟給付業務,行政管理支出金額高於救濟給付金額,顯示徵收金多用於行政管理費用,允宜強化控管;另部分捐補助計畫容有衡平性不足,以及基金財源銳減,影響補助計畫辦理規模等情事,亟待加強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