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自99年度開始擴大癌症篩檢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癌與口腔癌服務,期望透過篩檢工具,早期發現疾病給予適時治療,以降低死亡率。迄108年度四癌篩檢措施推動已逾10年,謹將辦理情形與相關問題分述如下:
(一)四癌篩檢近5年度投入經費合計達119.1億元,以乳癌篩檢經費平均每年度約10億元最高
目前四項癌症篩檢皆已納入預防保健服務,凡符合要件(詳附表3-6-1)之民眾由政府補助篩檢費用,同時建立篩檢陽性個案追蹤制度,確保其接受後續之確診和治療,亦建置篩檢資料庫,收集篩檢結果,用以串連篩檢、追蹤和治療服務,並作為監測和評估執行及篩檢成效。
附表3-6-1:四癌篩檢類別一覽表
癌別
檢查項目及補助標準
資格
期間
子宮頸癌
子宮頸抹片、430元/人
30歲以上,限女性
建議3年接受1次
乳癌
乳房攝影檢查、1,245元/人
1.45-69歲,限女性
2.40-44歲,限女性(母親、女兒、祖母、孫女曾患乳癌者,需附聲明書)
2年乙次
結直腸癌
糞便潛血篩檢、250元/人
50至未滿75歲民眾
2年乙次
口腔癌
口腔黏膜篩檢、150元/人
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
2年乙次
※註:1.整理自國健署網站(109年4月22日)。
鑒於癌症篩檢經費隨篩檢服務量逐年提升,為降低公務預算負擔,於103年起國健署將子宮頸抹片及年長婦女乳房攝影檢查費用約14.3億元,移至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編列,104至108年度投入經費介於22.33億元至24.89億元之間,5年度累計金額達119.1億元(詳附表3-6-2),以乳癌52.87億元最高,平均每年度10億餘元、其次依序為子宮頸癌46.19億元、大腸癌14.11億元及口腔癌5.93億元(詳附表3-6-3)。
附表3-6-2:四項癌症篩檢服務經費統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合計
預算數
2,280,458
2,454,308
2,490,116
2,394,175
2,437,750
12,056,807
決算數
2,233,713
2,386,918
2,360,414
2,488,919
2,439,060
11,909,024
※註:1.整理自國健署提供資料。
附表3-6-3:四癌104-108年度篩檢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乳癌
大腸癌
口腔癌
子宮頸癌
小計
104
9.51
2.47
1.34
9.02
22.34
105
10.11
3.03
1.42
9.31
23.87
106
10.72
2.75
1.11
9.03
23.61
107
11.20
2.89
1.13
9.67
24.89
108
11.33
2.97
0.93
9.16
24.39
合計
52.87
14.11
5.93
46.19
119.10
※註:1.整理自國健署108及109年提供之問卷回復資料。
(二)四癌篩檢整體服務量雖有成長,惟部分癌症篩檢率呈下降趨勢,甚或低於年度預定目標值,且部分區域特定癌症風險較高,亟需強化篩檢率
107年四癌篩檢服務量總計509.7萬人次(詳附表3-6-4),與98年301萬人次相較,增加208.7萬人次,增加近7成,其中以大腸癌服務量成長最高,由98年29萬人成長至107年131.3萬人次,增加3.5倍,其次依序為乳癌、口腔癌及子宮頸癌。
附表3-6-4:98至107年四癌篩檢服務量 單位:萬人次
類別
98年服務量
99年服務量
100年服務量
101年服務量
102年服務量
103年服務量
104年服務量
105年服務量
106年服務量
107年
服務量
較98年成長%子宮頸癌
195.0
231.0
215.0
211.9
208.5
217.9
217.0
213.9
216.7
217.9
12%
乳癌
24.0
53.0
56.0
65.9
69.4
80.2
77.4
79.4
84.2
86.1
259%
大腸癌
29.0
102.0
77.0
101.2
101.8
125.2
118.1
126.1
128.3
131.3
353%
口腔癌
53.0
80.0
87.0
94.5
98.3
100.6
93.8
92.8
78.4
74.4
40%
合計
301.0
466.0
435.0
473.5
478.0
523.9
506.3
512.2
507.6
509.7
69%
※註:1.整理自國健署107年度菸品健康捐運用成效簡報(108年3月版)。
就各類癌症篩檢率分析,子宮頸癌、口腔癌及大腸癌自104年度起皆呈遞減趨勢,其中子宮頸癌108年度篩檢率降為54.8%,而乳癌成長率趨緩(降附圖3-6-1)。如就近2年度篩檢率目標達成情形分析,107年度乳癌篩檢率39.9%,低於預定值40%,108年度已達成目標值40%;然大腸癌篩檢率為40.8%及40.9%,皆未達成預定值44%及45%。
附圖3-6-1:101至108年度四癌篩檢率 單位:%
※註:1.整理自國健署107年度菸品健康捐運用成效簡報(108年3月版)及108年度篩檢率資料。
2.子宮頸癌篩檢率係電話訪問資料,口腔癌篩檢自106年起改以受篩人數呈現。
3.篩檢對象:子宮頸癌30-69歲婦女、乳癌45-69歲婦女、大腸癌50-69歲民眾及口腔癌30歲以上有嚼檳榔或吸菸者。
鑒於癌症健康不平等因素導致癌症發生率與死亡率存有地理分布上之差異,第3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3至107年)即針對99年四癌標準發生率及100年死亡率進行調查分析,結果顯示,口腔癌標準化發生率及死亡率排名前5名之縣市(詳附表3-6-5),以位於偏遠地區具較高之趨勢,子宮頸癌亦有類似情形;而都會地區因飲食、運動因素,導致大腸癌及乳癌之比率相較偏遠地區為高。
附表3-6-5:四癌99年標準化發生率及100年死亡率排名前5縣市一覽表
單位:每10萬人發生率及死亡率
排名
口腔癌
乳癌
縣市
標準化發生率
縣市
標準化死亡率
縣市
標準化發生率
縣市
標準化死亡率
1
臺東縣
40.1
臺中縣
28.9
臺北市
75.2
嘉義市
16.5
2
連江縣
35.9
雲林縣
24.6
臺中市
72.4
花蓮縣
15.9
3
嘉義縣
35.1
彰化縣
24.2
新北市
71.9
新竹市
15.6
4
雲林縣
34.5
南投縣
22.8
高雄市
68.5
基隆市
15.4
5
花蓮縣
33.3
屏東縣
22.6
嘉義市
66.9
臺北市
13.5
全國
40.6
全國
15.2
全國
63.2
全國
11.6
排名
子宮頸癌
大腸癌
縣市
標準化發生率
縣市
標準化死亡率
縣市
標準化發生率
縣市
標準化死亡率
1
新竹市
16.5
臺東縣
8.4
臺中市
53.1
高雄市
17.7
2
新竹縣
16.1
宜蘭縣
5.6
臺南市
51.4
臺中市
16.3
3
苗栗縣
14.6
基隆市
5.6
高雄市
51.2
屏東縣
16.0
4
屏東縣12.4
嘉義市
5.4
新竹市
50.0
基隆市
15.8
5
高雄縣
12.3
南投縣
5.4
高雄縣
49.3
臺南市
15.6
全國
10.8
全國
4.1
全國
45.3
全國
15.0
※註:1.整理自衛福部第3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第40頁)。
國健署復於107年度運用委外計畫就健保資料庫釋出資料進行分析,將103年度四癌篩檢率與癌症發生率做地理化差異分層分析後,提出意見略以:雲林縣應加強口腔癌篩檢率、臺北市應加強乳癌及腸癌篩檢率、臺東縣及屏東縣應加強子宮頸癌篩檢率等;如對照108年度各縣市四癌篩檢量統計資料,台北市腸癌篩檢率33.9%,仍低於全國篩檢率(約40%),而臺東縣及屏東縣子宮頸癌篩檢率分別為48%及50.8%,皆低於全國篩檢率(約54%),允宜賡續提升。
(三)國家癌症防治計畫部分癌症篩檢率之提升目標未能達成,或達成情形無從追蹤,難以彰顯篩檢政策成效
篩檢係屬健康政策之上游工作,有助於提升國民健康,減少後段醫療及長期照護費用支出,為極具成本效益之措施,行政院於94年核定國家癌症防治5年計畫(94至98年度),推廣民眾定期接受癌症篩檢,以降低癌症發生率及死亡率,接續於第2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99至102年度)聚焦於癌症篩檢,提供子宮頸癌、乳癌、結直腸癌、口腔癌等免費篩檢,並設定各項癌症篩檢率提升之目標值;第3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3至107年度)除賡續擴大四癌篩檢服務外,規劃建立篩檢陽性個案追蹤制度,以確保其接受後續之確診和治療。
前揭第2期及第3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業已完成,惟部分癌症篩檢率之提升,如45-69歲婦女終身乳癌篩檢率提升55%等4項未能達成目標值(詳附表3-6-6);而部分設定指標未能蒐集相關數據,如45-69歲婦女2年內曾接受乳癌篩檢率由101年32.5%提升至107年66%等4項,迄計畫結束後仍未取得相關數據,致目標達成情形無從追蹤。
附表3-6-6:第2期及第3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未達目標值之項目
期別
目標值未達成情形
第2期
45-69歲婦女終身乳癌篩檢率提升55%,截至計畫結束,終身乳癌篩檢率提升至50.9%,未達成目標。
50-69歲民眾2年內曾接受結直腸癌篩檢率提升至50%,終身篩檢率提升至70%,截至計畫結束,2年內曾接受結直腸癌篩檢率提升至38%,終身篩檢率僅提升至52.7%,2項皆未達成目標。
6年內將癌症標準化死亡率下降幅度達10%,截至計畫結束,癌症標準化死亡率下降6.87%,未達成目標。
第3期
45-69歲婦女2年內曾接受乳癌篩檢率由101年32.5%提升至107年66%,截至106年止,婦女2年內乳癌篩檢率為40%,惟107年度未取得相關數據。
30歲以上嚼檳榔或吸菸者2年內曾接受口腔癌篩檢率由101年52%提升至107年66%,截至106年止,30歲以上嚼檳榔或吸菸者近兩年內接受口腔癌篩檢率為50%,然107年未取得相關數據。
50-69歲民眾2年內曾接受大腸癌篩檢率由101年34%提升至107年60%,截至106年度為止,糞便潛血篩檢率為41%,然107年度未取得相關數據。
強化未篩檢及高危險群民眾之篩檢,預期發現四癌癌前病變和癌症數由101年度4.6萬名增加至107年度9.2萬名及持續提升癌症篩檢品質,2項皆未蒐集到相關數據。
※註:1.整理自國健署國家癌症防治成效評估研究計畫-107年度計畫期末報告。
(四)允宜落實癌症篩檢成本效益評估與實證追蹤評估,俾供後續篩檢政策調整及制定之參據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子宮頸癌、乳癌、結直腸癌及口腔癌可透過篩檢,於早期偵測並及時獲得治療,以降低死亡率,基於國外推行癌症篩檢經驗,欲達到科學實證降低癌症死亡率之效果,篩檢率至少達到5成以上始可能影響死亡率,並可呈現篩檢工具之效益。惟查109年癌症防治品質精進計畫對於提升癌症篩檢率之分析略以,目前我國除子宮頸癌及口腔癌篩檢達5成外,乳癌及大腸癌約僅4成,要達到降低國人癌症死亡率相當困難,而擴大篩檢率仍受經費限制,且臺灣人口加速老化,未來符合篩檢資格者亦多,導致篩檢率面臨無法全面提升之困境;又近年來特定癌症是否列入篩檢範圍被廣泛討論,如肺癌久居國人癌症死因第1位,依107年全民健保惡性腫瘤醫療支出「排名前十大癌別之醫療費用支出表」統計,惡性腫瘤醫療費用已達1,045億元,以肺癌醫療支出150億元(14.14%)居冠,遂有民眾建議政府應考量提供肺癌篩檢服務。
據此,為利癌症篩檢政策更臻完備,應廣泛蒐集新興癌症篩檢實證,並研議採取攸關策略,諸如對發生率高之疾病進行大眾篩檢,發生率不高疾病,則以高危險群體為篩檢對象,以及採行整合性篩檢等方式提高篩檢效益,且運用相關醫療科技及落實成本效益評估,俾供癌症篩檢政策調整及制定之參據。
綜上,近年來四癌篩檢服務量雖有成長,惟部分癌症篩檢率呈下降趨勢,且部分區域特定癌症風險較高,相關篩檢率亟需強化;另已完成之癌症防治計畫,仍有部分癌症篩檢率之提升未能達成目標,或欠缺數據佐證,致達成情形無從追蹤,難以彰顯篩檢成效,除應強化計畫成果評估目標量化資料之建置外,並落實篩檢工具成本效益評估,以利後續篩檢政策規劃及調整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