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底爆發COVID-19疫情,嚴重衝擊全球經濟,未來產業供應鏈及產業區位之發展勢將有所變化,我國海運業者及國際商港營運面臨嚴峻之考驗。為紓緩COVID-19疫情衝擊,政府對各相關業者提供紓困振興措施,其中海運業部分,由交通部辦理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所僱駕駛與助手及小三通港口客運場站業者補貼;國際郵輪在台代理、票務場站租金補貼;提撥專款作為海運業融通貸款信用保證;海運業之融通貸款利息補貼;購置防疫物品補助;國際郵輪碼頭碇泊費補貼及國際郵輪來臺掛靠兼營母港獎勵;及國際商港土地租金補貼等,預計經費達36.56億元,資金來源及截至109年6月30日之執行情形詳附表2.2.1。
附表2.2.1:因應COVID-19疫情對海運業之相關協助措施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資金來源
截至109年6月30日執行情形
肺炎特別預算
航港建設基金
合計
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所僱駕駛與助手及小三通港口客運場站業者補貼
300,000
-
300,000
◼已撥付兩岸直航及小三通客運固定航線停航業者補貼2,460.5萬元,並已撥付國內海運客貨運業者停航或減班補貼1,648.7萬元。
◼已撥付小三通港口客運場站業者場地租金補貼604.4萬元、載客小船所僱駕駛及助手定額薪資補貼4,752萬元、國內海運客貨運固定航線(含小三通)船舶維修補貼1億3,543.4萬元、國內海運客運固定航線業者因載客量下降補貼油料及船員薪資1,832.1萬元。
國際郵輪在台代理、票務場站租金補貼
1,000
-
1,000
已完成第1、2季租金補貼35.7萬元。
提撥專款作為貸款信用保證
-
2,700,000
2,700,000
航港局已於109年5月19日開立18億元保證專款支票交付信保基金完成專款撥付。
貸款利息補貼
243,000
-
243,000
購置防疫物品補助
192,000
-
192,000
◼國籍船舶運送業及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已有130家業者提出申請,已撥付877.9萬元。
◼港口棧埠作業相關業者:已受理1,119家業者申請,已核撥1,054家共377萬元。
國際郵輪碼頭碇泊費補貼及國際郵輪來臺掛靠兼營母港獎勵
70,000
-
70,000
國際商港土地租金補貼
150,000
-
150,000
合計
956,000
2,700,000
3,656,000
※註:1.資料來源,資金來源為交通部、執行情形為交通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交通觀光防疫與紓困振興專區(網站更新日期:109年7月1日);本報告整理。
2.肺炎特別預算之全名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