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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司法改革對整體司法預算資源配置與運用之探討

一、司法改革方案推動情形及進度概述 日期:109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司法改革對整體司法預算資源配置與運用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近年司法改革政策推動及資源配置概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鍾俊華

(一)司法改革之歷史回顧

我國司法改革可溯自69年7月1日實施之「審檢分隸」,在此基礎下,各項司法改革措施持續開展。回顧審檢分隸後之司法改革歷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全國司法會議、司法改革委員會與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等階段進行,略述如下:

1.第一次全國司法會議(69年):司法院於69年11月21日至22日召開審檢分隸後第一次「全國司法會議」,通過中心議題「改進司法業務方案」共18項,一般提案141件。

2.第二次全國司法會議(77年):司法院於77年11月17日至19日,召開「全國司法會議」,會中提出17項議題討論,並作成結論。

3.司法改革委員會(83至84年):司法院於83年10月19日組成「司法改革委員會」,以一年為期(83年10月19日至84年10月28日),採分組會議及全體會議方式研討各項司法改革議題,並提出解決方案,除促成司法預算獨立入憲外,尚包括實施法官自律、評鑑、大法官審理解釋案件程序司法化、候補法官合議審判等改革措施,對司法效能提升甚有助益。

4.第一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88年):86年間民間團體為司法預算獨立一案晉見總統時,再度籲請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大會於88年7月6日至8日舉行(下稱88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共討論12大項議題及2項附帶提案,經全體會議討論獲致結論有49項,部分未獲共識7項,完全未獲共識14項。

5.第二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105至106年):本次會議(下稱106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分作「意見徵集」、「分組會議」、「總結會議」三個階段來進行,第一階段意見徵集是由105年11月1日進行到105年12月31日為止,廣泛向人民徵集司法改革建言;第二階段分組會議自106年2月20日召開,至106年6月3日為止,共召開40場分組會議,而第三階段總結會議則在106年8月12日完成,作出多項決議。

(二)近期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概述

以下謹就近期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主要內容分述如次:

1.88年7月司法院舉辦第一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由法律專業人士主導、參與,分為三組討論司法院定位、人民訴訟權保障、人民參與審判、民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合議制之落實、強化檢察體系,提升犯罪偵防能力、人事改革、律師制度改革及落實司法獨立等議題,並做出諸多結論,後續由官方設立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監督小組」監督會議決議之落實。

2.第二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在106年8月12日召開總結會議,作出多項決議,司法院、行政院已將決議分類整理為87大點次(可細分為303子點次),這些議題部分已有多年討論基礎,甚至在88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曾有討論,如訴訟程序與法院組織之金字塔化、法律人養成、監督與淘汰。另部分為隨著新時代而益加浮現之司改議題,如司法親民化與公開透明、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犯罪被害人保護、弱勢族群之司法權益、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司法資源不足與基層人員過勞等議題。同時,亦有部分是經過長期爭論,但還沒有共識之重大議題,像是人民參與審判、法律專業人士之考選與養成等議題,尚待賡續推動與落實。

(三)司法院改革方案與進度說明

茲將106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列為司法院優先之改革方案及推動情形,略述數項如下:

1.人民參與審判:為建構國民法官制度,使多元經驗、觀念與價值,與法官專業之法律知識匯合,作成案件判決。司法院研擬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已於107年4月25日與行政院會銜送請本院審議;惟本案在上(第九)屆立法院會期未完成立法程序,因受屆期不連續原則限制,退回司法院重新檢討。鑑於推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為司法改革重要項目,司法院爰重新研擬「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並於109年3月24日與行政院再度會銜函請本院審議;嗣本院召開臨時會審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並於二讀時通過草案更名為「國民法官法」,同年7月22日三讀通過,並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

2.金字塔訴訟及法院組織:為配合未來即將施行各種訴訟類型金字塔程序,司法院研議調整各級法院人力結構,包括:充實第一審法官人力與輔助資源,以便迅速、正確調查證據認定事實;減少第三審法官人力,使之專就法律問題進行審查,並減少法庭數目,避免見解分歧,型塑底寬上尖之「金字塔型」訴訟程序與組織。司法院已研擬完成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分別於107年7月16日、108年7月29日及107年8月23日函送本院審議,惟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而未能及時完成立法,現退回司法院重新研議。

3.司法公開與透明:其中有關司法數位與開放政策部分,司法院將以「重建司法系統和人民的關係」為目標,制定五年數位與開放政策計畫,並編列相關預算與人力資源,每五年檢討一次;司法院已擬定五年數位政策計畫,分四大方向進行,包括:提升硬體環境及效能、升級資訊系統及服務、加強資訊及資料安全、邁向科技及智慧法庭,共14項子計畫,並於107年7月31日對外公布。

4.法官多元進用、監督與淘汰:司法院業就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關法官多元進用、監督與淘汰相關決議事項,修正法官法相關條文,其中為整體規劃法律專業人員之考試、訓練、進用等事項,由司法院、法務部與考試院協調,依據國是會議之決議方向,提出考試與培訓改革法案,目前已召開多次協調會議;另為使法官個案評鑑制度更臻完善,司法院研議完成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08年4月8日由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會銜送本院審議,經完成審議程序後,由總統於108年7月17日公布。

5.建構專業、效率、便民法院、法庭及審判程序:為使商業紛爭之裁判,符合專業、迅速、判決一致且具可預測性,司法院研議設置商業法院,籌劃合於我國國情之商業事件審理機制,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已於108年7月10日由司法院函請本院審議,同年12月17日三讀通過,總統於109年1月15日制定公布,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另為保障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事件權益,司法院成立「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草案制定委員會」,歷經18次會議,於107年1月11日研議完成「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107年7月16日司法院與行政院會銜函請本院審議,11月9日三讀通過,總統於12月5日制定公布勞動事件法,並經司法院定自109年1月1日施行。

(四)法務部改革方案與進度說明

茲將106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列為法務部優先之改革方案及推動情形,略述數項如下:

1.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制度:法務部於106年12月28日、107年7月24日發函各檢察機關,提示配合辦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事宜之注意事項。另法務部已於107年1月19日辦理新法說明會,並於107年3月21日至23日、7月10日至13日與司法官學院共同續辦國民參審新法研習課程,以資因應;另法務部表示,為配合「國民法官法」完成立法,相關政策宣導、教育研習、預算編列、法規修訂、辯護律師資源到位等,均將續行研議配套措施。

2.強化公開透明之司法:其中有關司法資訊開放,法務部109年1月制定「法務部數位政策(109至113年)」,並自109年1月6日起施行。

3.訴訟、法院組織金字塔化配套:司法院於107年11月19日邀法務部召開「法案會銜院部協調會議」,會中就應會銜之法案多數已獲致共識,法務部業依決議內容與司法院進行協商,日後並將依協商共識辦理法案會銜。另金字塔型法院組織配套措施-律師制度改革部分,法務部就律師法修正草案已於108年4月26日函送本院審議,108年12月13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109年1月15日公布,1月17日施行。

4.改善法律專業人才之養成與晉用:其中多合一考訓制度改革,考試院、司法院、行政院已成立「落實法律專業人員考、訓、用相關決議」跨院際協調會,自107年3月19日起多次召開會議共同研商改革方案。另檢察官來源多元化部分,主要是增加多元晉用之誘因(具體工作條件之改善),朝減輕工作負荷與增加人力方向辦理。

5.權責相符之檢察辦案體系:其中檢察官評鑑制度改革,主要係透過法官法之修法,強化檢察官監督與淘汰機制。本院於108年6月28日三讀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經總統108年7月17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