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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回收循環再利用執行成效之探討

一、一般及事業廢棄物產生量現況 日期:109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回收循環再利用執行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我國廢棄物產生量及資源回收再利用現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沈寧衛

我國廢棄物管理方式分為一般廢棄物(指事業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指事業活動產生非屬其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兩類,一般廢棄物原則由政府負責清理,事業廢棄物則由產源事業負責,近10餘年來,各類廢棄物產生量現況如下:

(一)一般廢棄物產生量未見明顯減少

自90年代政府確立垃圾處理係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為主要政策迄今,我國歷年一般廢棄物產生量(包含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垃圾)約在700萬公噸間起伏。91年度處在高峰達798萬5千公噸,期間104年度曾下滑為722萬9千公噸,惟106年度再攀升為787萬1千公噸,107、108年度復因部分縣市政府改變統計方式,將民間清除業者清運之公寓大廈垃圾納入一般垃圾,以及申報資源回收量納入更多產源等(包括社區機關學校),導致該兩年度之一般廢棄物產生量達974萬1千公噸及981萬2千公噸(詳附圖1),是以,近10餘年來,我國一般廢棄物產生量未見明顯減少,其源頭減量措施成效,容有鈍化現象。

附圖1:我國歷年「一般廢棄物產生量」情形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環保統計查詢網;本報告整理及製圖。

(二)事業廢棄物產生量呈倍速成長

我國事業廢棄物源頭減量推動工作,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及各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分別推動,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統計資料顯示,我國歷年申報事業廢棄物產生量(包括:一般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再生資源)呈倍速成長,91年度為1,115萬1千公噸,107年度已上升至2,217萬8千公噸,係91年度之1.99倍(詳附圖2)。

附圖2:我國歷年「事業廢棄物產生量」情形—依性質分類

※註:1.資料來源,環保署環保統計查詢網。本報告整理及製圖。

2.環保署環保統計查詢網「申報事業廢棄物產生量」之最新統計數據至107年度(查詢日:10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