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下稱幼照法)是幼托整合政策研議完成後,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爰進一步法制化之正式法案,業於100年6月29 日制定公布(下稱第1代幼照法),而自10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後,業經兩次部分條文修正,分別為:(1)102年5月7日,修正第10、15、43、55等4條條文;(2)104年6月15日,修正第 6、7、8、18、31、53、55 等7條條文。嗣於107年6 月 27 日復經全文修正,並自公布日施行(下稱第2代幼照法);全文分8章、59 條條文。各章名稱及條文中原列“幼兒園"部分,全數更改為“教保服務機構"(章名部分詳見附表2-1)。教育部依該法授權已訂定公布18項相關子法(詳附表2-2)。
附表2-1:第1代及第2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章節名稱及其條文數表
項次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代
第2代
法案通過日期
100/06/10
107/05/29
法案公布日期
100/06/29
107/06/27
法案施行日期
101/01/01
107/06/27
各章名稱 (括弧內文字為第1代用詞)
條文數
第一章 總則
§1-6
§1-6
第二章 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園)設立及其教保服務
§7-14
§7-14
第三章 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園)組織與人員資格及權益
§15-28
§15-24
第四章 幼兒權益保障
§29-33
§25-29
第五章 家長之權利及義務
§34-40
§30-36
第六章 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園)管理、輔導及獎助
§41-46
§37-44
第七章 罰則
§47-54
§45-54
第八章 附則
§55-60
§55-59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本報告彙整,取用日期109年4月24日。
附表2-2:教育部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授權制定之子法明細表
項次
法源
子法名稱
日期
1
§4-2
教育部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設置辦法
108/04/09修正
2
§7-6
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
109/02/05修正
3
§8-6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109/07/10修正
4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108/06/24修正
5
§9-2
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108/09/24修正
6
§10-5
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108/06/12修正
7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108/10/07訂定公布
8
§12-4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
105/12/01訂定公布
9
§12-4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
108/06/14修正
10
§13-2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106/12/14修正
11
§17-7
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
108/05/28修正
12
§22-1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108/05/28修正
13
§23-7(增)
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108/09/03訂定公布
14
§26-3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108/03/29修正
15
§39-2
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或補助幼兒園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
108/05/31修正
16
§41-4
幼兒園評鑑辦法
108/05/10修正
17
§43-4
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辦法
108/05/07修正
18
§58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
108/05/29修正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本報告彙整,取用日期109年4月24日。
(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為規範教保服務人員之培育、資格、權益、管理、申訴及爭議處理等事項,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專業地位,於106年4月26日制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並自107年3月23日起施行,全文分6章、43 條條文。教育部則依該法授權訂定公布18項相關子法(詳附表2-3)。
附表2-3:教育部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授權制定之子法明細表
項次
法源
子法名稱
日期
1
§6-5
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
108/03/27修正
2
§9-4
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
107/04/02修正
3
§10-3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認可辦法
109/03/06修正
4
§10-4
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評鑑辦法
107/04/02訂定公布
5
§10-5
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辦法
107/03/29訂定公布
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收費標準
108/04/29訂定公布
6
§11-3
高級中等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及科認定標準
107/07/25修正
7
§12-4
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
107/03/29訂定公布
8
§13-2、15、20-2及22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108/05/28修正
9
§25-1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
108/05/01訂定公布
§27-1
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
108/03/27修正
10
§41-2
幼兒園在職教保員修習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學分費補助辦法
107/07/27修正
11
§41-4
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
108/05/10修正
12
§42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107/03/28訂定公布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網站及法源法律網,本報告彙整,取用日期109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