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因應少子化現象,為使國人樂婚、願生、能養,教育部推行諸多學前教育政策,期能提供質優、平價與近便之友善教保服務環境,以下概述近10年學前教育重大計畫辦理情形:
(一)5歲幼兒免學費就學補助
為鼓勵幼兒及早入園,教育部從89年起辦理幼兒就學補助,且逐年擴大補助對象和補助額度;100學年度起全面實施「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參採國民中小學學生就學免學費概念,提供入學當學年度9月1日前滿5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且就讀符合《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幼兒園者免學費,至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者,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該補助包括「免學費補助」、「弱勢加額補助」(詳附表2-10)。
附表2-10:5歲幼兒免學費就學補助彙整表
實施對象
每學年度補助項目及額度
(分上下學期撥付)
學費補助
弱勢加額補助
公立幼兒園
低收入戶
全額補助
約2萬元
中低收入戶
全額補助
約2萬元
家戶年所得50萬元以下
全額補助
約2萬元
家戶年所得逾50萬元至70萬元以下
全額補助
最高1萬2千元
家戶年所得逾70萬元
全額補助
無
私立幼兒園
低收入戶
最高3萬元
最高3萬元
中低收入戶
最高3萬元
最高3萬元
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
最高3萬元
最高3萬元
家戶年所得逾30萬元至50萬元以下
最高3萬元
最高2萬元
家戶年所得逾50萬元至70萬元以下
最高3萬元
最高1萬元
家戶年所得逾70萬元
最高3萬元
無
備註欄
1、該計畫補助項目,不包括學生團體保險費、交通費、家長會費及課後延托費等。
2、家戶擁有第3筆(含)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逾650萬元,或家戶年利息所得逾10萬元者,不論其家戶年所得數額為何,均不得請領弱勢加額補助。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二)擴大教保公共化政策
1.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106-109 年度)
教育部自89年起,為鼓勵各縣(市)逐年增加公共化供應量,補助增設公立幼兒園所需教學環境整備及充實設施設備等相關經費。但考量部分地方政府因財政壓力,未必有擴增公立幼兒園班級規模之規劃;因此,自102 學年度起由政府與公益法人共同辦理非營利幼兒園,擴展多元教保服務。又為協助地方政府積極推動教保公共化,自106年起由各縣 (市)依「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106年至109年)」,自訂中程推動計畫,並規劃完竣公共化幼兒園增班設園之年度目標及預定場地;教育部業核定地方政府106年至109 年增加公共化幼兒園1,247 班。
2.前瞻基礎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
為增加公共化幼兒園數,行政院106年核定之前瞻基礎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編列特別預算19.4 億元,運用校園空餘校地或老舊校舍拆除未再重建之空地,補助興建園舍建築所需經費,解決現有校舍空間不足以增班設園之困境。教育部於106年10月依地方政府報送計畫,核定各縣(市)新建幼兒園 50 園,另為協助各校如期竣工,教育部委託雲林科技大學組成專案團隊提供專業意見及追蹤管理,以利各縣(市)逐年達成目標值,加速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
(三)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2至5歲幼兒學前教育及照顧
行政院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使國人樂婚、願生、能養,於107年7月25日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其中教育部針對2至5歲幼兒學前教育及照顧以「擴展平價教保服務:擴大公共教保服務量、建置準公共化機制」及「減輕家長負擔-擴大發放2至4歲育兒津貼」之雙軌推動策略,分2期推動,107年8月由6都以外縣市先行辦理,108年8月推動至全國。教育部於108年4月2日調整108學年度執行細節,並經行政院108年6月4日核定,其主要辦理內容摘略如下:
1.擴大公共化為政府施政主軸:擴大公共化幼兒園原規劃106至111年6年內增加公共化幼兒園2,247班;加碼至113年8年內增加公共化幼兒園3,000班,預計提供8.6萬個就學名額。
2.以準公共化機制補充平價教保服務:調整合作費用範圍 (詳附表2-11),調整後之收費數額之3至5歲部分,依規模分3級訂定合作範圍,每級之人數差異90人、費用差異500元;另 2歲部分,考量其依法配置教保人力比,人事成本較高,以不分級採單一收費數額為合作範圍,鼓勵幼兒園招收2歲幼兒。
附表2-11:準公共化機制合作費用範圍調整前後對照表
幼生年齡
調整前
調整後
核定人數
每月收費數額
核定人數
每月收費數額
3-5歲
60人以下
不超過1萬元
90人以下
不超過1萬元
61-120人
不超過9,000元
91-180人
不超過9,500元
121人以上
不超過8,000元
181人以上
不超過9,000元
2歲
比照3-5歲規定辦理
不分級採單一數額不超過11,200元
※註:1.資料來源,彙整自教育部網站之少子女化因應對策108學年度全面起跑-教育部以多元策略支持家庭育兒(懶人包)及國教署提供資料。
2.表內每月收費數額係以月平均收費=(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全學期月數,但不包括課後留園費、保險費、交通費等。
3.準公共化幼兒園之合作要件,除合作費用範圍符合外,教師教保員薪資第1期(107-109學年)每月實際薪資至少2.9萬元+合理調薪制度;第2期(110-112學年)每月實際薪資至少2.9萬元+服務滿3年者至少3.2萬元+合理調薪制度。另基礎評鑑、建物公共安全檢查、教保人力比及教保服務品質等4要件,須符合現行法令規定。
3.以育兒津貼輔助達到全面照顧:對於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教保服務者,符合資格者提供育兒津貼,減輕家庭負擔。計畫修正後,一般幼兒就讀幼兒園依類型不同(詳附表2-12),每月大約繳交2,500元至4,500元,差額由政府協助負擔,而第3名以上子女也會加碼協助,低收、中低收入戶幼兒則可免費;未就讀幼兒園之幼兒,符合資格者另發放每月2,500元之育兒津貼,以實質減輕家庭負擔。
附表2-12:2至5歲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修正後之家長負擔一覽表
家長每月繳費
幼兒園類型
一般(2名以內)
第 3 名以上
低收、中低收
公立
約 2,500 元
約 2,500 元
免費
非營利
約 3,500 元
約 2,500 元
免費
準公共化
約 4,500 元
約 3,500 元
免費
(未就讀公共化或準公共化)家長每月補助
育兒津貼
2,500 元
3,500 元
2,500 元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edu.tw)108年4月2日「少子女化因應對策108學年度全面起跑 教育部以多元策略支持家庭育兒」即時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