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COVID-19疫情帶動民眾對於電子商務及餐飲外送等宅經濟服務之需求,為利業者擴大銷售管道,以減緩疫情對營運之衝擊,並加速產業之升級轉型,經濟部於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中編列19.5億元經費,推動餐飲業、零售業、商圈、傳統市場及夜市等商業服務業之數位轉型、環境優化、消費促進及人才培訓等產業振興措施(詳表3-4-1)。經查:
表3-4-1 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推動商業服務業產業升級轉型等振興措施經費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預算金額
決算數
(迄6月底)
1.辦理餐飲業及零售業之振興及行銷活動等
950,000
118,737
2.補助傳統市場及夜市設施更新改善及辦理輔導行銷活動等
600,000
19,399
3.辦理商圈場域改善、示範輔導及多元行銷等
400,000
45,032
合 計
1,950,000
228,200
資料來源: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及經濟部提供資料;所列計畫均屬振興項目,計畫執行期間分別至109年底或110年6月,部分項目預算尚未開始執行。
(一)辦理情形
截至109年6月底,除有關提振消費之行銷活動將配合振興三倍券等陸續規劃辦理外,已推動之重要措施包含(相關補助方式及重要執行情形,彙整詳如表3-4-2):
1.餐飲業上架外送服務方案:預計補助1萬1,000家餐飲業者上架電商(每家補助上限1萬5千元),迄109年6月底已通過36家提供配送服務提供者,核定補助餐飲業者1,930家。
2.零售業上架電商服務方案:預計補助1,000家零售業者上架電商(每家補助上限10萬元),迄109年6月底已通過47家提供上架電商服務之服務提供者,核定補助零售業者508家。
3.傳統市場及夜市設施改善補助:由地方執行機關提出計畫,每處原則補助上限500萬元,已核定179件工程,總核定補助金額4.7億元。
4.推動商圈振興補助計畫:由各地商圈組織提出申請,分別核定商圈環境改善112案、補助金額9,089萬元;商圈辦理行銷活動146案、補助金額1億2,605萬元。
表3-4-2 截至109年6月底經濟部辦理商業服務業各項重要振興措施(不含振興三倍券)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別
計畫項目
預算數
辦理方式及執行情形
零售及餐飲業
一、餐飲業上架外送服務
165,000
1.辦理方式:(1)計畫期程自109年4月至12月底為止,(2)補助1.1萬家零售業者上架外送,每家補助上限1萬5千元,每1家補助1次;(3)可申請之上架外送服務方案:上架服務、行銷服務及配送服務;(4)簽署至少3個月使用合約,1項以上外送服務契約。
2.執行情形:已通過36家提供配送服務提供者、核定補助餐飲業者1,930家。
二、零售業上架電商服務
100,000
1.辦理方式:(1)計畫期程自109年4月至12月底為止;(2)補助1千家零售業者上架電商,每家補助上限10萬元,每1家補助1次;(3)可申請之上架電商服務方案:購物平台上架服務及電商網站建置服務;(4)簽署購物平台上架服務至少3個月期或電商網站建置服務至少6個月期之使用合約、上架10項以上商品。
2.執行情形:已通過47家提供上架電商服務之服務提供者;核定補助零售業者508家。
三,行政作業、服務業人才培育及活動廣宣等
85,000
1.4月已推出15門數位課程;截至6月底已發出910組數位課程帳號。
2.6月起受理餐飲與零售企業及公協會申請合辦實體課程。
3.7至8月已規劃自辦 18門實體課程,刻正開放網路報名。
四、辦理零售及餐飲業行銷活動
600,000
1.分別編列「大型實體行銷活動、網路行銷活動及國外媒體廣宣」3億元及「補助餐飲及零售業者辦理行銷活動」3億元。
2.將配合於疫情趨緩後振興三倍券之推行等陸續辦理。
傳統市場及夜市
五、傳統市場及夜市設施改善補助
500,000
1.辦理方式:(1)計畫期程自109年3月至110年6月底為止;(2)由地方執行機關提出計畫,每處原則補助上限500萬元,預計補助219處;(3)補助範圍包含「安全設施」、「衛生設施」、「整潔明亮設施」等3種設施之規劃、設置、增設或汰換。
2.執行情形:已核定179件工程,總核定金額4.7億元。
六、傳統市場及夜市行銷推廣計畫100,000
1.協助夜市外送平台銷售模式:已輔導夜市10處。
2.市場建置「免迺好揀」網路平台:已輔導市場 20處。
3.協助衛生遮罩隔板及餐具清洗:遮罩隔板共80處;導入餐具清洗系統13處。
商圈
七、推動商圈振興補助計畫
400,000
1.補助方式:(1)計畫期程自109年3月至110年3月底為止;(2)分為「商圈發展」及「環境整備」兩類型,每一商圈組織每一類型限提一案。
2.執行成果:(1)環境改善:共核定112案,補助金額9,089萬元;(2)行銷活動:共核定146案,補助金額1億2,605萬元。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資料及該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紓困與振興輔導專區所公布之措施進度(查詢日109年7月2日)。
(二)零售與餐飲業上架電商銷售或提供外送服務情形
1.依據經濟部統計處108年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經營實況調查統計(資料時間107年):(1)107年度我國零售業以電子商務平台銷售比率約6.9%,較106年度5.7%,增加1.2個百分點;(2)109年2月餐館及飲料店業提供外配或宅送服務店家約達53.8%,較107年4月40.1%,近2年來提高逾13.7個百分點等(詳圖3-4-1)。顯示國內零售業及餐飲業刻逐步增加電子商務及提供外送等服務。
2.依台灣經濟研究院109年2月所分別發表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疫情對台灣綜合商品零售業及餐飲業的影響等報告建議:(1)創新商業模式的結合為零售通路力抗疫情的重要對策(例如透過外送平台來滿足顧客一般採買需求);(2)對於餐飲業則建議,應新增餐點外送業務,或與網購平台業者加強合作,開發外送餐點,以減緩門市營收下滑缺口。
3.另經濟部109年4月「疫情干擾下零售與餐飲業」之調查統計(詳圖3-4-2):(1)依零售業是否提供網路銷售服務觀察,有提供網路銷售者,3月受疫情影響而減少營收之家數占58.5%,低於無提供者62.9%。(2)依餐飲業者是否提供外送服務對3月營收影響之觀察,有提供外送服務之餐館業、飲料店業營收減少家數分別占94.9%及41.6%,低於無提供外送服務之99.1%、66.1%。(3)顯示零售業增加網路銷售及餐飲業提供外送服務等,有助減緩疫情衝擊。
(三)允宜審慎評估補助零售與餐飲業上架電商或外送服務等措施之執行成效,賡續檢討辦理方式及各項管理規範之完備性
為協助業者因應疫情之衝擊,進而促進產業升級,經濟部於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中編列2.65億元經費,補助零售業上架電商及餐飲業上架外送服務等促進產業數位轉型之振興措施;自109年4月1日開始推動迄6月底,分別核定補助零售業508家及餐飲業者1,930家,僅占規劃目標(補助1千家零售業上架電商及1.1萬家餐飲業上架外送)50.8%及17.55%,申辦情形尚未達預期目標,辦理方式是否符合業者所需,容有檢討空間。
有關本次疫情所帶動之宅經濟風潮,對於商業服務業從事電子商務交易及外送宅配市場所產生之供需變化情形、人力需求、外送員之勞動權益保障事項、外送平台價金抽成及平台上架服務條件約定之合理性等問題,暨政府補助計畫申辦成效及退場後(依據經濟部所訂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補助對象與平台服務提供者應簽署至少3個月期之使用合約),受補助零售、餐飲業者與電商或外送平台服務業者間合作關係之變化情形,均待觀察及評估,允宜賡續瞭解產業需求,定期檢討政府推動辦理方式,以符產業所需,以及盤整研討現行各項管理規範之完備性等,以維市場良性競爭與健全發展。
圖3-4-1 我國零售與餐飲業各項銷售或服務方式概況
資料來源:108年10月經濟部統計處「108年度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經營實況調查」(資料時間為107年)、109年4月6日「產業經濟統計簡訊-外送或宅配助餐飲業抗疫」。
圖3-4-2 109年3月零售業有無網路銷售及餐飲業有無外送服務等受疫情影響家數比率概況
資料來源:109年4月29日經濟部統計處「當前經濟情勢概況-疫情干擾下零售與餐飲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