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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預算編列與執行管控之研析

四、部分事業研發支出非財務效益待研進,或109年度未將研發貢獻列入年度考成,上位引導功能尚有發揮空間 日期:109年8月 報告名稱: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預算編列與執行管控之研析 目錄大綱:參、問題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張峻萍

國營事業編列研發支出預算多行之有年,自109年度起更須符合法定比例,其中109年度預算逾億元者計有台糖公司(2億5,419萬元)、中油公司(33億7,761萬5千元)、台電公司(35億5,682萬6千元)及菸酒公司(3億7,345萬8千元)。為使研發支出符合改善營運及利益民生原則,允宜有客觀評量機制,俾使經費效益極大化。茲就非財務利益及未考成部分說明如下:

(一)部分事業近年度之非財務利益待研進

台電公司、中油公司及台水公司等3家公司之研發貢獻度列有專項考核,除本研究問題檢討三所列財務利益外,尚將對節能減碳及綠能產業發展或其他非計量性貢獻,請各公司逐項列明憑以考核;菸酒公司部分則將新產品貢獻之營業收入及研發費用成長率列入考核。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4年度至107年度間,針對非財務利益乙節對中油公司、台水公司及菸酒公司提出若干待改進或建議事項(詳附表7)。

附表7:104至107年度國營事業註2研發支出非財務利益遭提改進或建議事項

公司名稱

遭提改進或建議年度

內容

中油公司

104

應積極規劃未來發展方向,投入石化高值化、綠能及新材料等研究項目,適時擴大投資,且應積極推動溫室氣體盤查與減量,進行污染預防及改善工作。

105

研發成果貢獻度偏低,且投入節能減碳及綠能產業之研發費用占總研發經費約3成,未來宜深耕 石化高值化、綠能及新材料等相關技術領域,適時擴大投資、引進關鍵技術或異業結盟,加速研發成果商轉。

106

投入節能減碳及綠能研究經費較105年度減少約10.92%。

台水公司

104

研究發展項目中缺乏目前政策重點有關降低漏水率工作之研究發展,後續宜檢討改進。

菸酒公司

104

為增進競爭優勢,宜就核心技術開發多項優質非酒類及生技商品;惟推廣佈建有限,缺乏代表性商品,較難帶動相關產品銷售實績。

近年積極開發上市新產品,各類產品品項繁多,基於資源有限及兼顧管理效率考量,宜加速完備淘汰機制,集中資源運用於明星產品。

105

應持續推動多角化經營,利用核心技術開發優質非酒類及生技商品,並加強拓展通路及以創意多元行銷,維繫顧客品牌忠誠度及開拓新客群,提升競爭優勢。

106

傳統主要菸、酒及啤酒業務,續較前一年度下滑,非菸酒(含生技)業務雖有所成長,但占整體經營比重偏低,無法有效彌補流失業績,應積極檢討經營策略。

107

菸、酒及啤酒占整體經營比重較高,但較前一年度下滑;非菸酒(含生技)業務雖有所成長,占整體經營比重偏低,無法有效彌補流失業績,應積極檢討調整經營策略。

※註:1.資料來源,國營事業104至107年度工作考成總報告及表列公司,本研究彙製。

2.受現行法定比例規範且估列研發支出財務利益之國營事業。

(二)部分事業之研發貢獻未於109年度列入考成項目

經核國營事業109年度工作考成實施要點,僅經濟部對所屬台電公司、中油公司及台水公司,財政部對所屬菸酒公司,訂有研發支出之相關評估項目如下:

1.最近5年度研發計畫所獲得成果,於當年度對降低成本及增加營業收入之貢獻:台電公司、中油公司及台水公司。

2.對節能減碳及綠能產業發展之貢獻:台電公司及中油公司。

3.其他非計量性之貢獻:台水公司。

4.新產品貢獻率:菸酒公司。

5.研發費用成長率:菸酒公司。

其餘國營事業雖於109年度配合法定比例規範編列研發支出預算,卻未將貢獻度列入督考。僅規範法定比例卻未適加考核,並提供外部反饋意見,整體制度尚有精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