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結論與建議
日期:109年8月
報告名稱: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預算編列與執行管控之研析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張峻萍
據本研究查調結果,茲就前揭所列問題,研提建議如下:
一、儘速研訂排除政府採購法第19條及第22條第1項限制之監管辦法,俾利案件之執行及後續查考,避免斲傷採購法制。
二、參酌執行情形研訂國營事業研發支出法定比例,並適時探討擴散引動產業研發效果及納歸限制範圍,俾符合立法目的、預算法第1條第3項及第85條之財務管理及計畫預算精神,使資源合理配置。
三、檢視歷年度研究成果影響,建立估算財務利益之支出重大性標準,重大者則評估經費效益,俾憑衡量績效及增減支出決策。
四、優化核考事項,與研發項目循環調整,通盤衡酌對整體產業經濟之連動效應,發展與生態衡平考量,俾得滾動修正研發方向及支出比例法定化規範。
五、深入檢討落後他國(同業)及衰退之競爭力指標,綜合考量各國營事業之設立目的與相關發展對環境之影響,擘訂中長程研究改進方向,俾提升營運並利民生。
參考文獻
一、科技部108年版科學技術統計要覽(109年5月15日查詢)。
二、Ma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icators,2019/2,OECD(109年5月15日查詢)。
三、國營事業各年度考成總報告及各國營事業109年度工作考成實施要點。
(分機:1933 張峻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