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徵調共勤人員,隨空中勤務總隊航空器執行救難等各項勤務
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原依「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第17條規定,於91年1月10日以任務編組成立空中偵巡隊,並以租機方式執行空巡勤務,嗣因92年7月7日行政院確定公務航空器一元化政策,93年3月10日成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海岸巡防署空中偵巡隊解散,改由海巡署徵調共勤人員,隨空中勤務總隊航空器執行救難等各項勤務。後因107年4月28日組織改造,海巡署於偵防分署設置空勤吊掛分隊,專責空巡勤務規劃、派遣、人員及裝備之籌補與管理等事務。相關勤務係依據「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與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支援協議書」辦理,分述如下:
1.例行勤務:依各地空巡勤務需求,每月排定勤務預定表,協調空勤總隊派機執行,每月以支援50架次或100小時為原則,並視機務妥善率、天候狀況及任務需求彈性調整。
2.緊急勤務:因應查緝走私偷渡、海洋汙染、人命救助及緊急事故之處理等案件,由該署立即向空勤總隊提出申請,該總隊調派合適機種緊急出勤。
3.專案勤務:遇有須支援之各項演習、訓練、視導及勘查等臨時或特殊性專案勤務,由該署向空勤總隊申請,原則以調整例行勤務執行之。
(二)配合空勤總隊辦理直升機落艦預、決算數情形
海洋委員會為配合空勤總隊直升機落艦所需經費,103年度及108年度未編預算數,係流用其他標餘款,104年度至107年度預算數介於1億4,300萬元至2億1,000萬元之間,惟決算數自103年度之5,800萬元,增至108年度之2億3,392萬4千元,增加1億7,592萬4千元,增幅203.32%,且決算數年年逾預算數,呈年年超支情形,執行率介於111.26%至162.39%之間(詳如附表2-4-1)。
附表2-4-1:海洋委員會配合空勤總隊直升機落艦預、決算數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03
0
58,000
-
104
210,000
341,019
162.39
105
210,000
255,525
121.68
106
174,000
193,597
111.26
107
143,000
205,855
143.95
108
0
233,924
-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提供,本中心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