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陸上及空中搜救通報過程,主要係由航空器需求機關,向行政院國家搜架指揮中心通報,並由該中心統一指揮通報空勤總隊或國防部本部,再傳令國防部空軍救護隊。經查:
(一)空勤總隊搜救通報流程
1.空勤總隊航空器申請及派遣作業流程
依據「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航空器申請暨派遣作業規定」,由航空器需求機關(包括消防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勤務指揮中心、警政署勤務指揮中心、農委會林務局、交通部、經濟部、環保署、衛生福利部及其他中央機關等),向行政院國家搜架指揮中心通報,並由該中心統一指揮,相關業務主管機關有非經航空器支援,無法有效達成緊急救災、救難、救護或行政作為之目的者,得向空勤總隊申請派遣航空器流程,惟一般民眾仍須透過地方業務主管機構,層層向上通報,增加通報時間,影響搜救效率。
2.空勤總隊歷年執行救災、救難及救護情形
惟空勤總隊103年度至109年度截至4月底執行救援任務8,898小時,出勤2萬193人次,出動4,765架次(詳附表4-5-1),空勤總隊未統計受理申請支援空中之案件,而申請救援任務有半數以上係前1日申請翌日執行之任務,未統計申請至出動出動時間。
附表4-5-1:空勤總隊歷年執行救災、救難及救護情形表
單位:小時分;人次;架次
年度
飛行時間合計
出動人次
執行架次
103
1,355:35
3,017
699
104
1,714:45
3,836
1,024
105
1,146:40
2,760
610
106
1,589:30
3,436
861
107
1,399:30
3,082
717
108
1,232:55
2,812
652
109
460:25
1,250
202
合計
8,898
20,193
4,765
※註:1.資料來源,空勤總隊提供,本中心彙整。
2.109年度數據係統計至4月底止。
3.其中出動人次含共勤人員。
(二)國防部空軍救護隊直升機搜救通報情形
有關救護及搜救任務均通報至行政院國家搜救中心,再由國家搜救中心通報至國防部本部,國防部本部再傳令國防部空軍救護隊,依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作業手冊申請程序:
1.航空器或船舶遇難事故、緊急傷(病)患或移植器官之空中緊急救護或運送、山區或高樓等重大災難事故之緊急救援等支援調度之申請:
(1)地方消防(電話119)、海巡(電話118)及警察機關(電話110)接獲民眾報案後,應立即本權責出動救援或轉報權責機關處理,若搜救能力不及時,則應先向所屬上級機關(消防署、海巡署及警政署)申請救援,消防署、海巡署及警政署受理後若搜救能力不及時,則應立即通報國家搜救中心申請支援。如需空中搜救支援任務者,得先向空勤總隊依規定提出申請,空勤總隊能力不足時,得轉請國家搜救中心支援。
(2)若災情狀況明顯超過消防署、海巡署、警政署或空勤總隊之搜救能力時,得依實際狀況及需求,先直接向國家搜救中心,再轉知消防署、警政署及海巡署等機關。
(3)向國家搜救中心提出搜救支援調度申請時,先以傳真方式辦理,若情況緊急得先以電話申請,再傳真申請表格或以公文方式函報國家搜救中心備查。
2.空難搜救申請:空難發生後,航空器所屬單位或其他獲悉之單位或個人,應直接向國家搜救中心申請。
3.空軍救護隊歷年執行救災、救難及救護情形
經查國防部空軍救護隊103年度至109年4月底止直升機搜救通報494件,平均出勤時間介於1小時39分至2小時44分之間,出動2,636人次,出動529架次,平均出動5.34人次,平均出動1.07架次(詳附表4-5-2),惟夜間平均接獲通報至出勤時間約35分鐘,較日間平均接獲通報至出勤時間約22分鐘,增加13分鐘(增幅59.09%),允宜檢討通報流程,以提高搜救效率。
綜上,目前航空器申請及派遣作業流程,一般民眾仍須透過地方業務主管機構,層層向上通報,增加通報時間,影響搜救效率,惟空勤總隊申請至出勤時間之統計資料未盡完備,允宜檢討改善;另國防部救護直升機夜間平均接獲通報至出勤時間,較日間平均接獲通報至出勤時間增加59.09%,允宜檢討通報流程,以提高搜救效率。
附表4-5-2:救護直升機搜救通報情形表 單位:件;人次;架次
年度
受令件數
平均出勤時間
出動人次
出動架次
平均出動人次
平均出動架次
10389
2小時10分鐘
495
99
5.56
1.11
104
140
2小時15分鐘
718
146
5.13
1.04
105
56
2小時05分鐘
299
60
5.34
1.07
106
75
2小時44分鐘
389
77
5.19
1.03
107
57
2小時40分鐘
303
61
5.32
1.07
108
63
2小時14分鐘
340
68
5.40
1.08
109
14
1小時39分鐘
92
18
6.57
1.29
合計
494
-
2,636
529
5.34
1.07
※註:1.資料來源,國防部空軍救護隊提供,本中心彙整。
2.109年度數據係統計至4月底止。
